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都说“气大伤身”,生气对人的伤害有多大?
微博曾有一个很火的话题:生气1小时=熬夜6小时。
不同的人,爱生气的指数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也会有不同的心境。
有的人遭到小小的羞辱就忧思难眠,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会溃不成军,感到一点点失望就会小题大做,而有的人却能从容不迫、镇定自如地应对人生中的各种沉浮起落、荆棘困难、磕磕绊绊。
什么决定了我们爱不爱生气、该不该生气?
《与自己和解》一书的作者大卫·利伯曼认为,是视角。
一个孩子正在玩玩具,玩具突然坏了,他会感到沮丧、悲伤或者生气,也许还会大哭起来,此时他的父母站在边上,觉得不必小题大做,玩具坏了可以去做别的事。
为什么两个人会有不同的情绪?
对这个孩子而言,玩具是他此刻最要紧的东西,他还没有开始欣赏,甚至还没有意识到他生命中所拥有的美好事物:有人给他穿衣、喂他吃饭,有人关爱他、照顾他。
但孩子的父母明白,这个玩具是无关紧要的,不过是他拥有的事物中最平凡无奇的一个,是很容易被替代的。
他们不会因为一个玩具的损坏而伤心、愤怒,因为他们拥有孩子所没有的视角。
从理性的角度来说,我们在一次怒火之后,会很快认识到让我们生气的那些事其实是微不足道、无关紧要的。然而,我们大多数人努力展现出来的冷静、耐心,在挫折和失意面前都不堪一击。
比如你在急着结完账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屡屡出错的收银员,你试图保持冷静,但负面情绪还是占了上风。
仅仅几分钟之后,我们的怒气就会平息下来;几小时之后,我们就会觉得自己没有那么生气了;几天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困惑,想不通自己当时为何会那样生气。
因为伴随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视角发生了变化,你不再紧盯着那个出错的收银员,你的生活有更值得关注的事情。
我们拥有的视角决定了我们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也解释了我们当时为何会被激怒。
心理学认为,愤怒是他人的行为不符合你的需要和惯常期待时所产生的一种情绪反应,它是在感到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财产、个人形象、公平或对舒适的合理期望造成威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哲学家塞内尔说,“愤怒是所有情绪中最令人憎恶的,最狂暴的”,因为它关系到我们有没有被尊重、是不是承受了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损失。
换句话讲,你看待这些损失的角度、认为损失有多大,决定了你的愤怒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