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杨门女将,亦是小妹;
具山河志而修天地才,怀玲珑心而晓人情事;可堪风雨同舟,可叹比肩共立。
酒中豪杰,三巡过半,言语必轻天下须眉;
大家气度,临危不乱,行事当效桂英挂帅。
我只有一个我,我也只有一个她。
请原谅我是个懦夫。
我鼓起全部的勇气,才能把曾经属于我们的回忆写出来。
其实除了名字,剩下的,全都是胡编乱造的流水账。
0
香格里拉酒店,宴会大厅,婚礼。
我穿着浅灰色的定制西装,深棕色的皮鞋闪着光,认真的打了领结。没有什么场合比今天更重要了吧,我想。
慢步走到早就安排好的位置坐下,我到的蛮早的,这桌第一位。一群懒狗,我心说。
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忍住了掏出香烟的欲望,我深深呼吸,抬头看着富丽堂皇的大厅。没有碍眼的柱子,视线可以直直的看到中央的舞台,舞台上铺了一层人造草皮,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装饰品,以及各种颜色的玫瑰。天花板垂下来的灯,像星光一样点缀着温馨的气氛,正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婚礼蛋糕,而隔壁的桌子上耸立着一个香槟塔,一,二,三……五层。最右边立着张背景板,一张大大的婚纱照,让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能第一时间看到。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手盆鲜花端庄的坐着,新郎侧身弯腰,亲昵的吻着她的脸颊,也是浅灰色的西装呢,呵呵。
场地里到处是忙碌的服务员,整齐划一的服装,在各个桌子上细心摆放着喜糖,香烟,红酒等物件。离舞台最近的那两桌还是空的,应该到时候是双方的至亲会坐在那里吧,看来我还真的来早了。
我起身,出去透透气,走向室外的吸烟区。
刚走到大门,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也不敢说多熟悉吧,四年多没见了。
「老大!嫂子!」我高声朝着他们喊。
闻声过来的男子,松开拉着妻子的手,一把抓住我两只胳膊,激动地说。「好久没见了,兄弟!」
张藏,大学时候班长,拜把子兄弟,排行老大,说白了就是最老的,成天带我们逃课泡妞打球打游戏夜店瞎混。毕业之后去了美国,前两年也结了婚。好不容易回趟国,刚好赶上。
我姓王,排行老八,说起来挺忧伤的。
「看来嫂子手艺不错啊。」我笑着向他身边的女士点头招呼。「不然才几年不见,胖了这么多?哈哈。」
「都奔三了,我这是过劳肥,再加上不运动。」老大摸了摸下巴,又开始上下打量我。「还是那么人模狗样的啊,行啊你,混的不错。」
我微笑不语。
「比之前瘦了不少,累吧。」老大关切的看着我,欲言又止的。
「嗨,没事儿,我领你们进去吧,座位都在一起。」我打岔,准备带他们一起进去落座。
「不用,我先去躺洗手间,等下我自己进去。你们俩兄弟好久不见了,抽抽烟说说话去吧。」嫂子善解人意的跟我们说。
「谢谢老婆,我就抽半支,过过瘾得了。」老大这烟鬼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嫂子还真有点手段。
我拿出香烟,递给老大,看他闭着眼睛嗅着烟草的味道,等他叼进嘴里,我用打火机帮着点燃。我一般不给别人点烟,但是给老大,习惯了。
「结婚被人管这么惨,有意思吗?」我问。
「老婆孩子热炕头儿,你岁数小,过几年你就懂了。」老大眯着眼睛,吞云吐雾,看起来很享受。
我不置可否,没接话。
「我那边公司缺人手,兄弟要是看得上,到时候过来帮我,真心的。」
「我怕你雇不起我。」
「百分之三十股份,另外我拿多少你拿多少。」老大认真的说。
「心领了。这事儿得从长计议,如果我还想出去的话。」出门在外靠朋友,老大,我感谢你。
「也行,你想清楚再跟我说。」老大拦着我肩膀。「走,进去,参加我们穗姐的婚礼去。你小子今儿少喝点,听到没?」
「得嘞。」
再次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已经看到一多半的人都来了。
画爷、南爷、岳神,今天婚礼女主角的闺蜜,也是跟我们男生兄弟相称,经常一起出去玩的好朋友。画和南她们现在比大学的时候瘦了不少,画了淡淡的妆,穿着粉色系的连衣裙,老黄瓜刷绿漆,装嫩。岳神反而穿着一身女士小西装,她说现在喜欢看书、写字、喝茶,我们一个字都不信。
梅思、陈翰,一个东北大土豪,一个北京官二代,当年的排行老四老五,穿着像样的休闲西装。不知道两位是否还继续保持着最长单身记录,看样子,像。
重庆双少,渣渣,毛董,其实背地里我们都叫他俩重庆双屌,复读才考上我们的大学,啧啧。渣渣带着丫丫,现在都快当妈妈了。而几年不见的毛董变得更黑了,我很好奇他身边年轻漂亮的姑娘怎么看上的他,半夜出门能找到人么。
中药佬、聪爷,两个小广东。一个被女朋友喂的越来越胖,远在英国读博一点都没耽误吃。一个越来越瘦,还是带着熟悉的眼镜,浑身透着一股文艺的气息,听说他最近过的也并不好。聪,加油啊。
兄弟姐妹们,好久不见,我想你们。看你们今天的样子,我真的好开心。
趁着大家聊天寒暄回忆着种种荒唐,我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盯着镜子里的我,薄情寡义的人是不是都长得这样。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衬衫熨烫妥帖,西服剪裁合身,领结整齐居中,两个袖扣闪着银色的光,她送的呢。想了想,还是摘掉了金丝边框的眼镜,放入口袋,从前我可不戴这东西,看起来像个斯文败类。
这下对了,跟以前一样了,就是眼神稍微少了点属于男孩子的倔强。多了些,妥协?
我满意的走回宴会厅,发现热闹了许多,主角们终于陆续入场了。
主持人在舞台中央示意婚礼仪式即将开始,满场的宾客也渐渐静下来,期待的望着新娘即将步出的大门。
全场的焦点在父亲的带领下缓缓走来,后面还有两个小花童,是她姐姐的一对儿女,倒不像平常那样顽皮,乖得很。还记得之前让我帮着写作业,这两个混世魔王自己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跑出去玩,结果被妈妈发现教训了一通,挨骂的时候还不忘偷偷向我吐舌头,做鬼脸。
叔叔变得有些老了,不过看上去精神抖擞,笑容洋溢在脸上。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一定很开心吧。少喝点酒,少抽点烟,生意上的事一定都会好起来的。您老自己做的玉冰烧,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再品尝一次。
来了,我终于看到你穿婚纱的样子了,走了八步,在我面前,我都数着。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美,只一瞥,就已经深深的印在脑海最深处,但是我还是舍不得眨眼,我想再多看一会儿。突然我觉得空气有了一股咸咸的味道,下意识揉了揉眼角,没有眼泪,我为她开心呢。
仪式正常进行着,一切都很顺利,直到证婚人高声询问。
「在正式宣布之前,我要询问一下,在场是否有人反对,如果反对需要现在提出,否则不再反对效力……如果没有,那么请新郎……」正常的话,应该没人会在这反对吧。
可我不正常。
我站起来,下意识的系上西装扣子,深吸一口气,朝着舞台走去。
「喂,别闹。」「回来啊。」「干啥子呦?」「现在才后悔?早寻思什么来着……」直到老大用眼神示意他们,我那桌七嘴八舌的人才逐渐安静下来。
证婚人看到我的动作后明显呆滞了一下,转头询问,新郎轻点头示意无妨。
相识八年,相爱六年,不对,应该是八年。
事到如今,我该说些什么好。
想着想着,我开始回忆,从那个八年前的夏天开始,一切历历在目。
1
「北京可真热啊。」我抱怨道,拿着行李箱跟着爸妈,前往大学报到处。为了避开高峰,也为了提前选个好点的宿舍床位,我们仨儿特意提前了三天来到学校。
乘着电梯来到4楼办公室,很安静,只有老师在伏案办公,我悄然走过去,说明来意后便开始在名单上寻找着自己的名字和对应的宿舍号。
「哒,哒,哒……」高跟鞋敲击在大理石地板上的节奏清脆而响亮,我闻声抬头,是个女生。
卷卷的短发,穿着墨绿色的连衣裙,风风火火的朝我这里走过来。
我赶紧低头,虽然我有过很多女朋友,但是在爹妈面前,总得稍微收敛点不是?
「老师,我来报道!」哟,这嗓门儿,脆亮、利落。
「哦,好,你也去那边找一下自己的名字,登记完了拿着钥匙去宿舍吧。」辅导员老师指了指我的方向。
我们俩个各自低头找着,谁也没说话。
我先一步离开,急着把东西放到宿舍,折腾大半天,饭都没怎么吃,半大小子吃穷老子,饿的前胸贴后背。走的时候隐约听到她跟老师自我介绍,叫隋什么?没听清,也没当回事。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面,除了长什么样之外,她不知道我姓谁名甚,我也以为她是什么隋姑娘。
报道完陪老爸老妈见了他们在北京的朋友,恍恍惚惚的过了三天,唯一的记忆就是我的葛阿姨讲以后要是交了女朋友一定要去她家吃饭,她会精心帮我们准备烛光晚餐。哥们儿脸皮薄,这事后面也没敢提。
第一天开班会,辅导员自我介绍完,就开始让同学们毛遂自荐班长一职。我打小喜欢当官儿,但是长大之后反而有些扭捏,惺惺作态,而且考虑到班长事儿是真多,我就给自己找了个嫌麻烦的台阶。
那时候老大的脸还有棱角,不是有点,是分明,跟现在比就是非常分明。就看他大摇大摆的走上去,虎声虎气的自我介绍要当班长,那架势就差说你们今天不让我当就别TM想走出这个门了。
还有一个,就是她。
其实当时应该有三四个,但不好意思,我没记住。
她上去自我介绍的时候还稍微有点害羞,我就在下面跟兄弟几个显摆。「这姑娘姓隋,我早认识了。」
「大家好,我是杨穗,我来自浙江省XX市……」不到半分钟就被打脸,我有点不好意思,他们也在旁边一个劲儿的嘘我。
最后选出来一个男班长一个女班长,当了四年没换过。一个是我老大,一个是我后面的女朋友。绝吧,哥们儿这就叫权力的中心,妥妥儿的狗头军师二把手儿。
课还一节没上,就动员全员去军训了。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次买卫生巾不是给女生,是给我自己,当军训的鞋垫儿,用过的都知道,舒坦。
托我老娘儿的福,舍不得我吃苦,我成了军训的摄影师,成天东跑西颠儿。他们搁那儿站军姿,我在树荫下拍照片,说心里有愧那都是假的,幸灾乐祸才是真的,所以我一直一直都这么白,您说,没晒过怎么黑?
不过让我想不到的是,老大想到一个特别具有创意的法子,跟我一样不用军训。
他说他颈椎病特别严重,站久了会晕,不省人事的那种。更可怕的是,军训营地的医生还真给他开了个颈椎病的证明,齐活儿。
整个军训,我们全班就我们俩,天天乐着睡觉。
别人站军姿唱军歌才能吃饭,我俩都直接提前去食堂,吃完还一人装一口袋鸡蛋,怕晚上饿。白天没事在宿舍窝着扯屁,有人检查就跑出去拍拍照片,顺便还能跟小姑娘聊聊天。
提到小姑娘,不得不说,我们俩军训期间一共要到了四十多个女生的联系方式,还是特别不要脸的那种。
「同学您好,刚刚我给你们班拍了照片,方不方便给我留一个邮箱,晚点我整理出来发给你们。」直接要电话号码多生硬啊,曲线救国懂不懂。
「啊,邮箱啊,我不怎么用,要不给你我手机号码吧,军训结束我拿U盘从你这里拷。」
「也……行吧,那你输一下。」我还得装着勉为其难不方便的样子,现在想想,整一个混球儿。
也有人看破不说破,讲究,懂事儿,当然也可能是看我长得帅。
不过这些都甚么没卵用。
因为我很快就被人给拿下了,这里暂且不表。
2
从军训回来之后的生活是真的有些乏味,宿舍网络开通要等一个月,所以我们晚上只能聚在一起玩狼人杀。
我的天赋可能就是从这里开始建立的,以至于后来她跟我一起玩的时候说,「如果跟我是一队的,那就什么都听我的就好了;如果跟我不是一队的,那就等着我被狼人刀或者我把狼人都找到就好了;如果不知道是不是跟我一队的,那就等什么时候知道了再说。」
不过天天跟同一群人玩是很没有新意的,套路就那么几种,更何况花板子打多了容易砸到自己的脚。
那时候老大的女朋友在北外,我们去过那边校园几次,看到很多留学生骑着小摩托,真羡慕。
一个摩托三千多,一个月生活费还得再加点儿。不过我们一咬牙,还是买了。三辆,两黑一灰,我、老大、渣渣人手一辆。当时一起骑出去,在自行车众多的校园,也算是与众不同。
买完了就发愁,爽是爽了,咋个儿吃饭啊。老大能骑车去北外蹭饭。渣渣瘦,实在不行也能蹭蹭毛神的饭。我呢?我喜欢吃肉啊。
要说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古人诚不我欺。初次闯荡江湖,我就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那时候只要能让我吃饱,脸什么的绝对不要。
当时我正穿着风衣,带着墨镜,骑着我的小摩托乱晃悠,刚好碰到取快递回来的她。
「吃饭了没?你这快递拿着走不方便,那么远,要不……你请我吃个便饭,等下我载你和快递一起回宿舍,不用走路,咋样?」
「行啊,你要吃啥?」爽快,大款就是不一样。
「随便吃吧,门口儿那家永和大王呗,方便。」我馋那家的黑椒牛柳好久了,宫保鸡丁也行啊。
「老板,要一份卤肉饭,一份黑椒……柳柳。」
「噗。」原谅我不厚道的笑出声,我这当过主持人的普通话,还第一次听别人这么念。
她瞪了我一眼,然后一板一眼的重新说。「还有一份黑椒……牛……柳,都要套餐的。」
不能笑了,毕竟现在是我这顿饭票。
吃饭的时候她给我看快递,是一套衣服。当时我并没觉得什么,买点东西很正常。直到毕业的时候打包行李,才发现她一共买了六十几双鞋子,四箱子的衣服,还有两箱子的包,这还是捐了很多不再用的。
吃完了饭,我履行承诺,一路骑着小摩托载着她回女生宿舍,她抓着我的衣服,另一只手还抱着快递。
第一次载人就这么给她了。而且后面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再骑摩托载过别人。
因为半年之后摩托就被偷了,三辆,一个都没给我们剩。
3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流行起来「刷夜」,就是几个人拿着书和电脑,去营业到早上7点的咖啡厅坐着听音乐,学习。表面上说是学习,但是一半的人都是去蹭Wifi、看剧、玩手机的。
她也喊我去刷夜,就我们俩。
我追美剧、英剧,一口气从头看到完的那种,想了想宿舍的网还没接好,就抱着iPad和耳机一起去了。
那时候我喜欢看《豪斯医生》、《超感神探》、《皮囊》、《嗜血法医》类似的片子,像《绝望主妇》、《越狱》这种,那是我老妈拉着高中的我学英语的时候就看过了。
找了个小卡座,我看我的iPad,她先听了会歌,然后就拿出一本《微积分》复习起来。
到了后半夜,我有点困了,靠着卡座沙发准备打个盹儿。没想到这一觉就直接到天亮了。
我是在她腿上醒来的。
原来她怕我睡的难受,把两张小沙发拼到一起,让我可以平躺,但是地方又小,只能躺她腿上。
我是个很谨慎,戒备心很强的人,我从来不坐在背后可以走人或者空旷的地方,一定要找一个角落,方便我观察各种情况。但是这一晚我感觉好像很放松,就这么大大咧咧的睡过去了。
这是我对她的第一个深刻的印象,很安心。
没过几天,宿舍的网终于能用了,哥几个纷纷掏出沉寂已久的电脑,酣畅淋漓的玩了一天一夜。
我打Dota,老玩家了,影魔中单绝对不怂,拼老命也要拿一血的那种。
就在我们玩游戏的时候,手机突然来了一条消息。「你好,我是郑妮,你隔壁班的,我发现我喜欢你。」
「这谁啊?你们有印象没?」
都不认识,我本以为大学第一次被告白的经历就这样无疾而终。
但我越想,越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我都没见过一个隔壁班的人,怎么就冒出来个什么妮?
第二天我跟同是班长的老大拿了一份通讯录,看着手机号一个一个对过去。果不其然,找着了正主儿了。忒不专业,用假名还不用个假手机号,搁这儿糊弄谁呢?
过了一阵子,我请她吃饭。终于熬过去了,生活费一到哥们儿我也是半个有钱人。一饭之恩,非一顿烧烤无以回报。
北大小西门有家烧烤摊,地儿比较偏,看起来也不咋卫生,但是串是真的香。
那晚也是我跟她第一次喝酒,就给我喝怕了。哪有姑娘这么喝酒的啊?长见识了。而且是她,把我从一个近似滴酒不沾的人,变成了现在这个骨子里散发着酒精的人。
吃到一半,我故意说。「郑妮。」
明显能看出她身体有些僵硬,但在那跟我装傻。「啊……你跟我说话吗?」
「没事,再来一个,走着。」我也不揭穿她,喝完酒继续啃着鸡翅,不敢吃变态辣,太损形象。
送完她回宿舍,我在操场边上坐了一会儿,想想大学其实也就这么回事,没觉得多有意思。
就在我洗漱完准备睡觉的时候,手机蹦了一条微信。「她:如果下次不是以你女朋友的身份,我就不出去了。」
逼婚?喝多了吧?我想着怎么回才显得我云淡风轻,刚开始打字,又一条来了。
「她:嘻嘻,我开玩笑的,别当真。晚安~」
我看完第一反应截了个图,然后调一下闹钟,也睡了。
那个时候微信还没有撤回的功能。她要是知道我截了图,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后面每次有人问我们俩谁追的谁,我就默默找到相册。事实胜于雄辩,喝酒吧,别解释了,怪尴尬的。
4
你们知道身边同时存在三十个电灯泡的感觉吗?我知道。
那年万圣节,当时我们浩浩荡荡三十多人就这么一路坐着公交地铁,来到了北京欢乐谷的夜场,因为便宜。
在车上的时候,她的前男友突然打来电话。我不知怎么的,稀里糊涂的抢过电话。「有什么急事吗?我是她男朋友,没事的话就先挂了,我们在车上,讲话不方便。」
反正,就这样我们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
10月21日,我还依稀记得她穿着小豹纹外套和黑白格子的打底衫,落落大方。
最后一段路程,真的就是三十个电灯泡同时陪我和她在压马路,还是大瓦数的。后来他们吐槽,穗姐谈俩爱,三十多个人陪着压马路,大手笔。
我从来不喜欢游乐场,更别提过山车、海盗船、超级大摆锤这些设施。不是因为我怕,我胆子不小,我敢勇敢的说我想不玩而不怕别人嘲笑。我讨厌我掌控不了的东西,我讨厌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机器。
那天是我第一次玩跳楼机,也是最后一次。虽然不高,但是对我来说,每分每秒都仿佛在挣扎,想快点从那个机器上下来。我还是忍住了,因为她说,想跟喜欢的人一起玩跳楼机,体验一下心跳加速的感觉。
他们都在疯狂的尖叫,我紧紧的抓着她的手,皱着眉头,极力克制着心里的压抑和恐惧,下来的时候手心出了很多汗,活着真好啊。
夜场能玩的东西不多,更何况我本能的排斥。结束之后,我们去往钱柜KTV,我的手也僵硬的一直没放开。
老大唱歌好,还是麦霸,天天卖弄着他沙哑的嗓音。梅思能跳,那种晚上蹦迪一个人能自己蹦到凌晨五点不休息的那种。南爷、岳神,凤凰传奇,我不多说了你们应该都懂。渣渣爱唱陈奕迅,红玫瑰,据说当时追他女神的时候因为唱的不好被嫌弃了,所以一直苦练,不过好像依然没什么效果。
我还凑合,能听。至于她?「法海你不懂爱……」你们自己品,细品,白瞎那么脆亮的嗓门儿了。
那晚玩的很晚,而我们作为重点攻击对象,脏活累活全是我的,从那以后我就不太敢玩国王游戏,尺度太大。
我是篮球、足球运动员,从学前班开始就一直没断过训练的。有一阵子刚好有比赛,往返很久,坐地铁单程一个半小时,还不包括走路,所以每次回到宿舍基本上澡堂都关了,只能去外面开个钟点房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