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第一个笔友是闺蜜的表哥。
那时候我刚初一,傻不拉几,闺蜜说什么就信什么。
“他非让我给他找一个笔友,你文笔好,就陪他写写呗。”
“没事,有不懂的你可以问我,他的事我都知道。”
“就随便写,写什么都成。”
于是这事就在闺蜜家的二层小平楼上潦草的敲定了。
星期一的时候闺蜜来班上找我,问我,“信你写了么?”
我犹豫着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褶皱的练习纸。想了想,觉得总得添上笔名,那时候我们刚巧结束英语课,整节课我只记得一个英语单词,为了凸显格调,把那个英语单词落款到了右下方。
your friend。
闺蜜匆匆看了一眼,觉得我的笔名不行。又巧桌子上放着我刚拆还没扔了笔芯的包装,又在右下方落款。
纯风。
闺蜜拿着褶皱的练习纸心满意足的走了。
表哥是三年级的学生,和我们隔了一栋教学楼。我想见他,又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拖着,等来了他的第一封回信。
开头是一段英文的自我介绍,我觉得大概是我的第一个落款给了他什么错误的暗示,以至于让他觉得我英语很好。况且他的字接近狂草,通篇下来只记得girl、boy、希望我的字写大点以及热切的等待回信。
为了回应他的热切,我专程买了一沓信纸,用上0.5的笔芯真诚的表达了我的意愿:希望他的字体工整些。
闺蜜再来时我简单的表达了自己希望同去的意愿。表哥的教室接近操场,我们趁着做课间操的空隙偷溜过去,站在教室外隔着防盗窗朝里喊,“找谁谁谁。”
一个站在课桌边的高个子男生回过头。高,真高;瘦,真瘦。这是我对他的第一直观印象。他一边回头继续同坐在位置上的女同学说笑一边悠哉走近。我佯装陌生人眼神随意瞟向黑板。三年级的黑板,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看不懂的数学板书。
回来时脚步有些不着调。闺蜜问我对她表哥印象如何,我想了半天,只觉得那般模样的人不该写出那样潦草的字来,果然字如其人不太可靠。
而后热切而不频繁的又有几封书信往来,所聊也不过是不着边际的小事,我其实不太善于交际,于是被表哥单方面的决定终止了笔友关系。
第二个笔友来的偶然。
彼时我刚结束一场网恋,只感觉草木含悲,风云变色,人生陡然黯淡无光。
一个人自怨自艾顾影自怜,嘴里还嚼着拜托同学从食堂捎回来的饼,可惜又凉又硬,不禁流下了两行热泪。
泪眼婆娑间,就看到了一封被叠的工整的小纸条,用胶带粘贴在桌角。
打开一看,清秀的笔迹,大致表达了对我的哀痛和关心,颇有种令人恍惚的暧昧劲。
落款工整的写下两个字母,是名字的缩写,做案人员呼之欲出。我当机立断,以不变应万变,处理了那张小纸条。却还是忍不住在课间,将一只写了字的千纸鹤放在嫌疑人桌上,了事拂衣去。
此后,我们便进入了课上小纸条不断,课下书信不绝的模式。纸条传递的多了,身边自然有人看出端倪来的。常有人问我们关系,久而久之,竟传出些绯闻来。
我不是没有小心思的。但女孩子嘛,总归要矜持些。损友在一旁怂恿,说不如你问他,以身相许怎么样。
还是年少轻狂了些,总爱将爱情与友情混淆在一起,张韶涵不是在歌词里都唱了么: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那爱情错的很透明
因为将自己摆错了位置,所以索性连这段友谊都维持不下去了。我见不得他去请教别的女生数学题而不来找我,单方面冷战,一度达到相见不相识的地步。又有迟钝的同学看出些端倪来,跑过来问我和他怎么了。
怎么了?
我还想知道。
后来某次,路过操场见他正与几个同学凑在一起打球,大概是看到我了,只一眼,又扭过头去。
我在原地楞站了一会,发狠似的将书包从背后拽到前面,把藏在书包里的那些与他往来的书信纸条拿出来,都撕了个净。
有些纸太锋利,划伤了我的手。
不过它们都死无全尸,葬身垃圾桶,也算解了一口气。
这次,大概是我扳回一城吧。
后来听到周杰伦的一首歌,甚是感伤,而我已分不清,他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
《归来》里,冯婉瑜终究是没有认出陆焉识。
陆焉识只能作为一名素不相识的同志,亲自上门为冯婉喻读书信。那些他在艰难岁月里不管不顾的热忱,在黑暗中摸索出来的字痕,在爱人面前小心翼翼的试探,都通过书信一一表露出来。
满满当当一箱子的未寄出的信。
“怎么都是这样的纸啊?”
“我估计啊,写信的人是有什么纸就用什么纸,写信的条件好不了。 ”
“焉识的眼睛是不是坏了。 ”
“他是摸黑写的吧。”
他为她念信,讲戈壁滩上突遇的风暴,讲春天里一只新生的小马驹,讲他对女儿的殷殷期望,她听着,却怎么也认不得眼前的男人。
木心的那首小诗我很喜欢: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