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天假,忙忙碌碌,留给娘家的时间只剩一天。
弟弟从去年开始在家养病,病是小病,就是折磨人。第一次手术没有成功,于是年后又做了第二次。这是他去河南工作以来在家呆得时间最长的一次。遗憾的是因为身体的缘故,他也只能每天在家里转悠。
妈妈说弟弟过两天就要回河南上班了,希望能在他上班以前带着他去爷爷奶奶的坟头去拜拜,因为他行动不便,希望我能开车带他去。
以前我们每年正月和清明都要去给爷爷奶奶上坟。爷爷奶奶葬在郊区的一座山头上,风水很好,但那时交通不便,我们只能拎着纸钱香烛之类的东西走路去。我的爷爷奶奶走得很早,连我妈妈都没有见过他们。我和弟弟对他们的印象就是家里挂着的两张泛黄的黑白照片,后来实在太过于模糊,爸爸又请人把照片翻新了,当时的技术估计也不太好,以至于妈妈说都不像原来的样子了。
后来那块地方要被政府征收,爸爸不得不把爷爷奶奶的坟迁回老家,葬在爷爷的兄弟家的后山上。爸爸有五姊妹,他排行老满,当时他大哥年事已高,小哥哥已去世,爸爸只能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大小事务,幸好他有一群好友同事,加上老家村里那些热心的邻居,爷爷奶奶的棺冢终于风风光光的重新安葬、入土为安了。
老家距离遥远,加上我和弟弟各自成家以后杂事缠身,因此每年过年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一起去上坟,只是在清明的时候爸爸妈妈同去给他们扫扫墓。这次妈妈提出我们四个人一起去给爷爷奶奶上坟,这还是移坟以后的第一次。
车开到三伯家地坪,前面就没有水泥路了,我们只能沿着村里的土路继续往前走。爸爸依旧是急急地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弟弟因为身体还没有完全好,加上天气炎热,只能慢慢的跟在后面;我和妈妈打着伞一路走着,路边各种野花和野草都是我们的话题,偶见一片乌泡都能让我们兴奋不已。
走了大概两三里路,我们终于爬到了半山上,来到了爷爷奶奶的墓前。爸爸马上利索的拿起地上的树枝把坟头上的落叶落枝打扫干净;妈妈拿出钱纸蜡烛,我和弟弟就开始熟练的把纸钱一页页的撕开,然后点上蜡烛,把纸钱和香烧掉。整个过程中,我们几乎都没有怎么说话,这是我们做了几十年的流程,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职责,也形成了一种默契,无需多言,下一个步骤是什么,彼此心知肚明。
等到一切步骤完成,我和妈妈就自觉的躲到一边,因为爸爸和弟弟要开始放鞭炮了。他们把大大的鞭炮卷拆开,沿着坟头铺上一圈,就拿出打火机点火。我和妈妈捂着耳朵,等着最后一个鞭炮炸完。
鞭炮放完以后,弟弟突然指着上面大声喊我看。我抬头往上看,发现空中烟雾缭绕,而午后的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散落下来,光与烟缠绵缱绻,竟如同耶稣光一般倾泻而下。
等墓前的最后一点火星也熄灭以后,我们往回走,一路走着,一路摘摘路边的紫苏和藿香,又到附近的几个远房亲戚家串串门,路边刺丛里的乌泡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妈妈一回到农村就像小孩子到了游乐场,一切都让她无比快乐。
爸爸和弟弟依旧走在最前面,时不时会停下来等等我和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念两句:“好了,好了,这有什么好吃的,赶紧走吧!”
一种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我们四个人有多久没有这样轻松的出来走走了?
记得以前住在三眼井的时候,暑假的傍晚,我们一家四口会一起去旁边的健康路散步,看看路边大大小小的各种西瓜摊,最后到冰厂给我和弟弟一人买一个买个五毛钱的奶油冰淇淋,我们俩拿着“挑子”,一路“挖”着冰激凌,心满意足的往家走。
后来妈妈被调到郊区工作,而且经常要在那边“守夜”,她只能带着弟弟常驻单位,我只能和爸爸住在家里,这种轻松愉快的散步时光越来越少。
再后来,他们俩同时下岗,为了供养正在读大学的我和正在读初中的弟弟,他们俩没日没夜的守着一个小店,平时都是清早开门,很晚才关门,要是赶上观音菩萨生日或者过年过节生意好的时候,他们甚至通宵不打烊,只是轮流在椅子上打会盹。那个时候,只有大年夜,我们四个人才能关门打烊去外公外婆家吃顿年夜饭,吃完又匆匆忙忙去开门做生意,一起看会儿春晚都是一种奢望,一起饭后悠闲的散步更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再后来,我和弟弟都读完大学参加工作,他们俩也到了拿退休工资的年龄,不必再为生计奔波,但是随着我和弟弟各自谈婚论嫁,生儿育女,家里从原来的四个人变成了八个人,我们几乎再也没有四个人一起单独出行过了。
我拿出相机,说一定要记录一下这次难得的出行,爸爸马上响应,没有任何迟疑,他们站好以后,又耐心的等我把相机放好、调好参数,再等我飞奔过去入镜。
仔细想想爸爸其实是非常喜欢拍照的,他50岁的时候,带着妈妈和我们去了当时最洋气的照相馆拍了一套全家福,然后把大照片挂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到了他60岁的那年,爸爸说要再拍一套全家福,我说拿个相机自己拍几张就好,没有想到他竟然不同意,说一定要每个人都化好妆、穿着正式的衣服、去大照相馆拍才算。于是我们又去了那家照相馆,老板听说我们是十年前来拍过的,非常开心,于是我们又拍了一套全家福,这一回,是八个人。
而今天,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就像小时候爸爸妈妈在后面走,我和弟弟拿着冰激凌蹦蹦跳跳在前面跑一样,那种久违的感觉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