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鱼镇|二十七 幸福的奥秘

这个故事会很长,如果讲完的话启明星都要升起来了。要是你困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睡去,不用觉得难为情,也不用为了迁就我而强打起精神,如果你那样做就违背我的初衷了。我既是故事的讲述者,同时和你一样,也是故事的倾听者,如果你睡去了,我也会为另一个倾听者把故事讲完,哈哈,只不过就不用再开口讲话了。

我叫波比希蒂,这个我和你说过,但其实它不是我的本名,哪个女孩会以“冥王之眼”这么晦气的星星取名呢?我想我应该和大多数女孩一样,有一个莫比“小爱神”、西丝尔“玫瑰露水”、秋塔“雪山的孩子”这样的普通名字,不过如果我是个落难的公主——在童年的时候我一直是这么想的——那我应该会有一个像埃尔斯达“晨曦之音”、克利尼娅“女神的恩赐”、丽莎梅尔“最纯净的宝石”这样高贵的名字。我想你现在也听出来了,我是个孤儿,直到现在我都不能确定我出生在哪儿,也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在天山脚下长大,那里有最争强好斗的男人,也有最美丽诱惑的女人。不是我夸口,年轻时的我就算和那些宫廷里的佳丽们相比,也称得上是王冠正中的宝石,所以我为什么不能认为自己就是个落难的公主呢?在我们那儿王国的覆灭与崛起本就司空见惯,就连只能活一个夏天的蚊子都可能一连叮过三个国王的血,说不定哪天我的父亲或者兄弟就会卷土重来,把我接回到那由大理石雕砌成的圆顶皇宫里。

这个梦支撑着我度过了整个童年,要是没有它,我一定会从四五岁开始就愁眉不展,不到二十岁额头就该有深深的皱纹了。哈哈,虽然到现在我父兄们还是没有露面,也不知道他们是早早和冥王他老人家见了面,还是在哪儿逍遥快活忘记了使命,但谁也没法证明我不是个公主,不是吗?这个世界上本就没什么真实,不过是你选择相信什么,什么就是真的,所以说对信仰的坚定程度就取决于对自我的欺骗程度。比如说你是一个牧羊人的孩子,每天除了看着羊儿吃草就是对着远方的星星唱歌。可你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那就是成为一个沙漠中的骑士。在你的想象中,你骑的是高大强壮的骆驼,肩头上立着白色羽毛的猎鹰,手中弯刀的刀鞘上镶满宝石,一挥鞭子就有几百名士兵为你冲锋陷阵,在藏宝的山洞中堆积着你从各处抢夺来的黄金圣器,在巨大的帐篷里永远有九个面遮白纱的美人等待你的宠幸。但你同样知道每一千个做这样梦的人之中,只会有一个把这一切变为现实,剩下那九百九十九个要么死在了沙漠中,变成了一具具路标似的白骨,要么就是头骨被人做成了酒杯,再也不用为没有美酒来买醉而发愁。你是否能欺骗自己让他相信“你就是那一千个中的一个呢”?如果你可以做到,你就会背起行囊,和你的羊羔们吻别后义无反顾地走进茫茫沙漠,否则你就只能继续看着羊儿吃草,对着远方的星星唱歌了。

当然你也不一定会为虚度余生而自怨自艾,只要你对自己撒下另一个谎言,一样可以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不相信?我就来说说这个谎要怎么撒:首先如果真的成为了一个骑士,那是极不舒服的,骆驼的后背可不是闹着玩的,尤其是它奔跑起来的时候,和骑在发疯的马上的感觉差不多,就算你有一副颠不散、跌不烂的好身板,久而久之,你的脑子也会被颠得像浆糊一样,到时候,超出手指头和脚指头数量以外的数目你就别想算得清楚了;再者说你有了那么多的财富就能幸福地生活吗?恐怕不是这样,你会成天担惊受怕,就算为你的宝库加上几道精铁打造的大门,每隔一个时辰亲自去查看一圈也还是不够,你可能还要把制锁人杀死,否则谁能保证他们不会把钥匙卖给他人,或者干脆自己偷偷地溜进你的宝库里呢;你那几百个手下就更令人头疼了,他们可不是像你的小羊羔那样温顺,只要有水和草料就心满意足任你摆布了,他们在暗地里对你的权利地位垂涎欲滴,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在你的酒里下毒,或者在你熟睡时把一把匕首刺进你的心脏;另外那九个美人也不会让你省心,寂寞的女人和发情的母猫一样容易得到,极有可能当你在外面出生入死的时候就和其他男人有了私情,最后闹得你的儿子们身上没有一个流淌着你的血液。这样一想,你是不是觉得做一个牧羊人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那群又脏又蠢的羊儿也变得可爱起来,破洞的屋顶恰好可以让你在无眠时看见星空,就连邻居家那个扎着羊角辫又矮又丑的小女儿你也是非她不娶了。 

所以说幸福的秘诀不再于如何选择,而在于无论你做出怎样的选择,你都能骗自己相信你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其他的可能不是索然无味、危险重重就是得不偿失。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幸福是一种最高明的自我催眠术。

好了,我想我们已经扯得太远了,还是让我来讲讲我身世的故事吧。我说过我从小是个孤儿,抚养我,不,应该说豢养我长大人叫克鲁加什妈妈,克鲁加什的意思是那种你明知道是祸害却下不去手杀她的妖女。她是我们那最有名的千金姬卖家,而她手上的千金姬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女儿们”。克鲁加什妈妈可是个传奇人物,据说她可是个正牌的落难公主,年轻的时候有着绝世的容貌,每一个男人都想拥有她,尤其是那些在丝绸之路上劫杀阿拉伯商人而一夜暴富的牧羊小子们。“有一天能骑在一个公主的身上”毫无疑问是这些暴发户们的梦想。克鲁加什妈妈可以满足他们的梦想,却也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每一个和她共度良宵的人最后都命丧黄泉。可即便如此,还是有数不尽的男人想要拥抱她魔鬼一般的身体,幻想着征服她的肉体的同时也能征服她的灵魂,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这就是她的名字克鲁加什的由来。而上天是公平的,它绝不会让你事事如愿,克鲁加什妈妈永远也生不出自己的孩子。对于女人来说这像是背负了一个巨大的诅咒,克鲁加什妈妈从未为男人流过一滴眼泪,却为这件事哭瞎了眼睛。最终她接受了这个现实,上天可以阻止她生下自己的孩子,却不能阻止她成为一个母亲。她开始收养一些父母双亡的女孩,当然她并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心肠,而是先要用她那双柔软却有力的双手揉捏过女孩娇嫩的面容、腰间和小腿,虽然她已经双目失明,但她那双充满魔力的手却能准确地辨认出这个孩子在十几年后会变得平平无奇还是美艳绝伦,只有那些美人坯子才有资格成为她的女儿,而我幸运也不幸的正是其中之一。她爱我们,但她的爱却不像真的母亲一样始终如一,我们更像是她的情人,享受着她从天而降的宠爱,也承受着她莫名其妙的怀疑和憎恨。

克鲁加什妈妈只在一点上是绝对坦诚的,那就是有关男人的一切,她把毕生对男人的了解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我们。“恭顺的男人喜欢温柔的女人,大胆的男人喜欢高傲的女人,贪婪的男人喜欢仰视他的女人,懦弱的男人渴望能驾驭他的女人,而大漠之中的征服者当中十个里面有九个都是大胆的人,真正的千金姬就是去征服那些大胆的男人的。”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要有一个冷傲高贵,凡人难以触及的名字,这就是打开男人想象大门的第一把钥匙,也是呼唤勇士们前来冒险的藏宝图。“波比希蒂,冥王之眼,我最喜欢的名字就给予你,我最钟爱的女儿了。”我还记得她给我取名时,灰蒙蒙的眼中闪烁出光彩,仿佛是看见了我的未来,不过我确定她当时一定看走了眼。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公主身世”或多或少是出于当时对克鲁加什妈妈的崇拜,她真是一个男人的克星。“没有一个男人一生会只爱一个女人,但他会用一生去追求一个女人。狩猎的本性在男人的骨子里顽固不化,一旦你被他捕获并圈养起来,没有了逃跑的可能,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将他的弓箭瞄准下一个新奇的猎物。危机感比你的忠诚更能让男人对你恋恋不忘……”“不要太看重你的贞操,也不必为失去它而寻死觅活,女人的身体只是一个诱饵,就算让男人占有了你的身体,你也有一千种办法让他对你俯首帖耳。这不是个文明的世界,如果巴比伦城被攻破,哪怕是大流士的女儿都保全不了自己的贞操的……”“永远不要让男人觉得他们让你得到了满足,永远不行,你的满足对于他们来说就意味着征服,征服感是男人最高的快感,一旦他们获得了这种快感,你对他们来说就再没有吸引力可言了。”这些话就像是从魔鬼之间的对话中偷听来的一样,如果说有一天所有的女人都愿意去学习克鲁加什妈妈的这番理论,这个世界一定会大乱的,男人们,你们的末日就要到了,哈哈。

当然,克鲁加什妈妈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一个男人欺骗了她,也是这个男人把我骗到了手。这个男人叫阿赫拉贡,一个一生都没离开家乡一步的泥瓦匠的儿子。说起这个阿赫拉贡,他真是个十足的混蛋,从他的嘴里你绝听不到一句实话。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他不惜篡改了身世,我不止一次听他说过他其实不是那瓦匠父亲的儿子,而是某个强大国王的私生子,那个国王曾在年轻时去往耶路撒冷朝圣,在路过他家村子的那个夜晚淫欲大发强暴了他的母亲,这才有了他。他把这事说得有鼻子有眼,还有一件从某个波斯商人手里高价买来的刻有皇族标记的绿松石项链作为凭证。不过阿赫拉贡和他的父亲在秉性上确实截然不同,他十三岁就离开家乡时还没有他的母亲高,等到他三十岁第一次回到故乡时,已经长成一个巨人,那一头狮子一样的长发里就算是藏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也不会有人发现的。人们嘲笑他没有带回来哪怕一两金子,他却说他学会了一种魔法,可以用石头换来金子的魔法。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盛夏额尔齐斯河的岸边,那天我在上涨的河水中洗澡,碧绿的河水配上我洁白的身体,就连天上的云朵都被迷得不肯离去。我无意间看到了躲在岸边草丛中的他,当时我还以为看见了一头狮子,他盯着我看的眼神真像是狮子盯着猎物看的眼神。他走过来对我说要带我走,我告诉他我是克鲁加什妈妈的女儿,想带我走至少要有一千两黄金。他说他没有黄金,但有比黄金更珍贵的宝物。我把他带到妈妈跟前,妈妈对他说我是她最美丽的女儿,就算他能拿得出一千两黄金也别想带走我。阿赫拉贡听后不慌不忙,让那个浑身漆黑如炭的昆仑奴哑巴放下了他的口袋,他说这是他的百宝袋,里面装满了他走遍世界搜罗来的宝物。他从百宝袋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紫色水晶做成的小瓶,他自称里面装的是来自暹罗国的神药,能让盲人复明。尽管妈妈说她并不相信,但当她听见阿赫拉贡说这种药能让盲人复明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还是发生了微小的变化,而这一变化我相信是逃不过狮子先生的眼睛的。他慷慨地让妈妈尝了一滴那神奇的药水,那药水的效力真是惊人,妈妈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一改往日公主般的优雅气质,更像是一个在自己院子里挖出宝藏的粗俗农妇。她兴奋地大喊大叫,说是她的眼睛不光复明了,还可以看见藏身雪山之上的命运之神。命运之神告诉她。她之所以不能怀孕是因为除了神之外没人配在她的肚子里种下种子。妈妈毫不犹豫地用我换了那瓶药水,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感觉受到了刺伤。我猜想妈妈不光相信这瓶药水能让她的双眼复明,甚至可以让她征服男人的荣耀之路由人间通往天上,她怎么可能拒绝这样的诱惑呢?这样一想我内心的失落就好了很多。

阿赫拉贡得到我后就立刻逃走,直到逃过了额尔齐斯河才止步。他在岸边哈哈大笑,说克鲁加什妈妈要是知道了那瓶药治不了她的眼睛,一定会气得发疯的。原来那瓶药是来自暹罗国不假,但治不了任何疾病,它只能让人在短暂的时间里产生幻觉。阿赫拉贡是在一个古老的暹罗部落里交换来的,那儿的人只允许在死之前喝下这样的药水,让亡者带着去往天国的幻觉死去。阿赫拉贡说他的手里还有一瓶,他要留到他将死之时再用。

就在那天晚上阿赫拉贡占有了我的身体,不得不说,他在床上并没有他看起来那么粗暴。就像克鲁加什妈妈说的,让他满足的不是肉体的快感而是征服的享受,他要征服不是用武力就可以得到的那种,而是要亲眼看见被征服的人从心里生出受虐的渴望,并且在意识中将他像英雄甚至神明一样崇拜。而我却不想让他轻易地取胜,我可是克鲁加什妈妈的女儿,不能砸了她的金字招牌,哈哈,我要让他失去对自我的控制,并感受到那种手足无措的挫败感。我相信对于大多数漂亮的女人来说,如果一生都没有让男人为她做出什么不顾一切的荒唐事,她的人生会留有遗憾的。你想不想知道那天晚上我们谁是胜利者吗?哈哈,那真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最后我们都固执地认为自己是获胜的那一方。不过我不得不说,他有着罕见的耐心和自我控制力,加上他超乎常人的胆识和狡诈,我相信他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的,他具备一切成为大漠枭雄的人格素质。但他没有真正的朋友,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爱人,他会为此而感到苦恼吗?我不知道。

就在不久之后,我记得有一天他一脸兴奋地和我说,他要带着一只驼队去往遥远而神秘的东方,那里遍布黄金和香料,还有全部由瓷砖搭建的宝塔和不用桥墩就能千载不倒的拱桥。他还听说几十年前来自东方的宝船声势是如此之大,就连最凶恶的大海在它们航行时都不敢翻起波涛,生怕东方人会用宝船中的货物将海底填平。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那些只产自东方的精美瓷器,阿赫拉贡把那些烧瓷人称作东方的炼金术士,说他们一定是向魔鬼出卖了灵魂,才能将泥土烧成这样迷人的宝物。他一遍又一遍地为我讲着那个红眼睛瓷器大师为艺术献身的故事,每一次都能把他自己感动。要我说,阿赫拉贡并不是为艺术的伟大而挤出几滴泪水,他的眼睛一向如戈壁滩上的河流一样干涸。他是个冒险家,所有的冒险家都疯狂地热爱英雄,因为成为英雄的渴望是他们生命的原动力,他们是最疯狂的赌徒,手中的筹码便是自己的性命。我不耐烦地问他,“你到底有没有贩卖瓷器的本钱?”他笑着说,“别忘了我有用石块换取金子的魔法,只要我的驼队能踏上丝绸之路,一路上我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赚取财富”。

我将省去那一段枯燥的旅程,不是像一队蚂蚁一样在巨大的沙丘上爬行,就是和阿赫拉贡在羊毛帐篷里彻夜寻欢。那段日子虽然说并不算太长,但每一天都好像没有尽头一样让人心生绝望,人一旦失去下一刻的期望,就难免沦陷于这一刻的放纵。我们是这世上最敏感而脆弱的动物,而且总是会为自己的缺陷找到理由,你说这到底是聪明还是愚蠢呢?

哈哈,接下来故事发生的地点想必你应该不会陌生,没错,就是你的家乡青鱼镇了。果然,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冗长了,也怪我东拉西扯地说了太多不相关的事情,没办法,我也是女人嘛,不有那么一句话嘛,“让女人的思路保持一致比让醉酒的人走得笔直还难”。你的鼾声可真响,这样也好,毒蛇都会被你吓跑的。既然你也经睡去了,就让我为我自己把这个故事讲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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