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昨日思考:一番唇枪舌战之后,法庭判决卫成公败诉。接下来就请你推测一下,在礼制原则下,对败诉者会怎样处罚,判决又会被怎样执行呢?
答:1、判决是这样执行的:
晋文公派人把卫成公押解到周天子那里囚禁起来,然后,处死了士荣,砍了鍼(zhēn)庄子的脚,唯独赦免了宁武子,让他贴身服侍卫成公。
提醒一下:在法庭上,鍼庄子充当卫成公的替身,士荣代表卫成公作法庭答辩。
2、为何将败诉的卫成公押往周王城?
是因为从法理上讲,只有周天子才有最高的裁决权力,最后该怎样处置卫成公理应由周天子决定。
3、周襄王对卫成公的发落经过:
晋文公请求处死卫成公,但周襄王拒绝了,理由是“君臣无狱”。
4、啥叫“君臣无狱”?
直白的说就是:君臣之间是不应该有官司可打的。
元咺虽然理直,但毕竟是臣子的身份,所以他的意见并不重要。
倘若君臣之间可以诉讼,那么父子之间岂不是也可以诉讼了么,这就败坏了上下尊卑的次序,动摇了社会根基。何况为了臣子的缘故而杀掉君主,这根本找不到适用的法律。
在周襄王看来,元咺作为臣子,虽然绝对占理,但“顺服”才是第一义。
5、周襄王的观点看似有点自相矛盾,他一方面承认元咺理直,一方面认为即便元咺理直也不可以伸张这个理。
6、notice:“周襄王的观点看似有点自相矛盾”中的“看似”。
也就是说,周襄王觉得自己的观点是绝对没有自相矛盾的。
7、周襄王的理由是:“具体是非”之上还有一个“等级秩序”。
说白了,就是你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大人说的还有错吗?(言下之意,即使大人错了,孩子有理,但孩子也不可以伸张这个理。)
8、你可能会认为,万恶的旧社会里,这种道德的层级秩序实在可恶。
但,文化基因是非常强大的。
事实上这种道德的层级秩序一直存在,只是具体内容在不断变换而已。
比如,1994年轰动一时的何智丽事件。
再比如,某冠军“首先感谢我的父母”事件。
二、在最高统治者周襄王眼里,“礼”是什么?
答:是“工具”。
——当“礼”阻碍了利益,他就可以完全无视“礼”的存在;
当“礼”可以维护利益的时候,高举“礼”的大旗。
1、在“元咺案”中,周襄王看上去是一个孔孟式的人物。但就在几年之前,他还是一个“非礼”的反面形象。当时周襄王与郑国交恶,准备借助狄族的力量攻打郑国,大臣富辰极力劝谏,主要理由是,狄族毕竟是外人,是夷狄之属,郑国不但是亲族,还有大功于周王室,所谓“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不该因为一点小怨而引夷狄来攻打亲族。
但周襄王不听劝谏,一意孤行,后来为了感谢狄族的战功,又想把狄君的女儿立为王后。富辰再次苦劝,周襄王依旧我行我素。
2、当我们把元咺案和富辰的进谏结合起来看,就会发现在周襄王那里,当礼阻碍了利益,他就可以完全无视礼的存在;
当礼可以维护利益的时候,他讲起话来就和富辰同一个腔调了。
3、周襄王对晋文公谈礼,这礼终归还是为自家利益服务的。其时周王室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周襄王对晋文公据“礼”力争,外交辞令几乎就是唯一的斗争手段了。
4、礼,维系住一分,周王室的利益便维系住一分。元咺终于不能和国君分庭抗礼,诸侯便也不能和周王室分庭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