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出国经商下落不明,2018年9月经其妻乙请求,甲被A县法院宣告死亡,其后乙未再婚,乙是甲唯一的继承人。2019年3月,乙将家里的一辆轿车赠送给了弟弟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19年10月,经商失败的甲返回A县,为还债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一套夫妻共有住房私自卖给知情的丁;同年12月,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B.乙有权赠与该汽车
C.丙可不返还该轿车
D.甲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
答案解析:
A选项解析: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从这一条法律根据案例,乙未再婚,也没有提出书面声明,所以甲乙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动恢复。
所以A选项正确
小编补充:如果乙再婚后离婚,虽然是单身状态,甲乙的婚姻关系也是不能自动恢复的。
B选项解析:
B选项主要考查的是物权,在甲宣告死亡之日,相当于甲自然死亡,案例中强调了,“乙是甲的唯一继承人”,那么乙立即就取得甲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当然了,既然乙拥有了汽车的所有权,所以乙将汽车赠送给弟弟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所以B选项正确
C选项解析:
我们先看一下民法典第53条规定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读了这一条,有些粉丝可能会觉得丙需要归还汽车,但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我们需要分清楚内外关系,甲可以要求乙针对汽车的事情,对自己进行一个补偿,但是没有权利要求丙对自己进行补偿,乙在补偿甲之后,可以请求丙归还汽车,注意是“请求”不是“要求”,所以丙是可以不返还轿车的。
所以C选项正确
D选项解析:
针对D选项,因为广大粉丝不是法律方面专业人士,我不做专业性解析,用比较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看一下民法典第215条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那么通俗的就可以这样理解,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最后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是不是能完成,房子最后能不能交易成功,所以在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合同一定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甲出卖房子的“行为”是有效的。
再举个例子:
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有效。
甲用一个相机和两人签订买卖合同,我们不能说哪份合同无效,只能说最后一定至少会有一份合同无法履行,所以合同有效,无法履行时,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所以D选项错误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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