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时间关系,只写了滴滴。
继续读《野草》,今天是《复仇——其一》,太晦涩了。
转而求助网络上能搜到的各路大虾的解读。
幸好有重庆数字图书馆的登陆密码,查论文,的确有助益。
发现,要解读这一首《复仇》,还得看看辑录了这一首的散文诗集《野草》。
据考证者言,《野草》有别于鲁迅的杂文、小说,是一种独语式的存在,是鲁迅于国民写作角度,着眼于文化批判、道德批判,在憎恶的心理下对中国众多庸人或“看客”进行痛批,意在揭除病苦以引起疗救外,自我情感的宣泄。
即非常个人的宣泄与表达。
就像鲁迅谈到《野草》的创作,解释:“大抵仅仅是随时的小感想,因为那时难于直说,所以有时措辞就很含糊了。”
因此联系写作时间1924年,可以发现,此时,鲁迅为与“母亲的礼物“朱安无爱亦无性的婚姻所羁绊所禁锢所压抑,非常苦闷。
而同年,他和他的兄长,周作人,失和甚而搬做两处,最末的一次见面,还大打出手。而对于年幼失父少年独自求学年长没有真正的婚姻家庭生活的鲁迅而言,曾经“兄弟怡怡”而至于老死不相往来,他是感到痛苦至极愁闷非常的。
这在近代中国文坛也是一个不小的事件。
当时有很多人想从兄弟二人口中探知事情的真相,但谁也不曾透露半点实情。
而这首《复仇》散文诗,1934年5月16日致郑振铎的信中,鲁迅说:“我在<野草>中,曾记一男一女,持刀对立旷野中,无聊人竞随而往,以为必有事件慰其无聊,而二人从此毫无动作,以致无聊人仍然无聊,至于老死,题目曰<复仇>,亦是此意。但此亦不过愤激之谈,该二人或相爱,或相杀,还是照所欲而行的为是。”
究竟是怎样的一篇文章,写了怎样的“复仇”?
那么,看看文章的内容,以一二段为例:
第一段,写温热的血,以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拼命地希求偎依拥抱接吻,以得到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
第二段,血被尖锐利刃穿透,灌溉杀戮者,被冷漠茫然对待,但也让人永远沉浸在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什么是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如果不是看相关论文,知道了佛家说,死亡是人的生命的终极宣泄,也就是死,是一种极致的永远的大欢喜。
这一部分,据网搜论文说是全文的总起,写复仇的缘起,借一种生理现象折射人的内心和情感的变化,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萌发这两种极端的行为——求得爱的宣泄和死的解脱呢?
如果不看写作背景,不得而知。
我只能勉强读懂,后头,那赤裸的一男一女,不满看客的无聊,不愿满足他们的把生的意义用在围观与街谈巷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