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听人说到先发优势,正巧我工作以来所处的几个项目,有占了先发优势,也有没占的,今天来谈谈我对这个概念的看法。
最早进入公司,是在一个普通项目里担任运营岗。当时听到其他产品人员,提到游戏日活上不去,最多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占先发优势。别人先发,所以赢了大部分用户。当时没有在占先发优势的项目工作过,也觉得他们说的有道理,就认可了这个说法。
但是去年开始,我转岗进入了现在的项目,日活跃用户数过千万,在一些国家地区下载畅销双榜第一,有了对先发优势最贴切的体验,才逐渐对先发优势有了认知上的转变。
这款项目的品类,在上线之前已经有其他厂商做过,并且在同一个地区发行。论先发,我们并不是最早的,但是为何他们没有先发优势呢?原因在于先发并不是优势。最先做对一些维度并坚持下去,才能形成壁垒,这个壁垒才可以称之为先发优势。
我们这款项目,最先解决了东南亚地区的安装包太大,和针对当地网络的适配体验优化,构成了壁垒,所以赢了对手。
其实历史上还有很多例证可以证明这点,众所周知,爱迪生是电灯的发明者,但在他之前,很多人都研究过电灯,并颇有成果。
最早实用的电灯是白炽灯,但早在白炽灯诞生之前,英国人汉弗莱·戴维用2000节电池和两根炭棒制成了弧光灯,但这种弧光灯亮度太强产热太多又不耐用,一般场所根本无法使用。
1854年,移民美国的德国钟表匠亨利·戈贝尔用一根放在真空玻璃瓶里的碳化竹丝,制成了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电灯,持续亮了400个小时,不过他并没及时申请专利。1860年,英国人约瑟夫·斯旺也制成了碳丝电灯,但他未能获得使碳丝保持长时间工作的良好真空环境。直到1878年,英国的真空技术发展到合乎需要的程度,他才发明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并且获得英国专利。斯旺自己的屋子是英国用电照明的第一所私人住宅。
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他们没有足够财力继续完善这项发明,于是在1875年把专利卖给了爱迪生。爱迪生购入专利后尝试改良灯丝,终于在1880年制造出能持续亮1200个小时的碳化竹丝灯。
总结一下本篇的内容:
先发优势,是最先做对了一些维度的事情,从而建成的壁垒。而非最先做了一些维度的事情。
拓展:
打破别人的先发优势,可以在其他维度制造先发优势,形成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