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L吗?我那天碰见他了,跟一个女生一起,还挺漂亮的......”不知何时,闺蜜之间的闲聊已经开始不再回避那个人的名字,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无论何时,听到那个名字,我的心跳都会漏掉半拍。
那个人,是我17岁时喜欢的那个人,喜欢了三年的人。
我总会想起第一次见他的场景,然后脑中响起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能只如初见,我想离他远远地,不要因为迟到坐在他身后的空位,不要假装热情和他打什么招呼,即使被命运般地分到一个小组,也只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同学,不要那么轻易地心动。
事实上,当时的我也是这么想的,“长得好看的男生是祸害,我要离他远一点。”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理智地和他保持距离。也许是青春期的荷尔蒙太过强大,又或许是在我难过的时候,他的安慰过于贴心,我忘了对自己的警告,开始把他当成一个朋友了。
既然是朋友,就可以一起分享零食,就可以在早读的时候偷偷聊天,就可以在不开心的时候互相加油打气,甚至可以帮喜欢他的女生递给他情书。可是,既然是朋友,怎么在听说他去医务室里照顾一个女生的时候,心里那么难过,我想努力地扯出戏谑的笑容,可惜我的表演能力太差,心思全写在了脸上。
“她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他毕业了,让我帮忙照顾来着。”事情的真相已经不重要了,沮丧了一天的心情因为他专门的解释而释怀,可是这份解释也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暧昧,那一刻的暧昧让我有些惊慌,不知所措“嘿嘿,好好照顾,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我终于想起朋友的身份,送上一份迟来的调侃,虽然话一出口,我就想扇自己一个大嘴巴。
回忆变得模糊而零碎,我才面红耳赤地想起自己还干过那么多蠢事:拿着一只水笔在校园的墙上、树上到处写他的名字,怀着小小的期待希望他能看到其中之一,可是又害怕被他发现,所以把字写得小之又小,直到和树和墙融为一体;每天晚自习下课,提前跑到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回廊,着看他从教室里出来,踩着跟他一样的步调消失在楼梯口;躲在被窝里看言情小说的时候,自动把他代入男主角的身份,真情实感地开心或难过,在超市看到他常吃的零食,会想到他,在书上看到他名字中的一个字会想到他;因为他的一句话,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脸上的那颗痣很碍眼,只好央求妈妈换了一幅能遮住那颗痣的镜框;时而暗自欢喜,时而多愁善感,时而犹豫、时而坚定,却都是因为同一个人。
可是,《恶作剧之吻》看了十几遍,湘琴和直树的故事还是没有在现实中发生。高中的生活结束了,我们还是普通的朋友关系,甚至因为重新分班,变得有些陌生,让我忍不住怀疑,那些带着一些暧昧的记忆,是不是看多了偶像剧的自我脑补。也许真的是受了偶像剧的蛊惑,让我也想站在他面前,递上自己写的情书,“你好,我是F班的袁湘琴......”
“去告白吧,打扮地漂漂亮亮的,说你喜欢他。”在我纠结的时候,一直听我倾诉心事的妈妈居然这样说,让我有些惊讶,又备受鼓舞。穿了三年校服的我,跟着妈妈跑了几条街终于挑到合适的裙子。放下扎了三年的马尾,换了一个记忆中他喜欢的发型,在妈妈的帮助下化了淡妆,又偷偷在那颗他说不好看的痣上多点了几下遮瑕。终于打扮好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却不想出门了。
在这场暗恋里,我的心里只有那个人,而把自己放的很低,把身边的人放的很低,忽略了背后每次因为他而难过哭泣时一直安慰我的人,忽略了变着法地做好吃的给我补充营养的人,忽略了吵架后还要装作和睦怕影响我备考情绪的人,忽略了小时候一直把我架在脖子上当公主疼爱的人。
“以后我们家妞妞被拐跑了,妈妈就看看谁家宝宝脸上有这个痣,就能找回来了。”年轻的妈妈指着三四岁的我脸上的痣逗我。怎么就忘了呢?那颗不怎么好看的痣,也是我独一无二的专属标志。怎么能忘了呢,身后有这么多爱我的人。
在志愿上填了与他相隔几千里的学校,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我终于狠心地给这场暗恋划上句号。其实,我早已知道,他已经交了女友,却傻傻地想用一个告白来成就一个仪式感,幸好,暗恋还是暗恋,只是一个人的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