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教育工作十多年,一直思考教育行为,关于对学生的培养话题谈论了不少,特别是如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生,把立德树人的工作做到实处,值得反思。
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更多的是关注学生的成绩,忽视了自己的责任和孩子的健康成长,一味地将孩子成绩不好的缘由归根于学校教育之中。特别是农村的个别女性家长,法律意识淡薄,因自己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自己不主动反思家长教育行为,便在家校联系微信群内质问我们的教师,并将各类信口开河的信息发布到其他微信群。在这个网络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的生产者、宣传者、评论者,信息传播速度之广、之快是十分方便的。“谣言止于智者”理性的人总会对信息加以辨别,以自己的主观能力判断和了解信息,不理智的人便将这类信息肆意传播,对教师教学行为进行评论。对于这样的信息,作为教育者似乎没有能力去加以制止,但这样的信息竟然转入到了由个别学生组建的微信群内,引起了个别学生的关注,并且加入评论,用不当的言论诬蔑教师。
作为一名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在全身心的培养学生成长,在学生中间肆意传播和诬蔑教师言行是需要管理的。特别是基础教育,小学生的价值观还不够健全,往往会产生 “跟风跑”的行为,真的需要正确引导并加以制止。
找来发布信息源头家长的孩子,了解询问,信息的来龙去脉。班级内一位同学邀请了班级内十六位同学家长建立了微信群,出发点是互相询问作业。入班,找来这十六位同学,个别学生辩解是群主邀请进去的,自己并没有参与过这个群内任何活动,群内学生也相互联系询问过作业,但也出现过几次个别同学把完成的作业发到群内互相抄袭的现象。想一想,我们就读小学时,学生有抄袭作业现象需要在学校才能完成,是受到同学和教师监督的,抄袭作业的学生很容易被教师发现,多次批评后教师会培养学生不懂就会问的习惯。而现在,为了避免抄袭作业现象的产生,同时也为学生安全着想,学校不允许学生早到校,学生作业需要在家中完成,在家长无法关注指导孩子的学习时,便让学生用微信和其他同学联系,也就产生了这样的微信群。这样的抄袭家长不关注,也反馈不到学校,同学之间也是攻守同盟不会互相揭发,教师在批阅作业时发现错误若仅仅指导学生改正,不询问原因,自然这种抄袭会继续下去,危害真的不小。
对这些学生做了了解,有四位同学竟然自己拥有手机,自己有微信号。还有七位同学属于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照顾,父母在外务工,使用的是爷爷或是奶奶的手机微信。其他五位同学由母亲照顾,母亲文化程度不高平时不太关注孩子学习,孩子作业中遇到便把手机给孩子让孩子通过作业帮、微信联系同学来解决。基于以上原因的了解,由于家长监管不到位,学生才组建了微信群,也就发生了在群内发布诬蔑教师的言行。
这些学生已经六年级了,有了自己的独立思维,但辨别能力还是比较差的。特别是群内说了不当言论的学生,家中孩子较多,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失去父母亲情陪伴,学习成绩也不理想,朋友较少,形成了价值取向的扭曲,想通过发布言论来得到同学的关注。教育过程:这位学生姐妹俩在我校就读,班主任老师也了解到她们家庭情况,开校初落实县教育发展基金资助时,姐妹俩都给予照顾,是学校唯一例一个家庭同时有俩学生受到资助的,对她说明情况,希望她懂得感恩。这位女同学上学期学校还选拔为足球队员,到县城学校参加过比赛,在赛场了能力很强,受到过学校点名表扬,希望她能发扬踢足球时的精神,努力学习,力争取得好成绩。同时也告诉她,发布不正当言论,诬蔑和诽谤他人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希望以后引以为戒。
对于三位群内“跟风跑”的同学(他们在不正当言论发出后点赞、支持),教育他们要辨别清楚真善美和假恶丑,好的我们支持,不正确的我们要认真思考、冷静分析在做出自己的决定,不能肆意的点赞和支持,同样这类行为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希望以后做一名智者,不要随波逐流。
对于群主,告诉他每天放学时一定要记清楚家庭作业,或者没有记下时,可通过家校联系群询问。建了群就应该要管理好群,在群内若她人发布了不当言论,群主也是有责任的,没有做好管理,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的。特别是建了群后,并没有和其他同学相互学习、相互讨论,反而滋生了同学之间相互抄袭作业的坏习惯。针对这种情况要求他放学后立即将这个微信联系群解散,今后不要再建微信群。
其他同学也要尽快退出这样的微信群,今后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家校联系群请教老师或是他人解决,不要再互相抄袭作业。
事后,和班主任沟通,在家校联系微信群内发布信息要求各位家长管理好自己的手机,让学生远离手机,教师在群内发布了信息后家长将信息内容口头转达给孩子,不要再让孩子独处使用手机,慎重对待孩子添加的各类微信群,发现不良倾向及时与老师沟通交流。同时在班主任会议上,要求各位班主任管理好班级家校微信联系群,在群内对各位家长提出要求,管理好手机,让孩子远离手机,安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