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容易

文/翊修竹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偏离了轨道,以为如此下去便能得到和他有不一样的结果。

长竹竿掠过,小指腹大小的樱花瓣子洋洋洒洒。我懒得动,任凭这些淡粉色的小东西沾满我的青丝和我的衣服。三月的阳光似猫咪的尾巴一样轻蹭我的脸颊,舒服得不像话。

“起来,该回去了。”

我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和草屑起身跟在他的后面。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住了,“跟我一并走。”我木讷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匆匆跑到他旁边。

“阿程,你不会说话吗?”这是他第三次问我这个问题了。我看着我前方地上杨石且的影子,不知可微地点了点头。我没有去看他的神情,但是我依旧听到了他的微微叹息声,在我俩影子重合又分开的时候。

这个村子春天的时候很漂亮,因为山上到处都是樱花。杨石且告诉我这个地方叫做——樱桥。桥自然是村口那架不知是何年何月搭建的石板桥。我不由地想起了一句诗: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这是人应景还是景乎人啊?

“阿程,这樱花酒可好喝了。”杨石且一边把樱花装进瓶子里一边倒入白糖和白酒。我闻到了酒香和花香交织在一起的说不清的味道,让人沉迷。“要等多久才可以喝?”我在手机上打下这一行字。杨石且用他那还沾满酒香的手指弹了弹我的额头:“等三个月就好了。”

两个月,我在这个地方已经呆了一个月了。

我是阿程,今年28岁。我是一个写东西的人,也偶尔画一些画。认识杨石且是我计划里的一部分,来到樱桥却是计划里的意外。

都说玩艺术的都有颗浪荡不羁的情怀,这话没冤枉人。我每次没有灵感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笑傲街头,穿梭在各种各样的人群之中。我怕一个人的孤独,也怕一群人的狂欢,总之,我不是一个老实的家伙。

去年的六月,我在这个城市的微巷里第一次看到杨石且。天热的厉害,我穿着一双人字拖,只涂了一抹大红色的口红。我离不开口红,就如同有些人戒不掉烟一样,口红可以偶尔给我一些灵感。微巷一年四季都这个样子,我猜的,因为附近有两所高校。不少的情侣从我身边穿过,看多了就觉得好像都是一对人在来回秀恩爱样。

我溜进了一个茶吧。靠窗的位置,有种置身事外看众生的感觉。一个穿着一身长衣的人进来了,点了一杯原味的双皮奶。我有些好奇,不热吗?断定他应该是个学生,只有学生身上才会有那种气质,总是想以成熟的动作来掩饰自己的稚嫩。他出去了,原来有人在外面等他,闹得不是特别愉快。他又进来买了一杯芒果双皮奶,只是出去的时候等他的女孩儿已经走了。他一个人吃完了两杯双皮奶,一个大爷们都快哭了。

我在自己的小镜子里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在我后面的位子上坐了一会儿,起身,我也尾随其后。

顺理成章,我成功的和他成了朋友。让我第一次怀疑自己的第六感是他不是学生。

“你多大了?”

“97年的。”

“哦,为什么不上学?”

“不想上。”

他不怎么喜欢说话,也许彝族的男孩子一贯如此。

“想听你那天的故事。”我单刀直入。

工厂里的机器声滋滋作响,我干脆停下手里的活听他讲。他已经习惯了我用不怎么标准的手势和文字来表达意思。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哑巴都是天生会哑语的——这是他与我熟稔后的一句话,带了点儿发现新大陆的了悟和一丝丝的惋惜。

几年前,那个女孩告诉他,只要他每次都给她买原味的双皮奶,她就嫁给他。可是那天,她却埋怨他从来不陪他一起吃双皮奶。他的笑容有些疲惫,我看出来了,可是他依旧尽力舒展得极为惬意。有人说珍贵的东西等多久价值都不会变,也有人不以为然。

混淆时间与空间感的黑暗无声无息地铺满我脚下的水泥地面。我的手机亮了,“翊,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点了删除,既然看不见就当做不存在好了。

图片来自网络

“阿程,谢谢你答应陪我一起回来。”杨石且和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桥头的石椅上,不远处有孩子在放风筝,一个女孩子还跑到我面前要拉着我一起放。我有点儿受宠若惊,在这里,我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胆小,也许以前的胆儿大都是伪装的。

杨石且告诉我他母亲去世了,必须得回去。我于是和他一起来了樱桥。我不想让一个刚二十的孩子一个人面对失去至亲的痛苦。

不知不觉已经五月了。我已经很久没有涂口红了,我的灵感每天晚上都用之不竭。这真是一件特别值得庆祝的事情!我该回去了,可是还有一个月才能喝到樱花酒。

清晨出来的时候,阳光从斜后方插过,他以背示光。“程,我来接你回家。”我很想拒绝,可是我向来不擅长拒绝。我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杨石且。“好。”大半年没有说话了,我的声音让我有些怔忪。“阿程,你……”杨石且的声音照旧温吞吞的。“我走了。”我看着他手里拿着的樱花酒,和面前的人离开了。

“再见。”我闭上眼睛,恍惚间想起某个一眼望去尽是蔚蓝一片的时候,我对杨石且说:“你怎样选都行,由我来做决定。作为回报,决定的后果同你分担也未尝不可。”

我的新书《樱桥》卖的很好。收到了许多读者的私信,有一个发的是——阿程,樱花酒又酿好了。

年年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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