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学习了我国的金融行业,
那么,我国对金融市场怎么监管呢?
是的,很著名的一个词儿“一行三会”。
一、“一行”---中国人民银行:
是1948年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责。
ps:就是这章的主要人物啦~~那还是先说完“三会”~~
二、“三会”
1、2003年4月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依法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
2、1992年10月成立的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
3、1998年11月成立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依法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
嗯!就这样,维护着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着。今年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啦,就叫做“银保监会”。
接下来重点要说一下大央妈的故事啦~~
那央妈有哪些职能特征呢?
一、“发行的银行”:
也就是我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ps:比如美国、日本的央行只垄断“主币”的发行;比如硬币就由财政部发行,这是和国际上的一点区别。
在现代不兑现的货币制度下,纸币发行实际上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发行量需要适应经济运行需要。
二、“银行的银行”
地位凌驾于,也就是管理所有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也只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发生业务往来。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央妈吸收和保管存款准备金:
意思就是,商业银行经营贷款等其他活动之前,必须留一定的钱到央行,防范清偿力危机。
2、央妈充当最后的贷款人:
也就是,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资金短缺,钱不够了,就可以向央妈借钱。
3、作为全国票据清算中心,组织全国的票据清算事宜。
三、“政府的银行”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代理国库;2、向政府提供信用;3、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4、监督和管理金融业;5、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活动。
下一章说说央妈都有哪些货币政策,知道这些,对我们投资有很大的客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