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是一个系列,因为某人说,反正我的日更跟日记就差一个“名相”。想想也是,再加上每天给日更取名字其实也挺难的,所以我就理直气壮地把名相找回来,我就是这么不按套路出牌。
节后的第二天,本是要交一份代理词,可是苦于对方人多,证据也多,怎么写都像是我在强词夺理,所以,我就写了个初稿,把它往那里一扔,关上电脑,我就去想静静了。
为了弥补一下我的挫败感,我决定好好地跟周某人学习一下怎么开庭。我穿上我的新衬衣,带上我的新律师袍和高跟鞋,收拾好妹妹,喂了狗以后,就去跟周某人开庭了。
今天的庭是一个系列案,要当地一个知名地产退商铺的。去法院的路上就顺路带了一个当事人。当事人跟我们提到,她这几天跟老公吵了一架,因为他老公不愿意打官司,他认为小小老百姓要想打赢房地产公司就是不可能的事,他们公司都没赢,干嘛去浪费诉讼费?
我们也不好说啥,只是告诉她,输赢是其次,但是如果权利被侵犯了不去争取的话,以后这些强势的一方就更嚣张了。当事人连连称是。
到了法院,刚进门口,门卫就通过我的着装认出来我是律师,对此,我非常满意,虽然我穿的仍然是小白鞋,但是,我的律师气质终于从内在开始往外在显化了。
今天开庭的这个系列案我只是立了个案,其他啥的都得靠周律师了。所以,在庭审的过程中,我只好假装自己在非常认真地看材料,毕竟系列案,旁听人员众多,东张西望的,也对不起身上的律师袍。
因为旁听人多,庭审的过程中,周律师一开口,就拿出了十足的气场,发言啥的,也都是周某人的活,我就负责坐在那里安静地持续地假装在努力地梳理材料和记要点。
在举证环节,周律师信誓旦旦地说,要核对原件吗?我们都有!我一听,哇,准备得真充分,干得漂亮!庭后,跟当事人聊起,才发现,后面的证据,我们很多原件都没有。可是,对方就那么真诚地相信了周某人那张看起来就不会撒谎的脸。
在询问环节,我一般直接跳过,因为中国的庭审,即使问了,对方不回答也是可以的。何况合并审理的案子,内容多,我就直接跳过这个环节以节约时间。
但是,周某人就针对证据里面几个非常不好回答的问题,直接甩过去,对方只好支支吾吾,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含含糊糊地尽说瞎话。几个问题问下来,旁听的我方当事人每个人心理都舒坦了,嗯,终于出了口气。
看吧,虽然问问题可能不影响判决结果,但是,你得代表当事人说话,把当事人心里的气理顺了,他们才觉得律师干了活。
到了辩论环节,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法官一再强调长话短说,提交书面代理词就好。周某人很爽快地答应长话短说,为了帮法官节约时间,还不要求书记员记,但该说的都说了,虽然没记,但是,当事人和法官在听,这就够了。
一般情况下,周某人都会准备第二轮辩论意见,但是被法官直接跳过了,因为真的已经很晚了。周某人也没说什么,毕竟,比起表现自己,尊重法官,给法官留下好印象更重要。
开完庭,当事人围着周某人赞不绝口,时不时还去群里去实时汇报情况。大致意思就是:见识了周某人的智慧与用心,见识了对方的狡猾与难以对付,从他们旁听的角度来看,感觉周某人说得更有理,对方在强词夺理,如果法官判我们输,肯定是想重点保护房地产企业,毕竟,他们最近不景气,一下搞死了的话,后果很严重。
你看,开庭效果好的话,当事人连败诉的理由都提前找好了,输赢真的不重要。
当然,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对方的员工,绝对也不是吃素的。很多策略都用得很好,比如,当庭答辩,不提交书面答辩状,回答尖锐问题的迂回战术,还有所有问题辩驳的角度,都是对的,完全没毛病,在我们看来,表现优秀。在我们那一堆当事人面前,我们也忍不住表扬了对方几句。
有时候对手也是来成全我们的,对方越强大,越能凸显请律师的重要性。战胜强大的对手,才能证明我们更强大。
中午吃了饭本以为可以休息一下,结果,物业的,法院的,当事人的电话不断,最后,四点钟还被强行加塞去了另一个法院质证和领判决书。
今天,唯一欣慰的是,今天去法院,几个地方的门卫都直接看出来我是律师,连看律师证的环节都简化了,比起以前门卫难以置信地拿着律师证作死给我比对的那感觉,简直不要好太多,见《放牛娃的律师路》。我想了想,可能是我新衬衫的功劳,果断下单,同一型号同一颜色的买上三套,我就是这么地,豪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