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解读∣发挥数字经济特征优势 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高技术司
在全球经济曲折复苏的大环境下,数字经济以数据带动高水平融合,以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以智能引领高质量发展,成为撬动经济增长的新杠杆,成为各国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关键选择。“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步入健康发展新阶段,要素链、产业链、价值链、制度链在相互作用中走向深度耦合。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应数字经济时代需求,紧扣数字经济特征优势,从要素、产业、融合、治理等方面系统布局,为“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一、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必然产物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技术进步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经济形态的演变升级中,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18世纪中后期,蒸汽动力技术诞生,蒸汽机、纺织机替代了个体工场的手工作业,以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为标志的工业经济全面开启。19世纪末,电气动力技术得以发展,以电力为驱动的自动化流水线生产形成领先优势。20世纪中期,信息技术、数控技术实现突破,促进了以大规模定制为特征的生产体系变革,通过效率提升和需求引领的显著优势创造经济新价值,以ICT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部门成为经济新“发动机”和“增长极”。当前,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融合,催生更多新生产方式、新产业形态、新商业模式和新经济增长点,推动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大踏步迈进。
(二)数字经济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
数字经济以数据为核心驱动,是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相较于传统经济,发展质量、发展效率和发展动力均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在发展动力方面,数字经济是零边际成本效应突出的新型经济,其市场活动基于数字平台开展、依赖数字网络传递,在梅特卡夫定律影响下,产出价值与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增长关系,且用户数量超过某一临界点后,成本费用无限趋近于零,而产出价值实现爆发式增长。在发展效率方面,数字经济具有范围经济特征,通过平台化、在线化汇聚大量买家和卖家,实现不同的业务环节和产业链条相互渗透、融合,催生出个性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的小众化、差异化需求得以满足,大量非主流市场的价值创造形成总量叠加,从而大大超过主流市场,形成“长尾效应”。在发展质量方面,数字经济是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依托数字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方式,使很多原本在线下进行的活动转移到线上进行,优化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减少资源浪费及低效率消耗,促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三)数字经济是抢占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交织,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经济未来发展主动权的竞争焦点日益向数字经济集中。领先国家和地区纷纷实施前瞻性战略,加强对数字技术和产业的优先布局,推进数字化应用,强化数据安全流通治理,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美国推动实施《美国数字经济议程》《2021年创新和竞争法案》等,聚力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先进制造、5G等关键数字技术领域发展。欧盟出台《塑造欧盟数字未来》《欧洲数据战略》《欧洲数字主权》《2030数字罗盘》等政策文件,谋划欧盟数字经济领域领先优势。日本提出“互联工业”“社会 5.0”“数字新政”等战略,争取半导体材料、关键元器件领域全球领先地位,谋求以数字经济拉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变革。数字经济作为技术产业主导权的新高地、国际治理话语权的新领域,正推动重塑全球竞争格局。
二、数字经济加快经济发展特征转变、优势重塑
(一)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数字红利新空间
土地、资本、劳动力是传统工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正面临土地约束趋紧、资金投入产出率不高、劳动力结构性失衡等日益严峻的发展挑战。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网络全面普及、计算无处不在、要素广泛连接,由此产生源源不断的数据,成为经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重要驱动。一方面,数据具有突出的乘数效应,数据流带动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边界,促进资源配置从单点优化向多点优化演进,从局部优化到全局优化演进,从静态优化向动态优化演进,显著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数据具备可复制性强、迭代速度快、复用价值高、无限增长和供给等禀赋,数据规模愈大、维度愈多,数据的边际价值反而成倍增加,从而能够打破传统要素有限供给的束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的要素支持。
(二)数字基础设施构建经济运行新动脉
当前,数字技术与信息网络高度集成,与铁路、公路、机场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与水、电、气等生活设施广泛交互,赋予基础设施全面感知、泛在融合、智能服务的数字化能力,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战略性、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数据+算力+算法”日益成为基础设施的通用技术底座,为经济运行所需的大规模数据流转提供充分的采集、传输、存储、计算和应用支持,通过数据共享、算力普惠和算法“自助”等服务模式创新,赋予各类经济主体平等享有数字技术红利。传统基础设施运行的封闭性、不确定性正在被加速破解,数字技术构建的数字孪生空间将基础设施的物理状态精准映射,通过模拟运行、敏捷分析和精准决策,实现对基础设施运行的精准调配和全局优化,为经济畅通循环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数字化模式引领经济发展新形态
数字技术向各行业领域的渗透扩散,加速了产业要素裂变聚合,推动生产力组织方式日益走向平台化、共享化、智能化,对经济运行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产生深刻影响。平台化模式正成为产业活动的基本形态,数字平台开放、共享、协同、去中心化的特征,使得经济主体互动、生产活动组织、产品服务供给更加敏捷,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更高,动态响应市场需求的周期更短。共享化模式将共享理念有效转化为有价值的商业活动,将生产、生活领域的碎片化资源充分整合、弹性配置,改变了固有的产权思维,减少了低效能的资源闲置,激发了中小企业主体乃至个人广泛参与价值创造、按贡献获得公平收益的热情。智能化模式正在孕育未来发展的新变革,以“黑灯工厂”为代表的智能生产,基于内外部生产数据的融通分析,逐步实现设备精准控制自执行、企业智慧决策自优化和产业链协同自适应,正成为引领行业前进的“航向标”。
(四)数字化业态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
数字技术与技术、工艺、知识、流程等的深度融合,引发了多行业系统性、革命性突破,深刻改变传统行业的链条环节、业务形态和服务模式,催生出新的消费理念、商业活动和价值空间,为经济增长持续注入源头活水。新兴业态融合性特征日益明显,农业、制造业服务化延伸加快,不同服务业跨界融合成为常态,一二三产业边界正在消融。新兴业态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服务增值和内容增值,智慧课堂、互联网医疗、协同办公、数字娱乐等新兴在线服务日新月异,打造传统行业更多的新属性标签,甚至从根本上改变整个行业发展生态。新兴业态的场景建设正在兴起,以线上线下交互、沉浸式消费体验、多元化服务供给为特征的场景创新持续演进,正在探索效益更好、价值更高、可持续的商业化途径,赋能新兴业态快速成长。
(五)数字化生产关系定义经济新规律
数字经济的生产力水平正在超越传统工业经济,不仅大幅提升了经济活动的价值创造能力,还深刻改变了要素与要素、个体与个体、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度和层次,加速经济运行机制的变革重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日益分离,以数据为例,数据可能由一群消费者生成,由数字平台经营者加工处理,形成数据驱动的新服务提供给另一群消费者使用。价值分配机制日益复杂,个人基于数字平台与企业共享资源、协同创新,既能深度参与生产、按贡献获得收益,又能消费产品、促进企业生产价值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也从雇佣关系向合作关系转化。交易规则孕育重大改革,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再由供需均衡时的市场价格决定,而是通过先免费后付费、“羊毛出在猪身上”等更多形式实现,数字货币的生产、支付和流通体系正在加快建设,将有可能改变传统的以纸币、黄金等为代表的货币结构、流通规律和价值形成机制。
三、充分把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要义
“十四五”时期,要以《规划》为指导,系统布局,重点发力,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动要素充分协同、产用衔接互促、供需动态平衡、机制灵活适配,促进实现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一)要素为核,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巨大已成为多方共识,数据要素流通需求正被大量激发,但数据要素市场源头供给、技术工具、制度规范等还不够充足,流通模式、服务、治理等方面的能力仍待增强,许多环节尚无成熟的先例可循。应发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政府数据整合共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政企数据融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在分类分级基础上推动数据汇聚融合、深度加工和增值利用。供给侧应加快培育数据流通服务链,培育贯穿数据采集、标注、治理、分析、交易到应用等全环节的服务主体,探索基于可信数据空间的服务和交易模式,提升数据要素市场运营能力。需求侧应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打造智能制造、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领域示范场景,提升各类主体管理数据、运用数据、开发数据的能力,激发更多数据要素流通需求。制度侧应强化数据权属、价值评估、定价交易、流通规则等机制创新实践,保障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创新为上,打造自立自强数字技术产业创新体系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创新实力快速提升,数字产业蓬勃发展,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脆弱的格局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在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遭受遏制的局面加剧,走引进吸收、跟踪模仿的传统创新道路难以为继。要增强数字经济源头技术供给能力,强化项目、人才、基地、资金等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瞄准关键技术瓶颈集中突破,补齐技术短板。要营造开放协同创新生态,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开放式、协作化、国际化开源平台,推动创业创新资源要素数字化改造、在线化汇聚和平台化共享,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要打造战略领域竞争优势,增强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供应链体系,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风险抵御能力。要深入发展在线经济、共享经济、智能经济、新个体经济,加快产品创新、运营优化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更多应用场景,引领融合性数字产业新方向,打造未来经济新增长点。
(三)融合为径,深化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和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但与消费服务领域相比,我国农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仍处于起步期,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要强化先行企业数字化引领,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系统整合和数据链打通,推动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全面提升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综合集成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要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补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生产过程柔性化和系统服务集成化,不断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和成本。此外,还要完善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生态,释放大型平台企业技术、数据、服务等资源优势,打造多层次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以数字化服务创新带动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数字化转型发展。
(四)改革为要,着力增强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创新数字化治理方式,优化治理手段,构建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健全数字经济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推动政府、平台、行业协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提升透明开放监管水平。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信用体系,保障用户权益,构建竞争规则共制、商业利益共享的竞争秩序。同时,还应建设性参与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机制,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制定,提供更多中国方案、中国倡议,与世界各国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张立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