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所有的福气,其实都是自己一点一滴积攒的善良与爱。
1
我第一次见陈红洁是在高二分班的那个时候。而事实是在这之前,我早就认识她了,只是她并不知道而已。
高二分班是在一节晚自习的时候,因为班上消息灵通的人早已打听好了今晚就会分班,于是这股热风很快吹向了班里。因为这件事,班上的同学都处于一个兴奋的状态,嘈杂声充斥着整个教室。
我自认为是个心理早熟的人,对此我抱着一种理智的态度。伏在桌上,握着笔在草稿纸上一笔一划验算着我的数学答案。
没过多久,紧闭的教室门被推开了。班里的氛围一下安静了下来,拿书的拿书,假装写作业的写作业,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被称为灭绝师太的班主任,用她阴冷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教室后,缓缓开口说道:
“现在开始分班,之前填了意向去理科的人,现在可以收拾东西过去了,学文科的人留在本班不用动。”
话刚说完,就看见教室门口出现了隔壁班抱着书的人,想来是来学文的。于是班上的同学行动也很快,想去学理科的人已经起身,开始收拾课桌上的东西了。
而我因为从小语文就好,属于不用怎么学,成绩也还处于一个不错的位置。于是为了高中生活不要太辛苦,我决定留在本班继续发挥我的特长。
也就是在这时,我见到了陈红洁。
要说我为什么对她印象深刻,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好看。相反她并不是很出众,甚至有点土里土气。
她的脸型偏方形脸,鼻子山根有点塌,嘴唇微厚,皮肤偏黄。最重要的是有一眼就能看见的雀斑,就长在眼睛下方。在那个齐刘海火热的年代,她额头上也顶着厚厚的刘海。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土土的。
所以要问我为什么对她印象深刻,实话实说跟她长相无关,而是因为之前在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的那件事。
2
那会网络上还流行着一些热词,比如男神女神等等。而我们学校里也有人被冠于这样的称号,那就是高三一班的篮球队长宋明洋。
宋明洋个子特别高,大概一七八左右,五官说不上多帅气,只能算得上端正。但正是一场篮球比赛,让他在学校里名声大起。
那是最后的决赛了,宋明洋所在的一班要跟三班PK,决定出最终的获胜班级。
比赛刚开始,在宋明洋的带领下,一班勇士开始奋力拼搏。不管是气势上还是技术上都碾压三班,打的三班落花流水,一个个招架不住。直接把比分拉到38:11,瞬间把赛场上的氛围送到了高潮顶端。而球场围观的人也是心潮彭拜,一个劲的喊一班加油,宋明洋加油。
而在人群中细细搜索,就会发现陈红洁的身影也出现在比赛现场中。
她正沉浸在这场激烈的球赛里,嘴里跟着旁人一起为场上的人加油助威,脸上还挂着笑。
如果说有什么是对一见钟情这个成语最好的解释,那莫过于是台下陈红洁的目光一直追随场上宋明洋的一举一动了。
此刻她的眼里全是那个行云流水的身影,一会儿上篮得分,一会儿运球传球,不管是什么样的动作,都在吸引着她。
那一刻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她世界进来了一束光。只是她并不知道,也正是因为这束光,她从天堂被拉进了地狱。
3
比赛结束,结果毫无悬念。宋明洋带领的一班获得了第一名,而与此同时,他收获的还有来自各个年级女生的示好和情书,其中包括陈红洁。
跟电视上暗恋的情节一样。
每天上课前,陈红洁会买好牛奶面包,偷偷溜进一班,塞到宋明洋的抽屉里。
课间十分钟,她会假装去上厕所,只为在途中偷瞄一眼坐在后排的他,再快速闪过。
平安夜,她提前两天跑到小卖部,认真挑选最好看的包装纸,然后再买一个最大的苹果,高兴的捧在怀里,一路小跑回宿舍。
那段时间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守候着喜欢的人。
但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半个学期,学校里就传出了她和宋明洋的八卦,更多的是对陈红洁一个人的声讨。
私底下她们都疯传是女追男,陈红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羞耻的往上贴,想当宋明洋的正牌女友,可惜土包子一个,宋明洋看不上,直接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