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同时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善用各方资源,深化融合发展;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因时因地制宜,支持条件好、优势突出的地区率先试点、以点带面,引导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协同增效。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习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
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准确把握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要求,研究制定了这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重点是支持福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让台湾同胞充分感受到“融合有好处、闽台亲上亲”。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先行先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一步一个脚印把习总书记擘画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发挥福建优势、贡献福建力量、展现福建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