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念我拔出的那颗牙,我想念我右手大拇指夏天抓蝉留下的刺,我想念放学回家在池塘里留下的左脚小脚趾的伤口了,我又想起了自己蹲在堂哥家门口的树桩上,捂着大拇指晒着太阳的日子。我以为那颗牙会伴我用一生,直到老去牙齿都掉光,它也不会再痛。我记得很清楚的那颗刺,是蝉的前爪抓进了我的肉里,留下的一点点残骸,我以为它会永远伴随我,直到被推进火葬场,化成了一手把的灰,葬在青葱的土地上。那个小脚趾上的疤,伴随了我许多许多的日子,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血,撕碎的小布条裹着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心里默默祈祷着,希望阳光照的再热烈一些,赶紧结疤让我可以走路回到家。后来我不记得小脚趾怎么好的,我也忘记了我怎么回到的家,我只记得,在一个池塘清水的夏天,我摸鱼割伤了脚,我上了岸,坐在一个土堆上晒着太阳,等止血了再回家。
也不知道多少个日子,我坐着树木,倚靠在墙上,让阳光充足的照在我的伤口上,我一遍遍的祈祷着让它快点好吧!让它快点好吧!好了以后继续摸鱼,在水里割的伤口是伤口摞伤口。伤口是痛的,它生长在大拇指上,有的时候生在左手的食指上,我并不太在意,也是痛的时候流露一丝悔意。可,下水摸鱼是有趣的,是有收获的,我饱尝收获的的快感。庄稼一年种两季,一季玉米,一季小麦。和玉米同一季节的还有棉花、大豆、花生、红薯勉强也可以 算是,红薯占用的季节可能就要长一点。岁月无感,一年两次的收获,却需要一年的等待,小孩子对种庄稼是没有耐心的,所以我更喜欢下水去摸鱼,也许一次,也许下一次,就有满满的收获。
小时候不懂的事情,现在才有些明白。那时候调皮,爬树、摸鱼、翻墙头,还有不爱写作业,但是没逃过课,第一次逃课,都已经是初中或者高中的事情了。生长在田野里,最喜欢的就是夏天了,有很多好玩的玩意,在田间地头升起一堆火,扔一些毛豆、“图爪子”——学名好像叫蝗虫,还是蚂蚱。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还可以用火烧东西吃,我算是上了瘾。烧的毛豆我捡了几个吃,蚂蚱我是没敢吃,或许是火太大,烧没了。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初次对火有了印象,也知道了农作物是可以烧着吃、或者烤着吃的,点火的是我父亲,他教的我。又或许是我记错了,是父亲看到地头的火堆,抓了一把的毛豆连枝带叶的扔进去用土闷了会儿,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有火、有毛豆、有蚂蚱、有我和父亲。或许是爱好上了瘾,我便喜欢烧一些什么东西,在家里的灶上烤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在池塘边的小沙沟里,在地里的河沟里,七八岁的我一直烧、一直烤,大概到了上初中,或者是小学的最后一学年读了私立小学,便少有机会再做些调皮的事情了。七八岁的我,也不记得年岁是多大,甚至记忆里缺少了年龄的坐标,只可以清楚的记得我上几年级几年级了为坐标记些童年的故事。
一直到大一的暑假快结束,那是收获麦子的季节,田野里一片金黄。我和好友乘车回家,路上已是晚上十点过半,汽车行驶在乡道的水泥路上,车灯打的远远的,像是一个金黄色的隧道,通向更远的前方的未知尽头。天空滴起了雨点,一下两下打在玻璃上,汽车从县城到乡镇,行驶了二十多分钟,雨滴也下了二十多分钟。天空划出一道道闪电,比对着不匹配的雨滴,我们放缓了车速。像是天空出现了裂痕,又一道闪电斜切着打在左前方的麦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