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三娘被休,看宋朝的休妻制度
这部剧的题材主要聚焦于女性视角的叙事层面。剧中描绘了三位宋代“贱籍”身份的女性,在历经被休、被骗、被抛弃等种种波折后,自强自立,团结互助,最终在汴京闯出一片天地的故事,颇有“现代女性”觉醒的意味。
孙三娘望子成龙,指望儿子能读书做官,儿子却逆反,跟随他爹找的寡妇一起生活了。孙三娘被休,绝望跳河,被赵盼儿救起。
宋朝的离婚制度:七出三不去
七出具体是哪七种情况呢?
七出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
最早见于《大戴礼·本命篇》云,妇有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无子,即为夫家未生育子女,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未曾为夫家生育男性子孙,因父家长制下,只有儿子才是自己严格意义上的继承人
继承父的人格继续使本家族得以延续,此处所说的继承只包括对父亲意志的继承,更多强调对家族的延续之意,不包括财产的继承。
淫佚,依旧是为夫族考虑,妻子淫乱会使夫族的社会声望受到影响;
不事舅姑,是说妻子不侍奉丈夫家族的其他人,包括丈夫的父母,姐妹等,视为违背了伦理道德;
口舌,是指妻子经常搬弄是非,挑拨离间;
盗窃,是指妻子盗窃夫家的财产。
嫉妒,是指妻子嫉妒丈夫的妾以及其他经常围绕在丈夫身边的比妾身份更为低下的女子,古时称之为“妒妇”,可能会使夫家家宅不宁;
最后恶疾是指妻子患有严重的疾病,不可参与夫族祭祀活动中。
因此,七出之条所照顾的是丈夫家族的整体利益,未曾考虑女性的需求,也未曾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情感,如[陆游]的妻子唐琬即是由于陆游母亲不喜欢唐琬导致两人离婚。
在法律层面只有妻子出现“七出”的情形之一,丈夫才可出妻。同时就算出现“七出”情形之一,也有“三不去”之限制,
三不去指的是“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其一,妻子为丈夫守了三年丧,不能忘记妻子的恩德;
其二,娶妻时贫困,后来家境殷实,不可出妻以悖德;
其三,出妻之后妻子无地方可去,即娘家不复存在。
在此三种情况下丈夫不可以肆意行使自己的出妻权利,是对丈夫出妻的限制。“七出”之条侧面规定丈夫不能以任意理由休弃妻子,“三不去”的补充限制规定保障妻子,这一相对于丈夫来说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不被丈夫恣意行使“七出”之权而被任意休弃。
我们回到剧中看到,傅新贵是个穷光蛋,三娘用两年时间攒1贯钱,支持他创业。嫁给傅新贵后,孙三娘给他生了个儿子。
要事业给事业,要儿子生儿子, 傅新贵休掉孙三娘的理由是“妒忌蛮横”,“中伤妯娌”,切入点是七出的“妒”和“多言”。
但根据三不去法则,孙三娘符合“有所娶无所归”和“ 前贫贱后富贵”的双重标准。
因此,傅新贵他并没有休掉孙三娘的权力。
二、引章被家暴,盼儿设局签【放妻书】,这是啥?
“琵琶精”宋引章被周舍欺骗,被骗光钱财不说,还被囚禁虐待。对簿公堂时官老爷却袒护渣男,最终还是得靠皇城司指挥顾千帆相助。
赵盼儿设局巧妙救下宋引章,除了让周舍签了放妻书,还让他拿出房地契归还宋引章的嫁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妻子主动提出离婚并不是宋代才有的现象,而是在历朝历代皆有之。战国时期,[孟子]娶妻之后,有一次进入妻子所在的内室之后,她的妻子裸露身体在内,孟子不悦,于是离开再未曾进入内室。
其妻以在内室可不遵守与丈夫之间的规矩为由,向[孟母]辞去。即在封建礼教盛行的社会,妇女也可以自行求去。[汉朝]时,朱贾臣的妻子嫌弃他贫穷,故求去;宋临川长公主基于自己丈夫已故去而求去;[辽道宗]女[越国]公主以驸马获罪而求去;[唐朝]时,[杨志坚的妻子认为其夫贫困,不堪忍受求去。
在出土的敦煌文书方面,在众多的唐朝“放妻书”中,有一则名为“放妻书”,实为“放夫书”的例子。
这一则“放妻书”,实则此书的内容是妻子将丈夫遣还使其归宗,因为此例子的特殊之处在于不同中国往昔礼制所提倡的女性出嫁即为从母之宗族移居到夫之宗族之中,此事例中丈夫富盈则是随同妻子居住,在其感情不合,互相结怨情况下,夫妻二人离婚时提出使夫归宗。
在中国古代,家族成员居住在一起,夫妻更是如此,所有家族成员都由家长管理,称之为同居共财,故丈夫出妻便称之为使妻归宗。再者,此事例是妻子阿孟主动提出离婚,由在此意义上来说,此“放妻书”实为“放夫书”。
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时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宋朝百姓放妻书·引自《敦煌法制文书》
在古时,“放”意为回、归,男方提出应为“休”,但“放妻”不是“休妻”,有可能是男方提出的,但也可能是女方提出的。
有个“朱买臣休妻”的故事:励志青年朱买臣,虽然穷愁潦倒,仍发愤读书,其妻崔氏不甘贫困生活,为了追求幸福,改嫁他人,便逼着朱买臣写下休书。有了一纸休妻,崔氏就回到自由身,于是,改嫁他人。
再婚后的崔氏并没过上如她想象中的幸福生活,因为,他的新欢只是个木匠,并不能给她带来多大的物质满足。后来,朱买臣山鸡变凤凰,受到朝廷重用,高升为会稽太守。崔氏知道这一消息后,后悔不已,当年一个潜力股被她白白给浪费了。朱买臣荣归故里后,崔氏想重续前缘,便跑到朱买臣的马前,请求收留。买臣泼水于地,以“覆水难收”拒之。崔氏羞愧万分,投水自尽。
总结,在宋朝,普通平民间的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丈夫休妻与夫妻“和离”,另一种是妻子行使法定离婚权与法律强制离婚。从李清照的离婚案中可知晓:李清照通过检举告发张汝州才换来的离婚,最终却也是“以身犯险”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