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圣范蠡:你们对拜财神一无所知。

范蠡是财神爷,我们很多人都在拜财神。

在我看来,拜财神的目的不是祈求财神爷给我们施舍财富。而是学习这位财神老爷的处世智慧。

智慧一: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范蠡师从文子,文子是老子的弟子,故范蠡把老子“不争”的理念贯彻得非常彻底。

《史记 勾践世家》中有大半篇幅着墨在了范蠡身上,范蠡的功绩不可谓不大,但他不争功,“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保全了自身。

离去之前,给好友文种留下书信:“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见《史记 勾践世家》)

文种犹豫,最终被小人进谗言后被勾践赐死。其实并非是小人的谗言厉害,而是越王忌惮文种太厉害。越王给文种赐剑,说:“先生教了我伐吴七术,我用了三种就把吴国灭了。现在先生还有四种术没有使用,请先生去为先王使用吧!”文种无奈,只能借剑自刎。

而范蠡向勾践辞行,勾践表示要与范蠡共分越国,范蠡拒绝。勾践表面上说如果不接受共分越国的命令就要治罪范蠡,但范蠡离开时,勾践并未阻拦,而且还将会稽山作为了范蠡的封邑。

果然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呀。

后来,范蠡经商的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不争而善胜”的大智慧。三散家财,取之于民,还之于民。

而我们现在很多教商业和经营的老师,动不动就给我们灌输各种竞争的观念,实在与商道背道而驰。

智慧二: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范蠡到了齐国之后,在齐国的海边围垦种田。齐王听到范蠡来到齐国,遣人持重金拜他为相。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莫大的福气,但范蠡却认为不祥。

“居家则至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

于是范蠡把家财分给乡邻后,逃出齐国,来到陶地。

为什么来到陶地?因为这个地方属于“不管”地带,可以避开各国的管制。但此地,交通又极为便利,周围的国家也都是比较富强的发达国家,像东边的齐国盛产布帛、海产,北边的赵国多产枣子、栗子,南方的邹国和鲁国则是盛产桑麻,非常适合发展贸易。

范蠡在此地开展商业,又发现陶地的黏土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陶器,于是著名的“陶朱公”在此地打响了名头。

被拜相看似是福,但范蠡看到了背后的祸;散尽家财,逃到陶地,本是避祸,但范蠡却在这里看到了福。

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范蠡通过实践证明了这一智慧。

智慧三:居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处其华。

老子说:“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老子 德经 第三十八章》)

西汉经学家刘向《新序》中记载了一个关于范蠡的故事:

梁国曾经有一件难以断定的案件,大臣们一半认为应当判有罪,一半认为是无罪。梁王感到非常棘手。

梁王道说:“陶朱公(即范蠡),凭借平民的身份而做到举国首富,这必定是因为他有超乎常人的智慧。”

于是就召来范蠡请教:“梁国有一件难以断定的案子,断案的人一半认为有罪一半认为没有罪,即使是我也很疑惑,先生你来判断一下这个案件,怎么样?”

范蠡说:“我是个卑贱的小民,也不懂得如何断案。我就讲个故事吧,我家有两块白玉璧,它们的颜色都一样,大小也一样、光泽也一样,但是它们的价钱,一块卖千金,一块卖五百金”。

梁王好奇地问道:“玉大小与色泽都一样,一块卖千金,一块卖五百金,为什么?”

范蠡说:“从侧面看它,一块比另一块厚了一倍,所以价值千金”。

梁王听罢大喜,说:“好,寡人知道怎么办了。”

这之后,梁国但凡有案子判罪时尚有疑点,就不判罪;但凡有奖赏有疑点,一律奖赏。梁国的臣民们都非常高兴。

这个故事,体现了范蠡的又一大人生智慧——厚道。

刘向在这个故事后做了点评,也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墙薄了就容易坍塌,丝织品薄就容易裂开,器物太薄就容易毁坏,酒太薄就容易发酸。那些薄的事物能够保持很长时间的,那是从来没有的。

其实易经坤卦中就说得明明白白“君子以厚德载物”,范蠡用一则故事把这个道理讲得生动有趣,而曾经为上将军、为顶级谋士、为相国的他,经商后,完全以平民自居,朴实无华,这是何其难得。

智慧四: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老子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老子·道经·第九章》)

范蠡在经商过程中,三次积累了巨额财富,但他每次都将财富分散给百姓,没有将其据为己有。他认为钱财就像水一样,越流动越有生命力,而金钱周转不息,才是最繁荣的商业模式。这种“三聚财,三散财”的行为,体现了他对财富的深刻理解和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范蠡在帮助勾践成就霸业后,没有贪恋权力和富贵,而是选择了功成身退。他离开越国后,游历齐国、鲁国等地,后来定居在陶邑,开始经商。他的这种行为,符合老子“功成而不居,夫惟不居是以弗去”的思想,也为他赢得了后世的敬仰和赞誉。

范蠡这四大智慧,我们若能学而践行其一,这财神才算是拜对了。若只是求财,那么你对拜财神简直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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