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招贼体质,迄今为止被偷过8个手机。
被偷到第5个的时候,朋友调侃我说:“南京的半个小偷圈都由你供养着。”我也常在想,南京的小偷首领是不是看中了我的市场,派了一个贴身小偷一年四季盯着我。
而且这个小偷的功夫甚是了得,往往前一秒,我还戴着耳机享受着曼妙的歌曲,下一秒音乐声戛然而止,耳机线另一端就只剩下孤零零的耳机插口在晃荡了。
这妙手空空的作案手法,老是让我怀疑,现在的窃贼是不是都经受过“油锅里捞肥皂”的历炼。
独在异乡为异客
一个人在异乡打拼,除了面对高昂的房租、物价,“画大饼”的老板、客户,还要和这些纠缠不休的小偷们斗智斗勇, “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无助和落寞就发酵得尤为浓烈,特别秋风一吹,就飘洒出满地的金黄和感伤。
于是,在冷峻的冬天来临之前,我回到了家乡——江浙的乡间小镇。看着熟悉的景致和亲切的友人,心里升腾出“金风玉露一相逢”般的感动。
可惜家乡虽好,却容不下年轻人狂妄的野心。像我这样的乡镇青年,目光憧憬着的,似乎永远都是远方。毕竟,在现实确认我们的平凡之前,我们都要高傲地自命不凡一番。
因此,稍作休憩以后,我又背上了行囊,整装待发,直奔大城市,背后留下父母殷切的目光和大半辈子的忧愁。
“父母在,不远游。”——那是城市青年的生存法则。“游必有方”——才是乡镇青年对现实的折衷和妥协。
找个离家稍微近点儿的城市,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隔月回家探望父母,听听父母让你考公务员的唠叨,一边是空巢青年,一边是空巢老人,两方的孤独撑不起一种圆满,这就是乡镇青年工作和生活的常态。
这座城市,不属于我
我在这种生活状态下,渡过了两年的光阴。诡谲的是,被偷手机的命运依旧没有改变。我有时怪力乱神地想:我的“贴身小偷”是不是从南京跟随我来到了这里?
犹记得,在第6个手机被盗之后,我发表了一条朋友圈:
又丢手机了,丢齐7个可以召唤神龙了。
这下可好,贡献了8个手机。除了召唤神龙,还能剩出来一个。
而悲剧并没有因此截止,反而越演越烈。在这座诺大而繁华的城市里,我开始不停地丢东西。特别是在搬家的时候,像是要给旧地留点纪念品似的,注定会遗失些什么。
最夸张的一次,我丢了整整两大包裹,袋子是春运画面里经常出现的,农民工朋友用的红蓝白格纹编织袋。里面装着我所有的化妆品、项链戒指首饰、冬天的大衣羽绒服。
你可别看女生们表面光鲜亮丽,其实她们最值钱的家当也就这些东西。我粗略一算,大概损失了3万RMB,又报警又查监控,捕捉到了犯罪现场:一个穿蓝黑羽绒服的男人把它们顺手牵羊拎走了。即便这样,结局依旧无疾而终。
所谓小哀戚戚,大哀默默。一个人伤心到一定程度,是一句话都憋不出来的。那天晚上,警察叔叔告知我:“有新情况我们会立马通知你的。”向他们表示感谢后,我得了失语症,失魂落魄地在大街上飘荡。
看着川流不息的车流,或璀璨或黯淡的霓虹,昏黄孤寂的路灯,两旁的树木不由分说,横加萧瑟,凄迷的树影摇晃着异乡人的寂寞。
我觉得这座城市不属于我。她如此大方,掩映着所有人的光亮,但她又如此吝啬,她从没为外乡人点亮一盏灯。
唯一一次“失物招领”
同租的舍友安慰我说:“丢掉的东西可能本来就不属于你,不是丢了,是还了。”
我只能这样自欺欺人,开始接受有些东西丢了,就注定是别人的了。城市太大,但凡你丢失了什么,就像一根针掉进大海,悄无声息、无影无踪。像把雨伞还给雨季,把钥匙还给房东,把风筝还给天空,把你还给了人流。
自此,熙攘人流里,全是陌生而疏离的背影。
记得那时,北新和我愤懑地说:“结束吧!”我还满心以为只是赌气,于是傻乎乎地发出了一条失物招领:
“北新同学:我是不是彻底把你丢了?你可不可以自己找回来..?”
——我丢过这么多东西,这可是我唯一一次发出的失物招领呢!
但北新回:“不了吧。”
是不能还是不想?实不相瞒,我到现在还想要答案。
这么说起来,对待爱情,我终究是太盲目了。盲目的典型表现之一,就是不计代价和后果。
有不少人和我说,一个外来的男生想留在城市,全靠打拼,但外来女生想留在城市,还有一个退路,那就是婚姻。找一个本地户口的男人,嫁了,一切就都水到渠成。
很多人都觉得这观点太势力,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其实也不无道理。直到有一个人参与生命,才让所有道理和原则都土崩瓦解。
很奇妙,我们在一起以后,我很少丢东西,你老说我丢三落四,什么都为我记上一笔。
你还总轻言谈“一辈子”,老和我说:“你一辈子要丢多少东西啊?”“我们一辈子可怎么过呀?”“一辈子丢的伞,可以绕地球一圈。”可笑的是,我一边对“一辈子”嗤之以鼻,一边把这种一辈子当了真。
献给城市的祭品
北新最后一次和我谈及这个词,是我极力挽留未果以后,狼狈又愤恨地吼了一句:“再见!”
北新却又用一辈子来回答我:“不用。我想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北新188,我盯着他的眼睛,仰望得脖子发酸,我想要是我个子够高、手臂够长,我的愤怒和难堪可以让我拎起他的头甩出地球表面。
但我只能低头,不动声色地深呼吸,自嘲式地冷笑一声。当时我病重,但自尊心不允许我告诉你实情。我觉得用疾病绑住一个人,手段卑鄙。我只能转头就走,不敢回头,生怕看到你仓皇离去的背影,这让我恍然:
一个人迫不及待想见你的样子,是正面;而一个人迫不及待离开你的样子,永远都是背影。你的正面和背面,我都见过。
北新是我在这座城市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恋人,所以,这座城市变成了你,你也变成了这座城市。分开以后,我越发觉得这座城市的一草一木都变得触不可及。就像你一样,和我隔了数万光年的距离。
我又开始搬家,像城市中微渺的蝼蚁,搬运着比身形巨大好几倍的行头,穿梭于林立的高楼和摩登的人群之中。我换了更小的房子,做个仰卧起坐都能出好几次门的那种小。同时,我又开始丢东西。
钱啦、伞啦、口红啦、手镯啦、耳钉啦......都变成我献给这座城市的祭品。
到最后,我开始发现,所有的漂泊都徒留下两手空空。
病情越发恶化,我大病一场,开始了我人生中最长的一段住院时光。出院后,为了休养生息,我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乡。
久违的、温情的海滨小镇,依山傍水,冬暖夏凉。除了每年台风造访,是块名副其实的风水宝地。
你回来了啊,孩子
有一句话叫: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但谁能有这样的运气呢?回家以后,我耳边缭绕的,都是那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走进城市,离开城市,天真是期望,苍老才是真相。
我看着小镇的万物生灵,生出一股子缱绻感情。特别是走在小镇的老街上,我能听到它对我说:“你回来了啊孩子。”
我终究是回来了。
小镇秉承了海纳百川的气度,没有嗔怪我的一去不返,只欣慰地迎接着我的归来。在小镇里打拼的农村青年,也努力奋斗着,梦想在小镇一隅能有个栖息之地。
农村青年想留在小镇,小镇青年想留在城市,城市青年想去更大的城市,更大城市的人又想回到农村。欲望和初心,构筑了青年们一圈又一圈的人生围城。
我生存着的小镇,是多少人的起点,同时又是多少人的高地。我是小镇青年,不断在小镇和城市间徘徊,逡巡。
所幸,不论我留下还是出走,失去的终将逝去,徒留一声叹息。只有我的小镇,永远停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