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台,亦称踩台、洗台、打台。盖戏台久不营用或遇白虎台,则唱戏之先,必举仪式,以除煞祛邪也。白虎台者,盖言戏台坐东朝西,因白虎主西,故名之。谚云:“若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即此之谓也。又云:“戏台为虎,若不破之,有凶事。”故此破之。
破台之时,常在夜半,盖其时阴气最盛,鬼魂初露 。
是时,人咸含朱砂,以防邪煞,而外人不得与观。台后点一灯,花脸扮煞神,武生、小生、老生、文净扮四灵官,一武旦扮女鬼。
又列十八兵器于台侧,以为十八罗汉也。台正中设大关刀,以斩邪祟。
诸事齐备,焚香烧纸,鼓锣大作,女鬼绕台奔走三周。又斩雄鸡,以血沥台而已。
某时,有破台者。武旦扮鬼绕台周半,忽兵器抖动不已,而关刀凌空自起,如人擎举,斩于地上。
初破不成,复破之,而关刀又起,斩于一处。遂于关刀落处掘之,及深三尺,忽现女尸。身着红衣,面目腐败,不辨何人,暂厝于寺。遂报官,查月余无果,乃移葬西山。
又月余,一男忽法倒,作女声,自云杀某女,瘗于戏台下。人闻其言,缚而送官。刑讯之,乃招其罪,即杀红衣女者也。
南川子曰:“破台之仪,各地有之。破法虽异,宗旨一也。邪祟尽除,禄寿永在。民有避讳,以求多福。人之趋利避害,至此可知矣。”
戊戌六月十九于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