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会“留置”后,家属该怎么办?
如果家人被监察委员会留置,家属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稳住阵脚:保持冷静,避免自乱阵脚。确定一到两名主事人员,统一负责相关事宜,以应对事件处理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2. 聘请律师:虽然在留置阶段律师无法会见当事人,但律师可以从专业角度分析案情、预判案件进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为家属提供法律辅导。在一些情况下,办案机关可能会向家属询问,事先了解一些专业法律知识是有必要的。 3. 联系组织:积极与当事人单位、组织联系,尽可能多地与单位领导沟通,说明情况,了解基本案情以及当事人平时的表现。如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想办法积极弥补。 4. 配合办案单位并及时沟通:对监察机关的办案工作积极配合,对办案人员的询问、调查如实陈述,但必须依据法律和事实,不做主观性陈述。在允许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与办案单位交流案件相关情况。 5.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熟悉留置的法律规定,包括留置的条件、期限、通知程序等,这有助于家属更好地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 根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机关经调查,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相应处置。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若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涉嫌犯罪的将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家属应避免采取不合法或不适当的行为,以免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不要轻信一些可能的不实信息或非法承诺,以防遭受诈骗或陷入其他法律风险。如果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或案件进展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