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于闹钟啸叫前十分钟是件幸运的事。五分钟用来彻底清醒大脑,虽已立春多日,晨曦还穿不透清晨的六点,天空依旧黯哑。五分钟用来回顾前一日手头的大小事件,以及早餐吃啥。
打了个哈欠,顺手抹去渗出的泪,穿衣起床。太阳穴突突地跳,想来眼底必少不了红血丝。
舀了一勺米,冲洗干净,开始煮粥。又从冷柜拿出前日包的煎饺,解冻的功夫开始发呆,心里有事却想不起来,乏力。
拿起手机看天气预报,习惯性去看有没有早安信息,食指兀自僵在半空,迟迟落不下去。
此刻,才如还魂般想起昨日的那场争吵,以及怒炸之后的删除,真的是一干二净,关于他。
对我而言,他还真的是个故事。
在这座城市里,我们隔得那么近,几乎每天都会遇到,在十字路口、超市、学校。甚至有几次我们是擦肩而过的,这是很久之后他告诉我的。因为回头看我,他跟别人撞了个满怀。
是美女吗?我幸灾乐祸。
嗯,是个大号美女。他一脸占了便宜的贱相,惹得我要打他。
跟他认识很早,礼貌性地留了联络方式,然后成了对方名录里的潜水者。
生日那天发了条朋友圈,配了一幅彩铅风景画。
大概是这幅画引起了他的注意吧,大半夜突然蹦出来问一句:谁画的?
我翻了下他的朋友圈,空白。
我画的。十分钟后才回复他。对于陌生人我通常是不睬的,也极少去加陌生人。
挺好看,他说。
隔了好一会儿,见我不吱声,他又问:睡着了?
也许因为那天一个人,又是生日,所以有些矫情,失眠了,就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半年之后他告诉我,陌生式认识半年才开始有所交流,于他是从没有过的,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不光是电脑桌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手机亦然。他说,微信上三天不联系的人通通会删掉。
我嗤之以鼻,老司机哦!
他一脸蒙逼,然后说对,我有十年驾龄。
我大笑,然后正色道:你经常加陌生人了?否则都不够你删的。就像柯南中那样,以每集死一个人的速度计算,日本灭亡指日可待。形势一片大好啊。
他听不懂柯南,却听出了我话里的阴险。
你并不如表面显示的那么纯良,他阴恻恻地说。
你也并不如表面显示的那么神通,我如是回敬。
他有些无奈,从不曾在嘴皮上吃半分亏的人,棋逢对手且甘拜下风。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哪有什么甘拜下风,只不过因为宠溺,舍不得我急得面红耳赤先举白旗示弱罢了。
他是个万花筒般的人,旁人只见识到他的冷竣寡言,每日里除去工作时间,唯一的爱好是钓鱼,唯一的嗜好是抽烟。我偏窥见另一个他,因有情握于手心,他的喜怒哀乐如五彩纷呈的万花筒,悉数流露,毫不戒备。既会像孩子一样开心地笑,也会像孩子一样伤心地哭。
人前高冷的他会给我唱歌,虽然有点跑调,唱完后还质问欢呼在哪里?掌声在哪里?于是,我便摁摁喇叭、开开雨刷敷衍他。人前寡言,偏能和我说几个小时的话,从家族史到个人奋斗史。最后,我这个听众说口渴了要喝水,他便去买脉动,橙子味,他只问过我一次喝什么,之后便记住了。
为什么从这一点他看不出来,我是个作出选择便会专情且长情的人呢?虽然看起来桃花泛滥,总会气到他胃疼。但每次捅篓子的人是我,破冰的人也是我呀。
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总有拌不完的嘴、解不尽的结、说不完的情话……可分手说多了,一不小心就如魔咒般直面后会无期了。
泛青的天幕晨曦微露,我盛了碗白粥慢慢搅拌。思及曾经的相约暮年,我许诺过要做他的拐杖,他说的即便鹤发鸡皮亦是最美。不免失笑。
我在此刻念他,如一口火候恰好的白粥入喉,绵滑温润,暖心暖肺。念念不忘未必需要回响,此生爱过,从此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