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朱季谦
父亲年轻的时候很喜欢听歌,如今家里还藏着一套已然古董的设备,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像木箱一样的收音机,可以放磁带,也可以收听广播,它像一个时代的缩影,里面珍藏着父亲年轻时候的回忆。再后来,家里有了电视,父亲便买回来一套VCD设备,还有一些当时流行的CD。在我印象中,他总喜欢放黄家驹的歌,《光辉岁月》是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的,还有郑智化的《星星点灯》,以及《水手》,等等。
这些歌曲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红极一时的老歌,它们是一个时代的符号,也是一代人的青春。如今,这些老歌仍流行于全国各地的KTV里,时不时就会被我们这些年轻人翻出来,但大多人也仅限于唱唱而已,而非像父辈那样会因某首老歌而陷入沉思,因为,那并不是我们的青春。
受父亲的影响,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歌,或许是因为喜欢月亮的原因,儿时的我特别迷恋陆小凤的《月亮光光》,每当节奏响起,脑海里就会出现一片落满月光的画面,有一群孩童围坐在月光底下,跟着节奏拍掌;还有孟庭苇的《云中有朵雨做的云》,以及李琛的《窗外》,等等,值得一提的是,《窗外》这首歌是根据李琛的真实经历而创作。讲有个女孩一直帮他成长,他们在一起之后,李琛便决定去北京发展,后来他们之间慢慢少了很多共同的语言,乃至终于分道扬镳,再后来,李琛写下了这首叫《窗外》的歌。关于这首老歌,初听还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除了这几首歌,还有郑智化的《星星点灯》,也是儿时很钟爱的。
于是我便放了一首《星星点灯》,开始回忆一些停留在九十年代的痕迹。
我出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幸见证二十世纪最后几年的光景。那时候国内还没有高铁,城市里也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印象中到处都是低矮而陈旧的楼房。我曾在南宁度过大半个童年,在那里上了幼儿园,也在那里目睹父辈所经营的饮料厂由热闹到虚无。可以说,我喝着饮料度过了大半个童年。当时父亲跟几个伯伯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不小的饮料厂,他们一直很忙,每天都有车开进来又开出去,那些饮料被一箱箱地装上车,运往我所不知道的地方。我总是站在一边,看着大人们忙碌的样子,觉得好玩又觉得无聊。
我常常跟母亲出门,路过商店看到新奇的玩具时,就会赖在地上哭闹着要母亲给我买;我还喜欢坐在慢腾腾的公交车上,双手趴在车窗好奇地看着外面划过的城市风景。母亲经常会给我买些石榴带到车上吃,我总是饶有兴趣地剥开石榴,把粒子一颗一颗地放进嘴里,然后眼里都是开心的光。
于我而言,整个世界就像一颗日渐熟透的石榴,在等我一点点地剥开。
当时七伯还没有离世,他是一个善良而没有脾气的人,很是疼爱我,经常会给我买好吃的零食,还有好玩的玩具。我特别喜欢我的七伯,总爱黏着他让他带我到处玩耍。我们经常蹲在石阶上,玩着可以吹出透明气泡的小玩具,看着那些气泡在空中飞舞,心里总是无比的欢喜。当时大伯家养了一只大白兔,七伯常常过去把那只大兔子抓到我的面前,让我摸它的长耳朵,直到今天,我仍记得七伯对我说的一句话,他说,大白兔很友好,它不会吃小孩。
后来,那只兔子不见了,七伯也在九十年代末离开了这个世界。
等我长到可以去幼儿园的时候,母亲便把我送到离饮料厂不远的一座幼儿园,开始跟一群年纪相仿的小屁孩玩耍。她每天都会骑着一辆自行车接送我,而坐在后座的我总是不安分地翘着脑袋看过往的商店,看看里面有没有喜欢玩具。每当看到商店橱窗里有新奇的玩具时,我就会哭闹着要买,闹得母亲总想把我送人。被送去幼儿园的那段岁月里,我老爱跟其他小孩打架,对了,忘了说一句,我小时候可胖了,听我妈说,我出生的时候有八斤多重,肥嘟嘟的,但后来生了一场大病,等病好后,手胳膊一下子就瘪了,之后的十几年里,再也没有胖回来过。
幼儿园的老师都很温柔,她们说起话来脸上总是带着一种很亲近的微笑。我们每天早上都会被领到一个小食堂里,围着一张大长桌坐在各自的位置上,面前放着一碗猪肉粥,还有一个荷包蛋。每天吃完早餐,有力气了,我就会到处找人打架,我总喜欢跟幼儿园里的一个小胖子打,打着打着,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我们常常一块儿跑到滑梯上玩。那是一个红色大象的滑梯。我们从它的尾巴爬上去,又从它的鼻子上面滑下来,来来往往,不亦乐乎。玩到傍晚的时候,我就会跟他一起坐在滑梯旁边的跷跷板上,等各自的家长来接回家。我经常见到她的母亲,是一个微胖的年轻女人,额头上有一颗明显的黑痣,她总是按时到来,将她的胖小子接回去。
平淡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过去,直到有一天,小胖子突然不来了。我跑去问幼儿园的老师,小胖子是不是生病了,怎么今天没有看到他。
老师摸着我的脑袋,笑着告诉我,他家搬去了其他地方,以后他就不来这幼儿园了。
我抬起头看着老师,问,那以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他了。
老师愣了一下,她看见我眼里的光正慢慢地暗下去。
那一刻,我觉得心里空空的。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离别的滋味。
后来有次跟小伙伴们在家里看电影,看到电影谢幕后出现一个“再见”时,年幼的我忽然激动地说道, “再见”的意思是待会儿还能见到,说明这电影没有结束,应该还有一集。
然后我们又等了好一会儿,却发现电影真的结束了。
原来,再见的意思,并不是再见。
好在没几天,我就渐渐地忘记了小胖子的离去,那会儿我刚好迷上哆啦A梦的漫画书,书包里经常放着一本爸爸买给我的小人书,但我看不懂文字,纯属是在看图画。老师偶尔会给我跟小朋友讲漫画书上的故事,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便在骨子里喜欢上了故事。
父亲给我买了很多哆啦A梦的漫画书,我总是把它们当宝贝一样地藏在自己的小箱子里,我很迷恋那只机器猫,就像如今沉迷于各种家猫一样。
那时候父亲跟他的很多好朋友都在南宁,他们经常会在晚上去卡拉OK里吃田螺喝酒,好像我只跟他去玩过一次,小小的我就坐在父亲身旁,一边吃着田螺,一边看着他跟另外两个叔叔喝酒聊天,而头顶上空是那颗散发着各种光线的镭射光球。
时光似乎就停留在了那一刻,乃至后来每当我写起酒吧的故事时,我总会想起那颗发光的镭射光球,它不停地在头顶上转动,发出各种各样的光线,宛若记忆里时而闪过的片段,朦胧而遥远。
我将这些仅存而残缺的片段记录了下来,它们都是生命里曾经真实存在过的画面,如今时光已过去大概二十年,期间走了很多人,也来了很多人,而我依旧还在。
二十世纪的天空,就这样被隔绝在墙壁的另一头,我有幸赶上了世纪的末日,也有幸目睹到一个时代的变迁。
关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其实还有很多东西可写,那时候交通还没有今天方便,互联网和手机也没有普及,人们偶尔还会写信,一切都还显得很慢。
只是,时间没有慢下来,它依然在孤独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