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还是个房产经纪人,白天要约客户,约业主,带看,下班已经9点了,骑车到家洗洗漱,没怎么聊天都已经十点,每天8点就起床,所以洗洗就睡了。
时间奉献给了公司,公司就知道让你坚强坚持,穷的像狗,对此都是你个人能力,公司规则定的都是对的,如果觉得不对那就走人,所以突然理解为什么拼死负债也要创业的人。
讲回经纪人,每天骑个电动车风里来雨里去,带客户,直到女主出现。
那天见到她的时候,她阴云密布"我在雨里等了你2个小时,我从来没有等我人家这么久,微信上拒绝了2个wawj的小哥"抱怨的语气,我什么也没说,本能的就抱了她。
还好大家休息日都是周一,热恋期去吃新石器,她喂我她烤好的肉,"你是不是被你前女友惯坏了",我调皮的笑着"你不会是第一次喂人吃东西"。
还好在一个区住的不远,大概因为我帅又细心真实加了好多分,就住一起啦。她身上洗完澡喷黑鸦片,吃一种抗雄心激素的药,我下班很晚,到她家洗漱躺床上已经,一两点了,缠绵时她说"没关系,我不会怀孕的",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对她的了解,超过她对我的了解。她说"小的时候,坐在爸爸车后座,抱着爸爸,喜欢风吹起裙摆飞舞的样子,感觉特别满足",她下班后除了点外卖,第一件事大概就是用iPad看粉红女郎,陈红的万人迷。她胃疼的时候,特别喜欢喝小瓶的那种红色养乐多,她偶尔喜欢在窗边看着小区的夜景,可以看到星星,可以看到树木,点上你最喜欢抽的金陵十二钗,边抽边怀念自己的过往边要面对现实的那种文艺性思考。她的吉他在那边也落灰了,她对着我弹唱了一首,在放回架子上。躺着刷知乎的她,刷出哈哈哈的笑声,很天籁,也刷微博,却从不迷恋。她谈过三段恋爱。她喜欢画一个精致的淡妆,Dior、香奈儿、YSL都是自己买,每个月也还花呗,生活总是让人很无奈。
她也有讨厌的东西,讨厌坐地铁,宁可坐公交,也不喜欢骑电动车,宁可打车或者步行。二手玫瑰是她一直的追逐,音乐节大都会去。你看我一直在说她,对!在她面前,我也很少问问题,后来她对我说过一句话"这么大年龄,都长那里去了"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我喜欢逃跑计划,不知道她是否知道,我喜欢吃肉,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蒜苔,韭菜苔,不喜欢吃芹菜,花菜,西兰花,土豆丝,尽管如此,虽然不喜欢吃如果只有一个菜是土豆丝我也会吃,如果是2个菜,一个青椒肉丝,尽一个土豆丝,青椒肉丝我会多吃点,不喜欢的土豆丝我就少吃点。
我很会看百度地图,所以跟着我不会走错路,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来的及去过很多地方。我后来喜欢跑步,在操场上挥洒汗水的感觉,后来的她应该都不知道吧,那个坐在爸爸车后座,喜欢裙摆飞舞的女孩。
写文节快乐!
–张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