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明朝:没能进入的大航海时代
(公元1368—1644年)
公开挑战:私学VS官学
明代多元化社会的形成,是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特别是社会财富控制的多元化相伴而来的。明代的私人讲学,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天顺二年,英宗朱祁镇派人到江西,请年近70的老儒吴与弼到北京讲学,这位地方讲学的老儒,虽到了北京,却委婉地拒官不做,皇帝也只能顺应他意,不做勉强。但这件事对当时的私人讲学,无疑是极大的鼓励。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开放,以及吴与弼的示范,使得各地书院在这股风气的推动下复兴。
一方面,著名的书院多为在职或致仕官员所创,他们建这些书院都是为了阐述自己的学说,乃至发表政见。这些书院在当地乃至在全国的影响力,远非官办的府、州、县学乃至国子监可比。另一方面,大大小小的各类书院,则多由家族或学者自行创办,对当地的文化普及、道德教育,新思想、新文化的传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当然,这些书院传播的思想、文化,又往往和政府的“主流”思想相左。所以在嘉靖十七年,以及万历、天启年间,先后发生过三次大规模的捣毁书院的事件。但是,随毁而随建,书院成了明中后期士大夫乃至农、工、商贾吸取新思想、阐述新观点的所在。当然,由于受科举的影响,一些书院也成为科举的附庸。而一些著名书院的学生,还获得了与府州县学生员同样参加科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