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的时候,只看见满眼的白色日光,一如她走时的样子。
初秋的清晨,还没有破晓,天空是凉开水的颜色。
我只穿了一件单衣,站在床头看她理完了所有的行李——几件衬衣、一件大衣。她动作麻利,绝不拖泥带水,一如她的性情薄凉。衣服都被锁进了一只小行李箱,蓝色的。然后她梳头,一袭长发极快地在头顶成为一个髻。我瞥见几缕灰白。
木门“吱呀”一声,她要离开了,带着单薄的身子。清晨特有的兑了水的阳光倾泻下来,把她的周身镀得一片灿烂。
她转身,向我挥手告别,我无动于衷,像个冬天。
回到床上,小心翼翼地躺下去,听她的双脚踩在枯叶上愈轻愈模糊的声音。听得出不舍,听得出决绝。
一时间,我的泪水流光溢彩。
是她收留我的,在我众叛亲离的时候。
起初是教我煮茶,后来是教我酿酒。她自有一套,我笨手笨脚,总也学不会她的灵巧。有一次,我提壶泡茶,却将开水洒出杯外,生生烫红了左手小指。我吃痛喊她,她不斥责也不安慰,只让我去与凉水冲洗——她即是这样的与我不远不亲。
但她是喜欢我的。每夜她拥我入眠的时候我能感受到。
她离开的第二天,门口的桃花落了一地。
我接手了她的茶馆,努力学着她的口吻对待每一位客人,笨拙如稚子。柜台的上方摆了一排酒,院子里的桃花树下埋了一坛。她走之前我们一起酿的,用桃花。
时间渐渐向前推去,我不再有丝毫不妥之感,茶馆里的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像是必然发生又似乎毫无道理。总之,混混沌沌顺其自然。
客人不多,却总有事可做。我整日穿梭在浓厚的茶烟日色中,觉得有个自己将要与那夕阳一起消逝了。
直到有一天,茶馆里来了一个女子,她俏皮活泼,与我的沉默寡语格格不符。她的眼睛被世俗沾染亦能保留一方纯净,我留她住下了。
不是因为寂寞。
我唤她阿白,她默许。阿白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她能与每个人毫不费力地打成一片,日日讲着说不完的笑话。我的客人日渐变多,茶馆里经常是热闹得很。我享受着边忙生意边听他们嬉笑的时光。
茶馆仿若新生,我满心欢喜。这样的日子过了许久。
又到了那个季节,桃花落啊落,溅起一地忧伤。
我和阿白吵架了,她坚持重修茶馆,我朝她大吼。
她骂我执拗、守旧,从不愿付出真心,是个没有感情的人。我浑身颤抖,向着天花板哈哈大笑。
我关了茶馆,什么也没带走。
离开之前,我去了她的房间。她走的第十年,木门因常年不用而变得生涩迟缓。我用力推开,一些躲在缝隙里的尘埃被震了出来,暴露在阳光中,她特有的气息漫卷过来将我淹没,一如我再一次被她拥入怀中。
走到街上,一瞬间刺眼的日光让我不得不闭上双眼,等到再慢慢睁开时,仿佛人间迢迢已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