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阅读《我的职业是小说家》,狂风大作的周末,搬把小椅子,迎着风,看着这本书。
想到写小说,总觉得手里实在是拿不出什么东西可以构架成一个有血肉、有感情的故事。看到作者写下的,没有素材的时候,将后院储藏间的东西,不管青红皂白,先抓几件来,再努力砰的一下施展魔法。想到了火星爷爷的《跟没有借东西》也是如此。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所有的物件、情节,都让你来填充,不管尝试出来的东西,你多么的觉得真的是烂透了,都没关系。因为”就算只能用有限的素材去构建故事,仍然会存在无限(或者说接近无限)的可能性。
村上春树最让人钦佩的另一件事情是写作习惯,不是今天想法来了就写得没日没夜,没有写作欲望就荒废一天。在写长篇小说时,就规定自己一天写出十页稿纸,每页四百字。因为做一项长期工作时,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另外他还坚持了三十年的每日跑步或者游泳。养成这样的习惯,如果在我因为各种借口也懒得出门的时候,希望可以也对自己说“这对我的人生而言,可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
最近在复盘行动派的“个人品牌课”,对于自己的工作一直也在思考,今天看到书里面一段话,觉得可以共勉。“什么是必不可缺的,道理简单至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你是否感到快乐。如果你从事着一份自以为很重要的工作,却不能从中发现油然而生的乐趣和喜悦;如果工作时完全没有心花怒放的感觉,看来那里面就有些不对头,不调和的东西了。这时候就必须回归初心,将妨碍乐趣与喜悦的多余部件和不自然的要素一一抛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