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 | 《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课》需求第一定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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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要

供应曲线

当价格很低的时候,需求量横坐标就很高;价格逐渐上升,需求量就逐渐减少;当价格上升到一定程度,需求量就萎缩成为零。

如果价格进一步上升,需求量就会到第二象限 —— 负需求量。也就是说,当价格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需求量就是负的。


负需求量=>供给曲线

负的需求量,意思就是说需求变成了供给。上图中第二象限里的那条虚线,它就是一个供给,你把它镜像的折返回来,折到第一象限里面去,它就是一条供应曲线。

需求和供给没有黑白之分,它取决于市场价格:

-> 当这件商品的市场价格比较低的时候,你是个需求者 - 你要买入,要消费;

-> 当这件商品的价格逐渐升高的时候,你对它的需求量就逐步减少;

-> 当这件商品的价格上升到一个临界点,你就停止购买;

-> 当这件商品的价格还在继续上升,你就从需求者变成了供给者。

价格上升,需求者可变供给者

出租车司机拒载的例子,说明了价格的重要性。

1. 当价格提高到450块钱的时候,原来你是个需求者,现在变成了供给者。如果价格提高到4500块钱的时候,你可能就不当经济学家老师了,去当出租车司机了。

2. 如果连续九位司机不愿意接活,说明这条路线的定价系统出了问题。出租车司机出来就是要提供服务,要赚钱的。

“消费者剩余”最好叫“交易者剩余”

需求曲线上任何一个点,都代表一个人对这件商品在这个单位上面的个人估值 —— 为获得这个单位的服务所愿意付出的最大的代价,最多的其他商品。

例如,为了保住冰箱里的食物,你愿意花300块钱(冰箱里食物的总价值),但你实际上每天所付出的电费也就是2块钱。这2块钱跟300块钱之间的差距叫剩余。

同样,生产者和商品的提供者,他们也享受很大的剩余。

没有消费者的估值,就不会有剩余;同样,没有生产者生产和提供,也不存在这个剩余。所以这个剩余被叫做“消费者剩余”是容易产生误导的,应该叫“交易剩余” —— 只要有交易,买卖双方就都能够享受到无中生有的效用。

心得思考

如果凡是交易就有剩余,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所谓的价格法,专门打击商人定价过高的行为呢?

凡是市场主导的交易,交易双方都应该是互利的,各有剩余。国家制定价格法,恰好说明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不信任。我认为国家应该取消一切限制自由交易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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