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乡已经二十余年,虽没有历尽沧桑,却亦是早生华发年逾不惑。然而,每每做梦,总是回到自己还是黄口小儿的时光,尽管现实的自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就像今晚,忽然梦到了小时候和小伙伴下地割草的场面,欢歌笑语,无忧无虑,多么美好的时光。 那时候的我们无师自通地认识了许多野草,知道哪些草是羊爱吃的,哪些是猪爱吃的,哪些可以下面条,哪些可以大蒜拌着凉调。羊最爱吃拖着长长的秧子的秧子草,长得扁扁的水稗子草,还没长出穗子的狗尾巴草。我们叫它好草。有时候割不到那么多好草,我们就割些地地林啊,咯嘣根啊,茅草啊,灯笼棵啊,小燕窝啊等这些孬草回去,羊们饿极了也能吃。好草们都长在庄稼地里,需要费时费力地寻找,尤其是秧子草,它们匍匐在地上,藏在深深的庄稼棵里,不仔细寻找是不行的。但是秧子草的好处是它们常常聚堆生长,发现一棵就会发现一片。每当我们找到了秧子草,那个兴奋劲和成就感就别提了,以至于现在每当看到小区草坪上长满了肥硕的秧子草的时候,我都有一种立刻蹲下来割草喂羊的冲动。 有时候不小心就会割破手,我们也不怕,赶紧摘下七彩芽的叶子,在石头上捣碎,摁在伤口上,即可止血。七彩芽的叶子长满了小刺,扎手,我们都不待见它,但止血效果却是一流的。有一次我在一篇文章里看到有的地方把它蒸熟了大蒜拌着吃,就觉得很惊讶,那么多扎手的毛刺,不扎嘴吗?但作者说那味道鲜美极了,可见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吾之砒霜彼之蜜糖啊。还有那地地林,任何环境都能繁茂地生长,水边,路边,甚至打麦子的硬地,它们都能把自己成长为一片森林。庄稼人最恨的就是这类草,除不尽,铲不死,稍不注意它就会疯狂地繁衍子孙把地面占满,庄户人讲“把庄稼吃掉”。羊们在没有秧子草的时候也会吃几口地地林,毕竟地地林的叶子长长的,肉肉的,看起来很柔顺很多汁。 麦苗青青、油菜花开的时节草长得最鲜嫩。我们也终于甩掉穿了一冬天的笨重的棉衣棉裤,浑身上下都冒着轻快的泡。所以去地里割草与其说是劳动,不如说去撒野。到了地里,大家把褂子一扔,篮子一抛,就像疯狂的外星人一样,开始自由地奔跑。跑的多快不知道,只感觉风在耳边吹鸟在枝头叫满眼都是绿满鼻都是香。正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啊。 不写了不写了,童年的美好时光就是再写三天三夜也写不完道不尽。那一段无忧无虑无心无肺的好时光啊永永远远地刻在我的心里,成了我夜夜梦回的故乡,给了我无限的温暖和眷恋。尽管它贫瘠的像一个瘦弱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