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看书看久了,抬起头,看着窗外的阳光,竟有一种幻影。不知自己身处何时,身处何地。顿了顿,缓过神来,想起自己论文的新思路,要用光线去解读史铁生的小说。是哦,光线。光影交叠之下,小说是怎样演绎与诠释出来的。想到这里,就又想到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我一直很为这个题目着迷,透明起来的红萝卜会是什么样子?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下,红萝卜会被看成透明的?可不,文字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一不留神就会出卖自己的想法。就比如现在,要让我用文字写一段,我肯定会这样写:“指缝间的阳光,带着陈腐的味道,旧旧的,皱起来一样。”
这样的文字真好,这样随心所欲的写作也真好。我似乎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前几日和师弟聊天,师弟说,“师姐,你怎么跑去读博啦?你不是应该写小说嘛。”我不假思索地说道,“读博是读博,写小说是写小说,两者并不冲突呀。”心里却在嘀咕着,师弟是怎么知道我写小说的。写小说就像是我的一个小秘密,我喜欢把这个小秘密放在心底的感觉。
不过好像是硕士毕业以后,一直到现在,没有正儿八经写过什么东西。整日被论文、项目各种事情困住,写小说也慢慢地变成一种奢望。更可怕的是,我感觉到自己的思维在不断固化。比如写论文,我需要论证,需要资料支撑,需要结论,更需要缜密的逻辑性。这些都在潜移默化中钳制着我的思维。包括谈写作系列的文章,也属于这样的框架之内。这都是“重”的写作,因为有目的、有意义。而小说更像是“轻"的写作,它给每个人做梦的可能。
到这里,我陡然懂得习惯一词的真谛。它不是外在时间、外在环境、外在习惯……这些都不是,因为它不足以形塑你的内在。习惯最大的意义是在于,它会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方式。而这种思维方式,会决定我们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史铁生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按照他的身体状况,他能写下这么多书实属不易。他一直坚持写作和阅读,1999年,因下肢静脉血栓住院,这可以算是他最严重的一次生病,可他仍然趁每日闲暇的一两个小时,写下自己的零碎思想,写成了《病隙碎笔》。
史铁生的书难懂艰涩,也是他的习惯使然。他爱读海德格尔、罗兰巴特、刘小枫等等,也不断地思考生与死、残疾与健康等等哲学命题。这样的习惯势必导致他这样的写作,其中的顺应和承接关系不言而喻。像史铁生这样既读书又思考的当代作家,已经不多了。有的作家以两三年一本长篇小说的速度出书,有的作家和影视不断合谋,使其小说的商业气息越来越浓。作家们似乎都变得聪明了,但也都变得肤浅了不少。
也许大家都遗忘了一点,那就是写作习惯慢慢地就会变成写作本身。就比如,当我警觉到自己固化了的思维的时候,回头看我写的东西,有逻辑,有材料,有论证,但唯独少了之前最钟爱的文学性。这是必然吧,这也不是我对自己的设定吗?我对自己说,像是自我宽慰。我忽而又想起,导师说,写论文一定要把思维转过来,不要用写文学作品的思维。“嗯嗯”我答应着。后来,就自我舍弃着,也自我成长着。所谓选择,无非是权衡利弊的必然失去而已。
每个人都一样,多回头看看,比什么都重要。毕竟对于写作者来说,怕的并不是写成的是什么,而是怎么写成的。长久的错的写作习惯,必将指引我们走入歧途。它甚至让我们对那些正确的嗤之以鼻,让我们从潜意识深层就走向一条不归之路。最可怕的是,当我们已然养成这样的写作习惯以后,我们永远都会以其为正途,谁都不会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更何况是真的睡着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