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太阳晃的所有人都晕晕乎乎的,让人总是那么无力、心口却又在躁动着什么。
陆起凡把校服衬衫解开了两个口子露出了好看的锁骨。春日的微风灌进他的衬衫、凉凉的很惬意。半眯着眼睛看着窗外,思绪快要飘远的时候被一只手抓了回来。定眼望去就看见王墨笑嘻嘻的在眼前晃啊晃。王墨看陆起凡回过神很拿架子的看了他一眼,往地上吐了口痰,用鞋底均匀的涂抹在地板上。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片递给陆起凡。陆起凡接过卡片看了看。巴掌大的卡片上没印什么东西,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孩躺在床上,上面用粉红色的字体表明了地址。还没等陆起凡发问,王墨依旧笑嘻嘻的说“陆哥去爽爽呗?你还是个雏吧?给你兄弟也开开光。”也不等陆起凡有什么反应就又吊儿郎当的走了。
陆起凡把卡片我在手里揉成一团扔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又捡起来抚平,装在裤兜了。
整整一天那张卡片都在陆起凡的裤兜里装着语文课的时候在,体育课的时候也在。卡片在裤兜里吸收了他的汗液。粉色的字体渐渐变的模糊了。
晚上回家坐在床上、看着被汗水浸湿又晾干的粉色卡片,发了一会呆。把卡片塞在枕头底下拉灭台灯。把头埋在被子里。本身是想小憩一会儿没想到晕晕沉沉的睡到第二天九点钟。陆起凡眯着眼睛起床、刷牙、洗脸。叠被子的时候顺便拿起了枕头下的卡片。星期六,不如去地址上的地方看看。这些天心里莫名的躁动指引着陆起凡,一定要去看看。
为了不被熟人看见,陆起凡特意坐车绕了好大一圈,又走了半个小时左右确定不会有熟人了,才按着地址慢慢自己摸索过去。到地方的时候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胡乱的在地摊上吃了一碗面,草草的付了钱。就往一条小巷里走过去。通祥街7号,名片上印的地址,就是这家看起来很破旧的发廊。陆起凡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进去。
店面里挂着一只电动鹦鹉、感测到有人以后清脆的喊了一声欢迎光临!清脆的与这昏暗的店铺不符。过了一会儿才从帘子后面走出来一个体态臃肿却浓妆艳抹的女人,脸上的粉底液因为劣质和汗水的原因在脸上显得很不自然白一块黄一块。陆起凡觉得这女的画了这么浓的妆反而觉得她更老更丑了。那女人僵硬着脸看了看陆起凡手里的粉色卡片。嘴角怪异的抽了两抽。把陆起凡让到了帘子后面。女人独自走了出去。
适应了帘子后面昏暗的光线,陆起凡才看见这间不大的屋子里有一张木床,木床边有一个女孩怔怔的看着他。女孩子和卡片上的样子不一样。看起来没那么风骚,很普通的女孩子好像比陆起凡还小一点的感觉。穿着亚麻布的连衣裙、怀里抱着一个棕色泰迪熊。他突然觉得有些发窘,慌忙的想要退出这间屋子。女孩却一把抓住他的手用柔柔的声音问他“你是敲大背还是敲小背?”陆起凡愣了一下,很发傻的问“什么是敲大背?什么是敲小背?。”那个女孩噗哧一下笑出了声,陆起凡这才发现这个十五岁左右的女孩还有两颗虎牙。“这你都不知道?敲大背就是和我做爱。大背一百,真枪实弹不戴套的两百,敲小背就是吹箫,五十块。要我吞下的就六十五。”女孩说完依旧笑嘻嘻的看着陆起凡。陆起凡有些窘迫总觉得这些话从女孩子的嘴里说出来不太相符。但想了想此行的目的还是摸出一百块钱递给女孩。结结巴巴的说“我敲大背,”脸红了一下。“不…不用真的敲,我给你钱你给我聊聊天就行。”女孩怔了怔,接下钱。
“你怎么不上学啊?”
“我妈不让我上学,我十岁的时候我妈妈就让我干这个。我十岁之后就没去过学校了。”
“你…你妈让你干的?”震惊
“是啊,我不干她就打我,说我不是个东西就是个贱货只赔不赚。所以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都有客人找我,这样我就能赚钱了,希望我自己生意兴隆!”看样子很期待的表情,莫名的陆起凡心里空了一下。
“那这样!以后我天天来,每次来都教你我在学校学的东西。我一个星期敲五次小背两次大背。”莫名的难受
“嗯…好吧。你算是我哥哥了么?我看电视上如果一个女生有一个哥哥这个女生就会很幸福。你是不是要当我哥哥?”
“………是,我是你哥哥。”
“那太好了!这个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陆起凡接了过去一把白色的上面刻着一朵蔷薇的弹簧刀。看着这把刀倒是想起了猛虎细嗅蔷薇这句话。随手装进了裤兜里。
以后每个星期陆起凡都会去那个发廊。周六周日一去就是半天。一个月后的下午,陆起凡依旧来到这间发廊,进入灰暗的小房间。和以往不一样,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清浅,”女孩的名字,清清浅浅与世无争。“你在么?”没人回答,枕头边放着一本笔记本。上面用黑色记号笔写了日记两个字。陆起凡拿起来轻轻的翻开。
三月十日 阴
今天很开心,因为我有哥哥了,我要开始写日记来记录我的生活。我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的!祝我生意兴隆!加油!
三月十六号 晴
今天哥哥也来了!教会了我第三单元的单词我全会背了,哥哥说我很聪明奖励了我一个蛋糕,蛋糕很好吃。比另一个爷爷喂我的好吃很多。因为这个是哥哥给的。”
三月二十七号 雨
今天下雨了,哥哥还是来了。我很开心,妈妈前几天打了我,因为那个老爷爷要带我去宾馆我不愿意,被皮带抽了。很疼,但是我不会告诉哥哥让他担心的。加油!清浅是最棒的!”
四月九号 晴
明天我要和那个老爷爷去宾馆了,不然我就再也见不到哥哥了,因为身上的伤口很疼但是妈妈还是用皮带抽我。不知道为什么妈妈和新爸爸结婚以后对我就愈来愈不好了。唉,加油吧!祝自己生意兴隆!”
陆起凡看完日记飞快的往后翻了几页,空白的扉页,什么也没有。今天是十号!陆起凡飞快的从发廊奔了出去,宾馆!肯定是离这里最近的宾馆!拼命的奔跑。
“有哥哥的女生都会幸福的!”汗水浸透衬衣。
“我要努力!祝自己生意兴隆!”泪水也划过脸颊,和汗水融合在一起滴在水泥路上形成深灰色的圆圆的印记。
“不要让哥哥担心!哥哥是最好的。”停下!喘息。面前是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灰蓝色裤衩踩着塑料拖鞋毛发稀疏的大爷,大爷攥着的是一脸惊愕穿着粉红衣服的清浅。陆起凡喘着粗气
“放开她。”
“你哪里来的小崽子?”
“放开她。”
“嘿?我告诉你爷爷我付账了!两百块!”
“我让你放手!”
“你个毛孩子听不懂…”
话说了一半就被强行打断了,陆起凡一拳又一拳的挥下去,歇斯底里的的喊道“她是我妹妹!我他妈让你放手你就放手!”
“ 噹啷”被血染红的小刀滑落在地上,浅色的蔷薇花被染成了鲜艳刺眼的血红色。那个秃顶的大爷瞪着毫无生气的双眼面目全非的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路人一阵阵夸张的尖叫和落荒而逃的脚步声。陆起凡牵着清浅的手,站在血泊之中,微风灌进血色的衬衫、吹起血色的衣裙。远处的警笛是这荒唐青春最后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