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庆振
说起“礼乐”,我们就会想到儒家推崇“乐”的教化功用。说起当下的“音乐”,我们往往窄化为歌曲;说起歌曲,又往往窄化为流行歌曲;说起流行歌曲,又往往窄化为口水歌。由此来推论,当下的“音乐”已经失去了儒家“乐”的教化功用。 果真如此么? 就当下“音乐”课程的设计理念来说,完全不是如此。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确立为三个: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从这三个角度来看,当下的“音乐”课程与儒家的“乐教”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什么是当下“音乐”课程中的“音乐”,课程标准这样描述: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什么是“乐”,儒家认为:“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在儒家看来,乐是从音产生的,音是由声而来的,而声则是内心世界感知外在事物的结果。乐是内心感动的反应,人有感于外事界事物而心动,所以用声表现出来。不同的声彼此应和,发生变化而成为一定的形式,就成为音。排列这些音乐配上乐器演奏,就成为乐。从这里可以看出,“音乐”课程是对“乐教”的有意传承,在核心要素的描述,也是一致的。 儒家认为:“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音乐》课程则说:“审美感知是指对音乐艺术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的体验、感悟、理解和把握。”音乐的核心,首先是美的体验,如何获得这种体验,是乐教的根本,也是音乐课程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感受音乐之美的能力,还要有表现音乐之美的能力。据《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当下“音乐”课程对“音乐表现的要素描述更为清晰,“艺术表现是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活动,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孔子不仅有高超的演奏能力,也有重视歌唱能力的培养,如“不学诗,无以言”,有综合艺术表演,如大型舞蹈的排练等,至于音乐编创能力,陈蔡绝粮之时“弦歌不绝”大概就是极好的表现。 在《礼记·乐记》中,将音乐与政治进行了关联,“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孔子则通过音乐观察一个国家、地方的政治和文化,“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怨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一点,当下的“音乐”课程是这样传承的:“文化理解是指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 从当下“音乐”课程的三个核心要素来看,对儒家“乐教”有着很好的传承和发展。那为什么人们会产生错觉,感叹当下“音乐”教化的功能削弱了呢? 是当下“音乐”课程的执行出现了问题。重技法轻体验,重表现轻文化。从当下很多“知名”的音乐人来看,无不是“炫技”者多,“有文化”者寡。 是当下社会流行的“音乐”停留在低层次,甚至有“审丑”“低俗”的倾向,正如孔子感叹有“乐坏”的时代倾向。 关于这种状况,当下有良知的音乐人也如孔子般忧虑着。已故著名词人陈蝶衣曾说:“我可以通俗,但绝不能庸俗。”2007年,徐沛东、阎肃、谷建芬等老一辈音乐人集体倡导网络歌曲应杜绝恶俗之风。2015年,文化部布了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名单中包括张震岳的《狗男女》,许嵩的《摇头玩》,黄秋生的《今晚叼胶(鸠)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