早知解散后各自有际遇作导游,奇就奇在接受了各自有路走,却没人像你让我眼泪背着流,严重似情侣说分手。《最佳损友》
—— 题记
我匆匆走进洗手间,洁厕剂混合着烟味实在令人够呛。然后便一眼看到了她。教学楼里一到下课从来都是吵吵嚷嚷。但此刻例外了,世界好像蓦的静止了。至少空白了那么五秒。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她把整个身子斜靠在洗手台旁边斑驳的墙上。一条腿支在冰冷的地面上,一条腿随意地向后弯曲踩在墙上。手随意地插在裤口袋里,另一只手夹着支烟。她缓缓地吐出了口白烟,随着烟雾徐徐弥漫开来,清瘦的脸渐渐被烟缭绕,又淡淡显现。听到似乎有人进来,她朝我的方向一瞥,又低头继续抽起烟来。米白色的瓷砖墙映出她单薄颀长的身板。洗手间的空间狭小,我能看清楚白炽灯光下她手背面薄薄皮肤下交错延伸的青色血管,从骨指分明的手背面一直延伸到衬衫袖口里我看不见的地方。以及那只夹在她清秀细长的手指间燃了大半的烟。我不清楚她是懒得理我,还是烟雾袅袅模糊了她的眼。总之,她并没有把我的存在当作一回事。我又看了看她,最终没有吱声,默默的离开了这令人窒息的地方,心里久久也无法平静。
我仍记得那个叫做秒的女孩。在她女孩的外表下藏着一具男孩子的灵魂。她说话时仗义的言辞,走路自带一种潇洒的气息。她偏爱九分裤和板鞋,一年四季都露出小巧白皙的脚踝。还有她的眼神,总是痞痞的,像个坏小子。我最喜欢她坐椅子上时,双腿伸直叠交搭在另一条凳子上,双手叠在胸前,同时身子随意往后一靠。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干净利落,又自带一股慵懒的味道,简直帅呆了。我在四下无人时总爱模仿她这个标志性的动作,却永远也模仿不出她的慵懒与洒脱。
初中的校园里,我们尚还是豆蔻年华。各种言情小说早已在女生之间流传开来。那时候手机还未普及,翻烂了的言情小说也轮流借来小心翼翼,津津有味地翻看。像“霸道总裁爱上我”,“恶魔校草别吻我”等等诸如此类的小说,现在看来极其低俗幼稚,却是那时情初窦开的我们初识爱情的启蒙书。
那时的我,尚不知爱情为何物,偏偏对那种痞痞的坏小子的气息痴迷不止。而那时的秒,比所有的男孩子都更具有这种气息。几乎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便称兄道弟了。那时的我们好奇贪玩、幼稚又叛逆,但也单纯干净、天真又无辜。
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怀念起那些岁月来,秒当真称得上是我最仗义的朋友了,没有之一。
我们一起发疯一起闹。好奇而又放肆地去探索一些新奇的领域。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唯我独尊的骄傲。我们做着自以为正确的事,牛逼轰轰的在校园,街道,家里横行。自认为征服了全世界,但其实幼稚得可笑。
秒总是在我受委屈时帮我去出头,仗义到甚至都不用过问谁对谁错。在周末闲的无聊时我们一起去逛街。没有钱,练练砍价的本事,磨磨店老板的脾气也是件愉快的事。又或者一起在街上游荡,像一对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旁若无人的嬉笑打闹,也没有人管。遇到长得好看的发传单的小伙,假装无知地走上前去,说些装疯卖傻的话。把人家调戏得不胜其烦,才嘻嘻哈哈地走开。等等这样的事,我们在自己的三寸世界里就这样挥霍着青春。
没有责任,没有理想,没有远方。随学业荒废,任父母责骂,仍旧我行我素,得过且过。
后来,她离开了。她的父母托关系把她送去了重点中学。没有了她的陪伴,我莫名感觉到了极度的无聊。消沉沮丧了一段时间后,便重新拿起了书本。起初,她偶尔会回来看看我,告诉我她的近况。得知她的成绩有了起色,我定然也要奋起直追。但有意无意地生疏,那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谁都没有说破,任凭感情被时间冲淡,一去不复返。
中考时我们都险险地进入了同一所省重点中学。此后便都忙于各自新的生活,极少联系。偶尔碰面,点头招呼,匆匆而过。即便是感觉到了怅然若失,也无暇去经营了。高中很忙,哪有时间去给你念旧,就去唏嘘往事?但也或许是借口吧,也许是我并不想去再挽回了。重复的问候着“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此后便再无共同的话题,任谁都会尴尬到想要逃避吧。所以即便是最后到了狭路相逢都视而不见的地步,也随它了。这总归是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那次在洗手间里偶然的撞见。她当时的气息给我一种颓败沧桑的感觉,像一棵耗尽了生命的树,没有生机。她的眼神仍然有痞,却不再炯炯有神,不见了从前的那般朝气蓬勃。她的气息里有疲惫,有厌倦,有暮气沉沉。她还是那个她。只不过时间填充了她,使她变得复杂了,也陌生了。这样的她,离我太远太远,我看不懂也接近不了。除了默默的离开,还能怎样?
当然,我也变了。不知何时,我收起了所有的小性子,一心扑在学习上。隐隐的明白了责任的含义。也变得懒惰,懒得去费心思经营一段感情,去拥有一个朋友。习惯了独来独往,一个人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也变得胆小内向,不敢再张狂的笑,不敢再肆无忌惮的说。我终于被磨尽了棱角,失去了脾气。走上了别人看来该走的路,一言不发,假装成熟。
无意间听到了一些关于秒的事情,她被学校开除了。因为抽烟,因为打架斗殴,因为不服老师管教。我顿了顿笔尖,又继续刷题。除了无动于衷,我还能做什么?我们早就莫名其妙的断得一干二净了。
不知你是我敌友,已没法望透。被推着走,跟着生活流。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感情是脆弱的,它能被很多东西所左右。陈奕迅唱的这句歌词,我很久以后才明白。
其实秒不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以她以沉淀在我心底的那段时光为骄傲。我庆幸自己在幼稚的时候无知了,放肆了,挥霍了,还有一个最最真实的朋友陪伴着。这样,在往后的人生中我才没有感到遗憾。在违心地给上司赔笑道歉时,我想起曾有一个不顾一切地去为我出头的人。在珍惜着每分每秒学习时,我庆幸自己曾大把大把的挥霍过它。我安慰着自己说,我不是一直这般不开心的,我也曾站在街头不顾形象的笑得扑倒在地上。管它淑女形象,任它似水流年。如此,我便觉得此生也还算圆满。
秒,一直是我心底为数不多的一点骄傲。
五、
后来,我遇到过很多个像她的人。有人的面容像她,有人走路的姿势像她,有人说话的调调像她,有人给我的感觉像她,有人……但却都不是秒,我知道。因为她们的眼神里没有那种我熟悉又怀念的痞痞的气息。
我一直自以为是一个成熟的人,过了十七八岁的年华,人总该是要稳重些的。无论是身边的朋友还是亲人,也都把我当成一个可靠的人。在他们看来,我比同龄的人更要成熟内敛一些。但他们不知道,有些幼稚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珍藏。我虽然不会再去翻那些言情花痴的书来看,却仍然固执地在寻找着带有一点点痞,一点点仗义气息的人。遇到走路或说话像秒的人,我也会不由自主的静静跟着,悄悄模仿。甘之如饴,乐不此疲,却怎么也学不出秒的样子来。
我一直很怀念秒,那个还不曾学会抽烟时的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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