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东西不擅长写标题,但是我却对我要读的作品的题目非常挑剔,总是把题目跟文章的内容相对应,如果发现没有对照起来,—直还在不停地问,这哪里有写题目的事呀,这是要写什么,在接下来的14天读书,恐怕这个疑问会一直让我困惑,也许只有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才能领悟到,这句话就伴着我读书的整个过程吧!
拉里,主人公终于落脸了。
不过,在毛姆的笔下却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出来的。
开头还是伊莎贝儿(拉里未婚妻)对她母亲说,拉里也来吃晚饭。之后,又是一番对家庭装饰的对话和室内介绍,直到吃饭时,毛姆才给我们介绍主人公,很少看到小说把主人公放在这么后面的。
拉里简直一言不发。这就是毛姆对主人公开始的介绍,对他的面貌的介绍我不是太注意,可是对毛姆描写拉里与伊莎贝尔对视的一刻描写,却记住了,毛姆说"两人的眼光碰上时,他眼睛里含有一种温情,看去非常之美”,那时拉里是在热恋中的,满脸温情,这对任何一对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的,主人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当伊莎贝尔因为没有帮着她说服母亲装修房子,而“责备”拉里时,拉里也只是笑,没有反驳。
这也都是说拉里性格很温顺。
直到又是从伊莎贝尔的嘴里得知,拉里谎报年龄去擅作主张参加空军的时候,才想揭出拉里是个有主见和个性的一个人。
他的这一特性又在毛姆与艾略特的对话中,进一步得到证实。拉里一年多不去找工作,其实有许多不错的公司向拉里抛出橄榄枝,可是都被他拒绝了,
拉里不愿意去参加工作,甚至是像格雷公司这样大的公司也不去上班,是他懒惰偷懒不愿去工作吗,都不是。按照拉里的话说,他不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而且也不相信在学校里可以学到他想知道的东西。
那么,拉里究竟想要学什么,想做什么昵?
如果您有耐心,可以看我接下来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