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刷了我的朋友圈:
17岁的女儿竟被家长一年16万元高薪聘请的家教老师猥亵性侵长达一年之久,这样的性侵行为,甚至发生在学生家中。
而这位“禽兽老师”还是女儿在学校的任教老师,甚至是北京一所著名中学的“名师”,生活中,还是一位6岁女孩的爸爸。
借补习的机会性侵女生,这样的事情倒也偶有所闻。但是这则新闻还是刷新了我三观的地方在于:
一是家长在女儿多次表示要换老师,甚至隐晦的表达老师对自己做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时,依然坚持让这个老师为孩子补习。
二是父亲按女儿要求装上摄像头,从中看到老师性侵女儿的时候,竟然以”保存证据“的理由坐视老师性侵了自己的女儿。而且事后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是试图向老师索取补偿,在协商未果后才报警。
假如我们深入的解读一下这位家长的行为,可能会发现他的所做所为并非个例。他的奇葩行为是社会扭曲的贞操观念与功利主义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是家长不肯换老师的理由。家长表示孩子学习成绩没有下滑,所以不换老师,这让我想起了什么?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北京民生银行关小虎的性骚扰案,在性骚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银行方面力保关小虎。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能拉来北汽这样的大客户”。
这样对比一看,我们就豁然开朗了。银行方面并不是不清楚他们的这位关经理做了什么,但是比起来一年多少个亿的生意,玩个业务员算什么呢?孩子的父亲或许也能猜到老师做了些什么,毕竟孩子已经表示这个老师对她动手动脚了,但是和分数比起来摸一摸你又算什么呢?
这就能解释的通了,在家长眼中,一个老师孩子喜欢不喜欢并不是第一位的,能让自己孩子成绩提高,上个好大学才是第一位的。在这种让人看不懂的逻辑背后,是社会普遍的对“能人”的推崇与忍让,对利益不择手段的追求,以及极端的功利主义思想作祟。只要有足够的明面上的利益,那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这些能带来利益的人为所欲为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不过是让老师摸摸,等你高考去了好学校,他不说你不讲,这段事情烂到肚子里,那不就等于不存在么?和高考成功比起来,这样的一点小牺牲,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其实把目光放得长远一点,许多大学里发生强奸案以后给女生保研,以至于搞出不少”保研路“、”保研林“,难道不正是这种逻辑的进一步体现么?对于许多人而言,付出代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在付出代价后获得足够的利益。在这种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这位父亲不肯报案的行为似乎也变得理所当然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么当务之急自然不是什么惩戒罪犯,发泄不满,而是要用这件事要挟这个禽兽老师,索取更大的利益啊!要知道报警虽然惩罚了老师,但是却对自己毫无裨益,何如以这件事为把柄,狠狠的敲这个老师一笔呢?
其次,是这个女生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当然我们可以把锅甩到家长身上,认为这个女生接受的家庭教育很奇葩,甚至认为这个女生本身的性格内向之类的,但我认为,更多的是社会畸形的贞操观和缺位的法制教育。从小就向女生宣扬以耻辱为核心价值的贞操观,对孩子青春期正常的交往处处设防,在社会上出现出轨事件时对小三大加鞭挞,这些难道不会让孩子形成这样一个观念:我被强奸了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让任何一个人知道了都是影响十分恶劣的,我应该在自己控制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将这件事不动声色的处理掉?
让人沮丧的一点是,扭曲的贞操观在社会上大行其道。许多人——甚至许多女性自己也将贞操视为一件与耻辱相关的事物。人们将贞操视为一件物品,一件由女性保管,却要由男性享有的物品。因此你的失贞是你保管不善造成的,你和男友发生关系后被抛弃是你自己看人有问题,不懂自爱;你被强暴了是你的错;在他们看来,一个女性最好的结局就是将自己包装成一件精美的礼物,然后在一个时刻被送交到一个男人手中,从此成为他的所有品。在这种贞操观的影响下,被侵犯的女性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耻辱与他人讥讽的目光,而非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偶尔几个能够站出来的女性不得不在自己的整个下半生都面对着别人异样的目光,甚至要背井离乡,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国人能形成一种健康的贞操观,大家不会再认为性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女性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身体的所有权是属于自己的——因此想和什么人发生关系也完全是应该由自己掌握的——而不是将其作为一种工具,一种礼物,一种自己代为保管的男性的权利。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中国的女性在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勇敢的站出来,控诉那个侵犯了自己身体的男人——因为他侵犯了你的权利,伤害了你的身体,仅仅是基于你不喜欢这样的理由便已足够。我更不知道什么时候社会会不再将贞操与耻辱捆绑,能够更加宽容的对待这些曾经受过伤害的女性,不再让她们受到第二次凌辱。
大概要在许多年以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