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经过若干年,终于去践行这件最爱做的事情。
很早之前,也尝试过,那个时候更多的是古装宫廷之类的风格,但始终没有能力把控好,总是写着写着就奔着散文去了。
所以时机和阅历真的很重要。不敢说今日的时机是成熟的,不敢说今日的阅历是足够的,但,至少有信心去将它付诸行动。
另外一样是要提的是文笔。可以说我唱歌不好听可以说我长得难看可以说我羽毛球打得很烂可以说我不会做人可以说我没有审美眼光等等,但唯有这一点是我无论何时都最自负的,这份自信源于高中及大学生涯中的博览群书和一种天生对文字的热爱和投入。对书籍(科幻类数理类除外)抱有极大极大的热忱,对与人打交道其实内心非常之抗拒,无需必要甚至想要隐居山林(对,不能少了wifi)。
《沉默时光》写到第四章,字数过万字,绝对是目前为止我坚持写得最长的一个故事,还将继续。这些人在脑海中生活了许久,按照他们自己的节奏过着琐碎的日子,而我选择从离别说起。人物是虚构的,故事是架空的,写着写着却慢慢发现个别人物身上汇集了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人的影子,哪怕只是一个小的表情和一个细微的动作,所以也许你会在某个人物身上发现与你依稀相识我的朋友,却又在下一刻发现这是另外一个人。我是很喜欢将矛盾汇集在一个人身上的吧。
如果想看到一个纯情天真烂漫的故事,其实可以不用再看下去了。人性何其复杂,笔下的他们,也从来不是王子和公主,他们身上会有各种矛盾和缺点,甚至自我自私。嗯,对,因为是外貌控,所以总是忍不住加上一句他们都是帅哥美女,哈哈,同样热爱文艺的老同学宏伟说你这意淫得很开心啊,我答是啊,你知道的,生活中已是太多无趣,何不找点儿乐趣。写作有很大的乐趣。比如,当那些你随意又刻意的细节被发现,那些前途未卜的伏笔。置之死地而后生,构建种种冲突和矛盾,将是接下来的方向。
但,撒狗血一定不是我的风格,因为是摩羯座,所以总希望一切尽量控制在合情合理的范畴里。
在闫骏泽身上,看到的是看似放纵又在克制的关爱。
在顾岩身上,看到的是对爱的细致入微,以及亲情和爱情的抉择。
在卓颜身上,看到的是坚定和迷惘,是过去和未来的矛盾。
在林川身上,看到的爱而不可得。
在吴静瑜身上,看到的是当局者迷。
在刘明身上,看到的是物是人非。
在黎斌身上,看到的是伦理与道德的桎梏。
......
性格终将决定命运。在最初动笔的时候,我并未想到接下来会是怎样。可是今天,他们更加清晰地在那里,各自的结局看得分明。对,最后,再见吧,迷惘的青春;怀念吧,最初的梦想。我想我还是那么不擅长讲故事,但,最起码,我想,如果我能把这个故事慢慢地讲完,而你还在这里听着,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