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9
承接之前的一篇235.朝花夕拾45~当年的国庆书市,那年我和李冬骑车去劳动人民文化宫书市。
和我们同去的魏一帆,是坐公交去的,于是回家路上,自然是我们骑车带着魏一帆,送他去车站,于是有了这次刻骨铭心的骑车带人。
出了书市,我骑车,后座上带着魏一帆,李冬骑在我前面。
三人沿着长安街,一路往西。
行至北海南面那个海的南大门口,警车上下来一位警察叔叔,直接把我给拦下了。
我和魏一帆两人当时就愣住了。
姓名?
年龄?
在哪儿上学?
家长是谁?
连珠炮似的问题扑面而来,我们俩人结结巴巴地一一作答。
知道这是哪里吗?
知道这条街是什么街吗?
回家问问你们父母,能在这条街上骑车带人吗?
原来是“骑车带人”的毛病,于是我俩指指旁边,一辆后座上同样带人的自行车从警察身边缓缓驶过。
在今天看,当时的做法真是幼稚之极。
警察叔叔立刻火起,厉声训斥我们。
有好的不学?自行车扣了,让父母来交通队领车。
这时,远远骑走的李冬,发现我们没了,赶紧骑回来找我们。
他带头替我们请求,我们也赶紧认错道歉。
一来态度很好,二来聚集人有点多,警察叔叔终于松动了。
态度和蔼下来,好好教育了我们一顿,于是下不为例了。
每次回忆起这次“骑车带人”,都还是历历在目。
做错了事,该认错就赶快认错,狡辩反而会弄巧成拙,有时即使没做错,也可参考执行。
这是学生时期,获得的屈指可数的社会经验。
下期预告: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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