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在全国各地办案,遇到的检察院、法院不少,各地关于提供卷宗的方式和规定也是各不相同,随手写几个:
一、苏州市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光盘电子卷。
二、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是电子卷,在案卷管理中心刻录,光盘检察院提供,每张20元;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补充卷是需要律师自己拍摄的。
三、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是电子卷,案卷管理中心办理,不用交光盘费。并且有一至两台台式电脑,供看光盘并导出卷宗另存移动硬盘或U盘上,对于没有光驱的笔电人士来讲实在太好了。
四、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年之前还是要律师自己拍,现在不知是否普及电子卷。最快的速度我一天手机拍了近40卷。
五、嘉兴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是电子卷,光盘费5元。
六、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是电子卷,直接找承办人办理。交城法院是律师自己拍。
七、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和法院都是律师自己拍。
七、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是电子卷,但负责扫描的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只有一人,如果此人请假或没录完,只能自己拍,有高拍仪,但电脑较差,可能有病毒,我自带U盘拷高拍仪文件时显示有病毒。如果取案管中心电子卷的,要自带光盘刻录。
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是自己拍,有高拍仪,电脑也比较次,存文件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