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脚脚
1
旁边的大哥狼吞虎咽地消灭完三个包子。又从怀里掏出一小瓶皱巴巴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往下咽。
他穿一身运动衣,左脚的鞋带开着。不知道是没来得及系,还是跑太快松了。
我塞着耳机,一边眯着眼打盹,一边打量着他。我才不会告诉你看他这么久,只是因为被包子的香气撩得心痒痒。
这是六点五十分的上海。
今天是幸运的,起得早了些,公交上难得有空座。
大概是平常挤惯了,屁股落座的那一刻心里竟不大适应。
周围的人形形色色,有相互依偎的情侣,有兀自打盹的上班族,有塞着耳机刷朋友圈的低头族,有瞪着眼睛发呆的甲乙丙丁。
我猜,他们都是孤独的,如我。
该转地铁了,比平常提前一个小时的地铁站人也是空前绝后的少。
车还没来,我刚要塞上耳机,耳边响起一句:小姐,请问一下,静安寺是在这边坐车吗?
是一位五十来岁的阿姨。
你听,她没有叫姑娘,更没有叫美女。而是叫了句小姐,用地地道道的吴侬软语。
我一下来了兴致,热情地指路。阿姨要去上香,说是这几天眼皮老跳,孩子不在身边,心慌。
我冲她笑了笑,我猜,她也是孤独的。
下班回家,一手拎菜一手拎包,哼着小调,扎着高高的马尾一摇一摇地穿过人群。
楼层的灯好多都亮着,不知为谁留。那时,我也是孤独的,但感觉很妙,就好像全世界都是我的。
这是我的一天,享受孤独的一天。
2
再有一个小时零三分,就是我来这里的第38天,也是我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独自谋生的第38天。
一整个寒假都在跟老爹老妈软磨硬泡,过完年终于力排众议杀到魔都。临行前,我爹千叮咛万嘱咐,找不到工作赶紧回来,别在外边瞎晃荡。
我不屑,别逗了,我谁啊?大脚呀!怎么可能找不到工作?
然而我还真的差点儿没找到工作。
也难怪,别人凭一技之长来打拼,而我,没有一技之长,只有稀里糊涂的满腔热情。
在面试了几家公司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分量,那时候,刚好我爹打来电话:闺女,不行回来吧!
我逞强:下个星期就要上班了,回什么回!
藏起黯淡的眼神,重振旗鼓。我又去面试了一家公司。老板问,你觉得你的竞争优势是什么?
我心想,竞争优势?呵呵哒,我除了半吊子的热情和莫名其妙地自信什么都没有。
于是我开口说,我现在唯一的竞争优势就是满腔的热情,一段时间后我会靠这股热情在很多方面彰显优势。
说完这话我自己就愣了,好狂妄好无邪,你咋不上天呢......
事实证明,上天还是厚爱我的。我居然靠这句话得到了工作,也得以在这个城市暂时有个落脚处。
3
其实我并不是单枪匹马前来,和我一起还有我的大学室友,小跳。
大学那会儿,我俩臭味相投,狼狈为奸。
如今毕业,又相约在一个城市工作,再续前缘,肯定会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呢!
我是这么想的。
可是这个世界从不按常理出牌。
小跳在我来的第二天就去她发小那儿呆了几天,后来不是去这儿就是去那儿。
再后来有几天变天,我没带羽绒服,想借她衣服穿被拒绝时。我才真真切切意识到,哦,原来现在我是一个人了。
我不怪她,毕竟她看别人穿自己衣服感觉别扭。
就这样,一个多月下来,我们没在一起吃过几顿饭,更没有想象中的看星星看月亮聊人生聊梦想。
我始终一个人买菜,做饭,上班,下班,出行,逛街。
心情越来越隐蔽,只藏在老歌里。
”也还好,毕竟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我安慰自己。
之前,我确是一个人生活,可有很多熟人在身边。不管见或者不见,他们在,我就会心安。可能人就是这么奇怪吧!毕竟我可以在想放纵时约个朋友出来K个歌喝杯酒,也可以在吃货本质发作时找个人出来撸个串啃块肉,还可以在想文艺的时候装逼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而如今,我只能一个人,文艺地走过大街小巷,看人来人往。
所以,我害怕,不由自主想找个人说会儿话,分享我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
于是就频繁地在朋友圈更新状态,获取关注。
酸溜溜地发,你总要孤独,总要长大。
4
那天大葱打来电话:大脚,你最近是不是过得不好?
我的笑声戛然而止,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装腔作势,还有,我从来没有习惯孤独,更别说享受孤独。
我衣能蔽体,食能裹腹,只是寂寞,不懂得安排自己生活可怜又可恨的寂寞。哪有孤独什么事儿。
初中时,我还是一个满脑子霸道总裁叛逆爱情的脑残少女。
有个颜好又学习好的男生在班会上大声说:我的座右铭是,孤独是一种境界。
那个时候我完全听不懂,但还是被迷得神魂颠倒。
拜他所赐,后来的好长时间里我都觉得孤独是个好东西。我渴望孤独,大有我孤独我骄傲之势。
从那个时候我就孤独得不单纯了,我只是觉得孤独很厉害,很酷。
其实孤独应该是一种很微妙的状态,绝不等同于张扬的寂寞。是一种自在,了然于心却无可名状的脱俗,趋于饱和又有无限可能的圆融。
“以后觉得孤独的时候就抬头看天,我是星星,最亮的一颗,是月亮,无论圆缺。”大葱幽幽冒出一句。
我心里咯噔一下,还是笑嘻嘻地问:那白天呢?
”白天我就变成太阳了,有木有觉得我好厉害!"
我终于笑了,她真是厉害,一句话戳到心坎里,害我眼眶里酝酿已久的泪水啪嗒啪嗒掉落一地。
5
今晚的魔都可真美,美得让人睁不开眼。我自顾自地说。
在这样美丽不可方物的夜色下孤独发酵得愈发放肆。
风刮过,呼呼地说:嘿!孤是王者,独是唯一。孤独好了,就是独一无二的王者。超厉害那种。
男神刘同也说,孤独虽败犹荣。
突然就开心起来了。至少在这个城市里,我还认识小跳,至少在这个城市里,曾有人要为了我从东方明珠上跳下来。正是这些至少形成了我和这个城市的羁绊,成就了我的孤独,也成就了我一个人的朝圣路。
我感谢这些至少。
当然了,我也想守着一个人,和他一起奋斗,一起向上。想围着一群闺蜜叽叽喳喳闹个不停。
十分想,不,千千分万万分想。
但这些想现阶段只能是想。
因为每个人都在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或好,或坏。
每个人也都在不同程度地孤独着,或深,或浅。
可是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毕竟孤独是个好东西,真正的孤独,从来不会无依,你要好好待它。
而且,你要相信。
这个世界的不同角落里,总有那么些人真心希望你过得好,过得开心。他们开心你的开心,难过你的难过。晚上,他们是星星,那最亮一颗,也是月亮,无论圆缺。白天,又变成太阳,不管阴晴。
就算离得多远,只要抬头看天,有这些存在,你的江湖,孤独,却不会无依。
去孤独吧,然后孤独得好。
你会超厉害超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