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是心之本体
“知”本来是一个知性功能的范畴,阳明通过改造把它规定为心之本体。“乐”本来是一个情感体验的范畴,阳明也通过改造把它规定为心之本体。宋儒自周敦颐、二程,即把“寻孔颜乐处”作为一个精神生活中具有首要意义的课题,要人体验孔颜达到的活泼泼的自由境界,因而“乐”便成为儒家思想中圣贤境界的重要规定之一。
乐所标志的人生的高级境界,超越了个体名利贫富穷达的束缚,把心灵提升到与天地同流的境地,人由闻道进而在精神上与道合而为一,这样一种经过长期修养才能实现的自由怡悦、充实活泼的心境,如果是“乐”的话,也是一种高级的精神境界之乐,与人在日常生活中经验的感性快乐(包括生理快乐与审美愉悦)是完全不同的。在这个意义上,乐不是作为情感范畴,而是作为境界范畴被规定为心体的阳明认为,这种“真乐”实际上是人心的本然状态,求孔颜乐处,也就是回复到心的本体状态。
他说: 乐是心之本体。仁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 合和物,原无间隔。……“时习”者求复此心之本体也,“悦”则本体渐复矣,“朋来”则本体之 合和畅充周无间,本体之 合和畅本来如此,初未尝有所增也(《与黄勉之二》,《全书》五,第110页)。
定是心之本体
心安也就是“定”。理学所讲的“定”是指心境的稳定、平静、安宁和无烦扰。避离人世、端居默坐去求定,这样的定仍然是外在的、不稳定的东西,只有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这种“定”,才算是达到了真正的定。程颢答张载的《定性书》中的讨论,最能体现理学对“定静”境界的向往。正如前面演示的,任何一种理想境界都可以被说成是心的本然状态一样,定的境界也可以依照前面的例子被转化为心之本体。因此阳明说:“定者,心之本体,天理也。动静,所遇之时也”(《传习录》上,《全书》一,第42页)。
“动静,所遇之时。心之本体固无分于动静也。理无动静者也,动即为欲,循理而行则虽酬酢万变而未尝为动也”(《答陆元静》,《全书》二,第61页)。这里阳明区分了“定”与“静”,静是相对于动而言,定则是超越动静的,从而不仅静可以是定,动也可以是定,一个人尽管思虑百端、酬酢万变,只要他是心安理得的,内心是平静而无纷扰的,他就做到了定,这也就是程颢讲的“动亦定,静亦定”。而一个人如果私欲未除,尽管在静坐时屏息念虑,也只是静,而不是定。阳明说定者心之本体,包含了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动静是意识现象层次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本体,心之本体是无所谓动静的;另一方面表示那种平静而无烦扰的境界正是心的本然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