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男生,是有着世界上最温暖笑容的少年。我喜欢他的时候,他会在下课的时候第一时间跑出去接一百摄氏度的水就因为我的胃不好老爱肚子疼;他会在我上物理课听睡着的时候给我披个衣服怕我着凉又感冒又咳嗽的;他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始终记得让我靠里他在外;他会在晚上下自习以后骑车带我出去兜风散心吃烤串;他会在我饿得要命却因为减肥拒绝吃东西的时候默默塞面包给我。他会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偷偷放自己叠的玫瑰花在我桌子上;他会开玩笑的说要领我回家见妈妈;噢对,他还会经常对我施用摸头必杀技。大概就是因为他这么温暖这么细心,我才会有了十八年以来的第一场初恋吧。可是他并不喜欢我,他有女朋友。我后来知道,他的女朋友和我一样蛮横无理,和我一样的胃很差,和我一样不爱上物理课,和我一样爱蹦跳,甚至和我一样的是处女座。对吧,这么巧啊。从那时候起,我又开始了我漫长的失恋。也许从一开始,从他转学来到我们班,就这样突然的闯进我的世界起,我的喜欢就表现的过于明显。怪不得都说女孩子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呢。谢谢你啊,赠我一场空欢喜。
这样的故事会有后来吗。对啊,年轻的时候总想出去浪一浪,闯一闯,可终究也没有如我所愿,我依然在离家近的一个二线城市上大学。我也是一个死要面子的女生,长这么大从没跟人告白过,甚至很少跟人道歉,尽管有时候知道是我自己错了。于是当偶然知道他们分手了也就只是知道了,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甚至在想他当初这么对我,现在也千万不要回过头来找我,我会看不起他的。于是他真的没有来找我。我偷偷地关注他的微博,拿小号加上他跟他聊天…
我一向记性差,所有的各种密码都在记事本上记着,所以当前两天手机丢了的时候突然就发现很轻松了 。就是不喜欢了,就是够了。时间够了。感情也浪费够了。
故事到了现在这样,满意吗?
以前在想,下雨了就别走了,就留在我心上吧。现在觉得,既然下雨了你就不要耽搁了,赶紧走吧不然一会越下越大。
嗯,开心吗?
嗯,开心。没有软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