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几天前写的,当时我心里挺为难,左思右想没敢发,现在事情冷却下来了,关注的人少了,我修改修改斗胆发出来。
前段时间辱母杀人案爆屏,听着新闻,打开手机全是此案。各色人等发表自己的看法,比如懂点法的讲讲法律常识,懂点财经的讲讲高利贷知识,官方有官方的声音,老百姓有老百姓的看法,人声鼎沸一锅粥啊!观点太多,看不过来,眼球都抗议了。总之一句话,讨债人作恶,干了很多不堪入目的事,这样的恶棍,应该受到惩罚。
这些年,网络发展太快了,媒体传播的速度更是飞快,每天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事情,不信你就翻翻手机,看看新闻,我就不举例了。我相信以后还会有这样的事情曝光。
你发现没有,像这些人,他们在做坏事的时候,心里是十分清楚自己在作恶。这种行为是非常低端的作恶,我管这些人叫低级恶棍。
我同事想不通了:卧槽,像这么高利息的高利贷,国家怎么能让它合法?谁没事敢借那么高利息的高利贷呢?
是啊,我也这样想!但制定政策的人又不创业,他怎么知道融资难呢?那位受辱母亲自己开公司,因为信用记录问题,实在是从银行贷不到款,才从高利贷手中借钱的呀。全国估计还有很多像这样的民营企业主从银行贷不到款,只能向民间借贷了,只是他们还没有被逼到杀人的地步罢了。民营企业从传统金融机构融资难度加大,不得不向民间借贷,已成为普遍现象。
对于这些创造了社会价值,提供了就业岗位,向国家依法纳了税的人,银行不给贷款,或者说政策不允许贷款,把人逼上借高利贷这条路,这又是谁在作恶呢?
从表面上看,银行是为了控制风险,控制不良贷款率,这是好事啊,不是作恶啊。可这些企业主,为了企业运转,为了员工生计,找谁呢?银行是不是违背了服务的宗旨?
制定这种政策的人,从表面上看是保护了银行,而实质上却是伤害了许许多多的人,这也是一种作恶,不是吗?只不过他们披着做好事的外衣,大家不容易看清罢了。这是一种“高级”的作恶。
那么银行的钱都都贷给谁了呢,呵呵,你我心知肚明。由此我脑洞大开,又想起了前几天发生的事。
我所在的城市南京,在三月底进行了一场土地拍卖,那次拍卖,所有的六幅住宅用地全都拍到了政府的最高限价,注意看,是最高“限”价。意思是:你就是愿意出更高的价,我也不卖,要不然这房价高了,老百姓受不了啊。
但是,这次的起拍价,是和去年底的成交价差不多啊。在离市中心三十公里远的地方,土地价已经达到一万三千多每平方,要知道去年年底才九千,去年上半年才四千多啊。呵呵,这其中有没有“高级恶棍”们的功劳呢。
当我们耳旁充斥着“低级恶棍”的时候,我们更要警惕“高级恶棍”,因为他们做出来的事情很伪善,他们做的恶伤害更大。