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名字写得言简意赅,发人深思。一个人是谁?朝什么?什么是圣?
哈罗德接到电话:老朋友奎琳病危。在去邮局发慰问信的路上,踏上了徒步去看望老友的旅程。刚出发的哈罗德内心中充满对儿子、妻子和朋友的愧疚,感觉自己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老头。怀着逃避、救赎和错综复杂理不清的情绪,荒唐茫然的徒步走向千里之外。
这是一本关于信仰,关于爱、关于坚持、关于人生的书,但其实又和什么都没有关系。
哈罗德遇见的加油站女孩告诉他,只要他诚心坚持,奎琳的情况就会好转,但是奇迹没有发生。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不懂表达,儿子自杀后内心痛苦和内疚,在接近目的地的时候,曾想过放弃,但妻子恰如其分的鼓励让他又坚持下去,往往一个内心的微小变化就能改变事情的走向。
当他快到达旅程的终点时: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也许他能给儿子买一只狗。但人生不能重来,如果我们有天也来一次心的朝圣,有一次机会回顾自己的过去,希望现在就有一个坚定强大内心,那时少留遗憾。
当我们在人生路上遇到坎坷的时候,也许感觉困难重重,但是当我们在朝圣的路上回顾这些坎坷,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所谓的困难来自于我们的内心。
慢腾腾的旅程,是一次逃离也是一次救赎,题目中的一个人指的是主人公哈罗德,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所谓朝圣就是自我的救赎。
也许我们不能去面向过去,面向离别,面向死亡,那么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学会去面对一切,面对现在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