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两个群里看到同样的一段视频,一位妇女在类似服务区的餐厅里怒骂,乱砸,撒泼到极致,直至最后脱去了身上的衣物。我想大多数人看了一定拍手称快,觉得这样素质低下,言行恶劣的人应该受到教训,应该将她的恶行公布到网上。
这个视频我看了两遍,对这位妇女,我是同情的;对拍视频的男人,我是讨厌的。从女人断续的叙述中推测可能因为手机没电了,无法完成支付,之后她与服务员如何沟通,我们不知道。只是视频中的她是骂骂咧咧,随意抛砸食物,无限猖狂。
面对拍摄她的游客,也就是这段视频的拍摄者也极力的言语制止,我们可以听到拍摄者反复的说着一句:我拍的是事实,我不是在拍人。乍听,似乎挺公正的一个金句。
整个场面,所有的责难都指向了妇女,没有一个人劝,更多的是看热闹。即使妇女在向前来调解的警卫控诉拍摄人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她要求删除这段视频,警卫也不发一声。女人独自狂暴怒吼后,矛盾终于升级了,盛怒的她脱去了自己的外衣裤,只着内衣。吃瓜群众,看到此一定喝彩声无数吧!
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众然女人的言行让人厌恶,但万事远离人性去评判,总会得出一个不公正的结论。女人的强悍如果有人适时积极地调解引导,应该不至于此,但在一群看热闹的人中,她唯有用泼辣野蛮武装她本性里残存的弱。
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她歇斯底里最终脱去了维护人类自尊的衣服以作最后的挣扎。我们或许看到了她的无礼取闹,那是否看到了观看者的冷漠。对于拍摄者,你口口声声说只拍事,不拍人。可是人与事有着绝对的分离吗?事原本就是人为的,你能脱离主体振振有词地说只拍事吗?
你可以拍着良心自问:倒底是为了申张正义,打击恶行,还是为了散播到网络求得高点击量。你如果是个有良知的人,当女人脱去了衣物,你为什么还要继续录制。不尊重别人的人又有何权利去主持正义。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指责别人的种种不对,却不知你已在用另一种形式制造着第二次伤害。有人报复社会制造出种种灾难,但我们是否因为我们的短浅曾经将这些人推向过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