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辛辛苦苦地养他十六年,他应该懂得感恩啊!”一位和青春期的儿子冲突严重的妈妈如是说。
“我对她那么好,她不应该离我而去啊!没有她,我的生活一片黑暗。”面前的男孩因为女友与他分手而痛苦不堪。
“老师教了他那么多遍,他怎么就学不会呢!”一位爸爸看着孩子低分的卷子,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言语,说话的人往往带着不同的负面情绪,有的愤怒,有的悲伤……
学习霍妮(K. Horney)的“应该之暴虐(tyranny of shoulds)”时,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思想中也有那么多的“应该”、“必须”、“一定”,也才留意到生活中其实被“应该之暴虐”控制着的人不在少数。
今天的《心理治疗基础》中又谈到了“应该之暴虐”,且是在心理冲突中拿出专门的一个章节来讲述,可见内容之重要。
霍妮(K. Horney)称为“应该之暴虐”者,说的是这样一种人:他们整个心灵处于“应该”的暴虐统治之下,看事情、想问题、考虑行动,总是从“我应该”或“我不应该”出发,而很少从“我喜欢”、“我愿意”、“我要”出发。
“应该”意味着别人和社会对“我”的要求。追起根来,强烈的“应该感”来自父母、长辈的教训、惩罚、强求甚至苛求,来自父母、长辈对儿童的不理解、不宽容和不尊重。惩罚的内化,便是“我应该”,因为一旦出现“不应该的”念头,便感到受惩罚的危险。
想到女儿小时候我对她的苛责,不禁惊出一身冷汗。学习发展心理学慢慢了解到,孩子在每个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而作为家长的我们,常常不顾这个规律,将自身的焦虑投注到孩子身上,希望他们不输在起跑线上,要求他们事事做得优秀,没想到这种过高的要求会在他们的大脑中种下“应该”的种子,从而对成年生活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说,每个家长都应该学一点、懂一点心理学。
正常人的“应该感”尚在可控范围内,神经症病人则会更加严重一些,“控制不住”和“应该”是他们谈话时最普遍使用的词语。上面已经讲了“应该之暴虐”,下面再分析一下“控制不住”。
先从情绪开始谈起。情绪包括三个方面:
1.内心的感受或主观体验,这通常具有相当的惰性或持续性。
2.不随意的身体客观表现,如内脏的生理变化,不由自主的肌肉紧张或肌肉收缩跳动。
3.随意的肌肉活动,如言语、行动、表情等。
情绪只要达到了一定程度,任何人都不能凭意志的努力直接而立刻消除“1”和“2”。这是意志的局限性,我们必须承认并接受。意志的能动性体现在“3”,也就是说,我们的意志能有效地直接控制行为。
对于不愉快的情绪来说,“3”愈有效,“1”和“2”的减退和消失便愈快而彻底。如果涉及欲望,那就更是没有有效行动便很难满足了。
比如,我要上台讲一节课,往往感觉很紧张,心跳加快,手心出汗,双腿打颤,语速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但如果明白了以上道理,我就会知道,紧张的体验和心跳加快、手心出汗、双腿打颤都不是我能控制的,但我可以通过深呼吸,有意识地放慢语速而消除或减缓前面的症状,慢慢也就不感觉紧张了。
许又新教授最后强调:
“控制不住”是控制太多太过分的结果,是“应该之暴虐”的产物,是禁忌意识过分强烈的表现。走出心理冲突的道路是发展个人的权利意识。当然,这首先要求我们每个人弄清楚自己空间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否则,有效的行动就谈不上。
我想,这不仅是我们在咨询中要树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对于指导日常生活也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