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张老头居然还没有醒,于是我伸了个懒腰继续趴在桌子上。但又要去注意不能够越过界限,稍微一不注意,黄丽丽就会拿起尺子给我一个警示:“你最好别越界,不然要你好看”。
另外我说一句,她的指甲很长,臂膀孔武有力。倘若你在场你仔细去看她的指甲缝里还有一些类似于血肉的东西。其实不是类似而确确实实是我皮肤的一部分,而最好的证明就是我的疼痛感还在,血液也还没有完全凝固。三十分钟以前我越了界,她就叫我好看了,真是个疯婆子。
十多年以前的某个春日的下午,照例走一个小时的路去往乡里的中心小学。来自方圆十里的各个村,岗,郢的孩子都要在吃完最后一口饭之后,一脚踢开屁股后面的板凳,大喝一声“上学去了!”
随同的起先是一条狗,狗对上学没有兴趣而且多半听不懂先生的之乎者也,也并没有受到约束。半道上它就要溜进别家的院子里,来一次午后的邂逅或是比拼。无论哪种都会在嗷嗷声中结束。
一人走着便会遇见谁家的崽也刚刚扒拉完,便一同载歌载舞去往学校。期间的路途虽长但并不无意义,尤其是春日的风光可以让人陶醉其中。新芽新花,螟虫鸟蛙充盈着整个春天。
有的时候来得早,开门的人还没有来就要等上一阵子。管钥匙的是一位老大爷,这几天肠胃不好老是拉肚子。我倒是不怕去等的,大家都在等就并没有惴惴不安的心情。我独独会害怕迟到,迟到了我就直接回家,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喊了声报告,在吃一顿批,简直要难堪死。这一点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
这个时候最热闹的地方就是小卖部,一角的硬币纸币,两角的,五角的就已经很不错的了。若是有一元那今天就可以快活一天,果真是个了不得的大财主。不过我还见过掏出十块钱的人,倒是此人的做法有些古怪又有可取之处。只有老板想去揍他。
他递给老板十元钱,只买了一包无花果,然后短促又有力地伸出另外一只手:“找钱!”老板倒是被吓到了,做生意顾客就是上帝。“不行,我全要一角的!这样以后你都可以不用找钱了。”我硬生生的瞅见老板数了九十九个一角,一把给了他。
那人像是得了珍宝一样“闪开闪开!”于是乎我会猜测此人还会来九十九次或者更多次。而且我觉得他很机智,出于这种想法的原因就是几天前我丢了五元钱。
这是爷爷给的五元钱,当时我就像是发了横财一样激动地差点一夜没睡。但是隔天中午我回家吃了个饭的功夫,再回来就找不见了,我是把它夹在了语文书里。
那天下午我重复着一个动作,就是翻书。我坚信我忽略了某两页之间藏着我的五元大钞。但在旁人异样的眼光之中我就深深体会到了恶的存在。也许某个人吃的无花果喝的汽水正是翻了我的书而得来的,但我说不得,本来就是无人知晓的秘密,这样的言辞没有任何说服力。
最重要的是那人没有任何的羞耻心,他在吃东西的时候还一脸享受,理所应当。这五元大钞的使用权就这样被窃取了。我表面上平静的,脑子里热烘烘的:“哪个该死的王八蛋!”
这件事让我有了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中午吃完饭早早地第一个来到班级,然后翻一翻别人的书。想着在某本书的两页之间躺着我的五元大钞。“我就知道你在这里!”曾几何时我也抛却了羞耻心,这叫我现在也难堪,不过我表露出了心声也算一种救赎。
有时候我冠以不明事理的缘由假以逃脱来自伦理道德的谴责,事实证明总是小聪明。如今经历了些小事情,豁然开朗。至少随便去翻动别人的东西不好,况且我的五元大钞恐怕早就已经身首异处。那段时间我的小动作有些猖狂,可能是引起了别人的怀疑,我虽然小心却也要漏出马脚。后来我就不再去翻了。因为还没有哪个小呆皮像我一样把钱夹在书里。
我现在去看那个人的做法就觉得当时我要能够这样就不会失去一次物质享受的机会。四十九个一角可以分四十九个地方放着。一本书不够我就多放几本书。这样别人就不会一次性都拿走。这本来风险就很大,拿一次就已经冒险了除非他是个冒险家。
我看到那个人洋洋得意地走去而为自己的大意懊恼。但是那个人还不算厉害的,我就见过更厉害的人。不是他有多么的阔绰,而是他会变戏法。无钱生钱。
只瞧见他会趁着人群哄闹买东西的时候挤进去。这个吃的拿两样那个吃的拿两样然后瞪大眼睛朝着老板说:“找钱!”我每次见了都要在一旁偷笑。这人一多老板就兼顾不过来。况且他说找钱的时候理直气壮,于是老板就自然给了他钱。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而关键之处就在于说那句“找钱”的时候需要抛掉自己的羞耻心。而我在人前是做不出来的,所以只能够背地里去翻别人的书才会无羞耻。
以后我也效仿了一次,给了老板两角钱然后拿了三角钱的东西。我以为老板是个老糊涂,就畏首畏尾地做了无羞耻的事,可是他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小把戏。原因就在于当时就我一个人买东西,他盯着我看着我的小把戏。
“放回来!再搞手给你剁掉!”当时我只有九岁,这种威慑足以让我双腿发抖,脸刷得一下红到了耳根。丢下那根顺手牵来的羊毛,溜之大吉。以后我在也没干过这种事,但心里又痒痒,就要去拜托那位高手。顺便说一句,这位高手是我的堂哥。
在羞耻心上我有时候还要向他多学习学习,这样我才可以多一些物质上的享受。虽然说这些话有些教唆大家去耍无赖的嫌疑,但为了欲望填饱肚子可以不择手段。
后来我的堂哥也栽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那一次他空手拿了一元的货又朝老板要一元的找钱,可是老板手里没收到过两元的纸票,一下子就露馅了。但和我不同的是我的堂哥有一种无畏的气概和迎难而上的勇气。
他死也没有承认自己的把戏,硬生生地和老板吵了半个小时。后来学校的大门开了他才走开,走的时候还往店里吐了一口唾沫。老板也拿他没辙,“小畜生!”闹剧就此收场。
后来我便不让他再这么去做,而我多少有些责任。倘若我的贪欲小一些,两角钱就买两角钱的货,就不至于被一句“剁手”给吓到。但我的堂哥不以为然,在他的眼里这种冒险很赚,或者说从来就不会失去什么,眼泪都没有,我几乎没见他哭过,他倒是安慰我不少次。
十多年以后我和他一起玩的时候还要提起一些童年趣事,我就会提到这里,然后我们就一起傻呵呵地笑。至少现在我想多吃点什么东西,他会不犹豫地给我买。正是这样一点让我明白羞耻心并不永远伴着某个人,在一些时期,丢掉它要好得多。
那天下午只有两节课,一节课是美术一节课是语文课。这样的课程设置让我可以在三点多就迎着春风晒着太阳回家。
我的美术曾经被老师提过名,当然是因为画的不像样。而任教的就是我现在的班主任张老头。他之前授课美术,可我全然看不出他的授课内容。每一次他总是指着一个物件,今天就画它。
那次他指着自己的茶杯,“就它了!”我猜测他是有意展示他自己的杯子。这里我想细说一下他的杯子。在二十一世纪的伊始,先是搪瓷的茶缸,后来用一些麻辣酱的玻璃瓶用来当茶杯。
我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考试的科目是政治。其中的一位监考老师留着地中海的发型,他用的茶杯正是老干妈麻辣酱的玻璃瓶。我看见那个茶杯一下子就笑了,整场考试都在笑。旁边的同学以为我背到了原题,但他们不懂我回忆起十多年以前张老头也是一个这样的人的惊喜,让我一下子就记起了老头子满嘴跑火车的姿态。
张老头起码有五十岁,我头一次望见他以为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后来听他讲了个故事我就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忽悠。
那一日他容光焕发,穿得整整齐齐。“同学们,告诉你们一件事,昨天晚上华落根开着宇宙飞船来到我家门口,我亲自接见他了,华落根的数学可是很有名……”全班四十多双小眼睛都像是看见了宝藏瞪得大大的,听张老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我也在其中,居然轻信了他的胡话。这让我现在很不爽,如果我能早点知道华落根是谁那我也要和别人说,我一直养着薛丁厄的猫咪。我想看看张老头听闻此事的惊讶表情,但是不得,只在我的臆想之中他灰溜溜地走开了。
但我的确是受到了很大的蒙蔽,很长一段时间我还崇拜着张老头。直到有一天我回家告诉了我上初中的姐姐,她直截了当地说:“不可能,他骗你的。”才真相大白,因为我的姐姐不会让我收到蒙蔽,在我幼年的知识启蒙时她给予了我很大帮助。
那一晚我辗转发侧,还在幻想华落根开着宇宙飞船来到我家门前,好几次OK的叫声让我惊醒,终究没有。终究难眠,我在怀疑张老头何故要去欺蒙四十几个小毛孩。后来我见到他都要绕着走,生怕他遇见了要冲你来一句:“我和爱因斯坦是忘年交。”
关于那堂美术课我还有很深的记忆,也是刚刚认识张老头,他手里就捧着麻辣酱玻璃瓶,里面是泡了好几天的茶叶。“今天就画这个杯子!”他话还没有说完我就用尺笔画了起来,他一眼就看穿了一个箭步走到我跟前,看了我粗黑的线条:“蠢猪,看看你画得!”
我以为画得像个杯子就行了,他硬说杯口要细画,正是因为我的笔触过重而被冠以“蠢猪”的称号,让我一下子窘迫,我的脸又是红到了天边。后来我按他的重新画了一张,并没有多大长进。以后我都会觉得自己着实没有什么绘画的天资,却还是像去画,一心想抹去张老头给我的“蠢猪”头衔,所以还在证明。
但奇怪的是一年后,他成了我的班主任,任教语文。学期末的时候他又亲自用小楷给我写了张奖状。“蠢猪”居然也能够当上“好学生”,我记忆中那张奖状很丑,他的毛笔字也是一塌糊涂。而这个称号的意义又让我不明了。
值得庆幸的是那张奖状回来就被我的妹妹给撕了,除此之外她还撕了另外两张以前的,无一幸免。那时候她只有四岁,不过现在我倒要谢谢她。虽然当时虚荣心很强,打了她几下,不免有些愧疚。
张老头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打瞌睡。这一点让大家很喜欢上他的课。他上课总不会站着,那把木头椅子的四个腿已经晃动了。若是中午喝了点酒,那一节课四十五分钟他能睡去四十分钟。所以在这四十分钟里四十多个小跳蚤怎么蹦跶都没事。
碰巧这天下午阳光又出奇的好,他进了班级叫我们拿出课本去读。他就在椅子上睡着了。闻得出来一斤多我坐在第一排全被他的酒气笼罩。后来课文读完了大家就开始耍各种把戏。
蔡子旭最活泼,我和他做过同桌,给他抄了不少作业,他也带我玩。每当这时候他总要跳到张老头的身后,张牙舞爪地,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但即兴表演总是没有多少新鲜感,时间久了大家都去睡觉了,上梁不正下梁歪。
黄丽丽却要去当个好学生,正襟危坐。“呆皮”我说。于是就挨了她的打,界线一过她就是个疯婆子了。后来我睡了半个小时,睁开眼张老头还在睡,我就打个哈欠换个胳膊继续睡。又说了句“呆皮。”黄丽丽就让我骨肉分离了。
我以为像黄丽丽这样的人并不多,自尊心强,打人的时候和正襟危坐的时候判若两人。被张老头训斥的时候她就直接撕书,搞得老头不敢和她杠下去。于是像我这种既被挨打又被叫做“蠢猪”的学生,确实是下手的好对象。好在我有一个好姐姐,不然不知道要被他忽悠到什么时候。
后来我转学,回乡探望亲人的时候还见过黄丽丽一次,她剪了短发,变得更加凶神恶煞,我立马低下头生怕她认出我还要找我算一些陈年旧账。而且我想忘记她给我带来的皮肉之苦。但既已十多年之久我还能够记得,你就应该同情我的过往。
我并不想让大多数对黄丽丽有所厌恶和斥责,只是想借以说得那些事情的影响力有时候足以改变一个人。而至于张老头我再也没有见过,我也不想见他。说不定他正在爱因斯坦的实验室里和华落根一起挑逗着薛丁厄的小猫咪。
那天下午放学后,我走在广阔的田野上,阳光把油菜花照得金灿灿的,我置身于其中,拥抱了所有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