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位,谋其政,是本分;
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
不在其位,谋其政,入仕的是僭越,从商的是远见;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潇洒。
就在年前,十分不明智的入了房市,公积金是在北京交的,房子是在老家买的,所以没办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是因为这样,就在售楼处、银行、不动产交易中心频繁奔波了几趟。
在这里,也是得郑重的感谢伟大祖国把高铁事业做的这么好,可以在4.5个小时就能够从北京到青岛,再花4.5个小时就能从青岛回到北京,只需要请假一天。
终于在今天,一直到下午3点还和朋友开心的吃了顿午饭。以为一切尘埃落定,就等约定的时间拿到房子的钥匙了。可是突然被银行客户经理告知,契税交的有问题,还得再去一趟不动产交易中心,交的晚了就是违约(不明不白就被违约了),而且话里话外强调这不是银行的错。
多年社会的经历,让我根本没有想过要去追究是谁的责任,追究责任没有任何意义,毕竟我不是这几方的老板,不给他们开工资。但是,就这么被反复提醒出现这个事情需要有人承认或被承认错误,那心里也是被带着跑了偏。
是啊,应该有人担责任吧。
且不说别的,单是去交易中心办理业务所需要的材料,银行的工作人员至少应该心中有数吧。虽然像我这种人一般会带着所有的材料,但是保不准就有人丢三落四的,提前提醒一下,也不会白跑一趟。况且有人为了能顺利办好各种证件,凌晨一两点就在排队的。当然,大家都是讲道理的而且还有求于人,顶多心里骂两句,但是总有那种虎了吧唧的,干一架总归是不好的。
再说契税出错这件事,银行说,这不是银行的错;地产商说,你交错了是你的事,快点改,否则算违约;地税工作人员也是委屈,你又没说怎么交,我就是按照正规流程办的呀;而我心里就更委屈了,我为了不耽误工作,每次都背着好几斤的电脑到青岛,跑前跑后都是负重跑啊,还得搭上路费工资,如果顺利也没什么说的,还出了错,宝宝心里还苦啊。
其实这个错误很简单就能避免,该交多少契税,开发商绝对知道,培训下售楼处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用通知购房者,再彻底点就是在合同里用便利贴贴上契税缴费说明。很简单的一个事情,而且还是从源头把问题解决。现在这样,我还得心里骂你们开发商销售人员不专业,还得默默的掏钱买票请假去收拾残局,双亏,当然,你们亏的是阴德,我亏的是钱和阴德。
既然都说到这了,就再吐槽下公司和公司人事。
作为一名程序猿,从来都觉得人事是一群很有技术含量的工种,她们能够很巧妙的就把工资压下来,还让你觉得理所当然。她们还能很好的平衡各部门的人员,让公司的每个齿轮都在转着。
但是也得专业点呀,北京可以以支付房租的形式取公积金,材料中有一份是公积金联名卡的复印件,根本不需要原件,为啥非得让我给你送过去呢?(我们IT和人事不在一个办公地点,隔着一个小时的路程,地铁)就是为了掩盖你没有弄明白需要什么材料是吧?而且,你看你那副不情愿的脸,是因为我打扰你简单的生活,给你增加了额外工作吗?
这还是小事。
因为加上每个月的房贷,突然就有了压力,就想着把公积金取出来。因为是异地购房,得需要一份《异地购房证明》。仔细查了查,这是2015年ZF要求公司核实员工异地购房并需要出具的。然后本着保险的想法,先打电话问了问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是这个材料员工不用管,公司的办理员会处理。那就再问问公司人事吧,然后就被告知,需要自己到居委会或者物业开证明,公司不给开。还发了下面这张图,看官们看下,我都无语了。
图中还标出来公司主体资格不存在的时候需要员工到居委会或物业开证明。然后我就心里怒了,得有多不专业呀,你身为人事,告诉我这个员工,公司主体资格不存在,变相告诉我,公司没了,我任职的是一家假公司,心中无数只神兽飞奔而过。。。
人事也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又说这是公司规定。既然都把公司搬出来了,那就是没有转囿的余地了,那就开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都不能证明我在异地购房了,就物业一纸没有防伪标记、完全不可查、无法追踪的所谓证明,就能够证明我在异地购房了,岂不荒唐。责任转移的套路可以理解,但至少也要隐晦点吧。
都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难道在其位的也都不谋其政了吗?
唉,我还是独善其身,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