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很正常。
您看一下发展过程:问~说~诉~讼。
问,有问题,在心里。心存问题,有想说出来的冲动,此时问题在心里,口在里。
说,有问题,说出来。有疑问,有问题,彼此都先说出来,说出来,知道问题所在。
诉,相互指责。问题说着说着,双方就产生争执,互斥对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
自此,会产生分水岭。
双方将胸中的愤懑吵出来了,心情会慢慢的恢复平静。水落石出,问题也可迎刃而解。有些问题不是问题,是每个人对同一事件的看法不同,才产生了争执。彼此说出来,再求同存异,问题便不再是问题。
讼,诉之与公为讼。双方仍各持己见,通过诉不能达成共识,便到公堂上去诉争了。
为什么让法官学会倾听呢,道理便是如此。
诉本身也是解决问题的必经途径和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